都重生了,又当消防兵了?(1015)
作者:大先生吃土豆
其中一人思忖后开口:“这正说明,改革,也要以打好训练基础为主嘛。”
于副局笑着点头:“这是必须的,不过训练多元化,创新和学习,也很重要,小方结合得很好,一年之后,咱们就可以从试点看效果。”
另一名领导皱了皱眉:
“我看这个课题进行还是早了一点,这个尖兵力量的打造,抽调了太多基层中队的人才基础,你看现在的两个中队,人员配置上,给他们放宽了多少?
60个人的尖兵,对一个省总队来说,那是大抽血。
而且我看了一下这个方案里的未来设想,数字化管理,智慧消防,太过夸张,美西方的科技水平都没有解决的问题,我们能解决?”
话音刚落,那边队伍已经到达训练塔二楼出水,随后,传来一阵疯狂的欢呼。
“贵州总队!破纪录了!1分18秒12!”
“唔……”
全场震惊。
随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声湖南口音的大喝:“1号!牛匹!”
“1号!”
“1号!”
不断传至场中的大喝,逐渐垫起了于副局的气壮。
他转头,笑道:“老李,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这个方案,最初就是在教导队的想法上建立起来的,培养人才的内循环,落实在总队一级以内。
我看,人才不会浪费,现在流进去,还会有更多的人才流出来。
资源浪不浪费,咱们且行且看吧,出警数据会说话的。
这个小子说要打造一把应对灾害的利剑,还引用了一句钱学森先生的话,我很有感触。
有剑不用,和没有剑是两码事。
这话,五月的灾害,咱们应该最有体会。
至于那些科技展望,我问过他,他说是为了未来的发展和新的试点留白,并且跟我解释了两种说法,摩尔定律,和吉尔德定律,我也查了一下,觉得很有道理,人生何处不青山嘛,这是个展望,也是一种可能。”
陈局长听得缓缓点头,笑了一声,看了一眼旁边的领导,道:
“确实是个人才,建华,放手去做吧,这个东西,我看是可行的,至于后续要不要推广,怎么推广,咱们可以观其后效,再上会讨论。”
说罢,又悠悠叹息道:
“近年,咱们在「消」这一块的工作,人才越来越多了,应急方案也越来越全面,可惜,「防」的工作,仍然没有做好啊。
新《消防法》的修订,对于消火,救援,几乎没有提及,说明在救援业务上,上级给予了咱们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但,修改内容,几乎与06年的国发15号文件一致,要突出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的重要性,把各个单位,企业的具体责任都框进去了,甚至明确了公安机构的协助职责。
火灾预防,安全预防,国家仍然在亲自上手指导,这说明了什么?
咱们的工作,还做得不够。
我们的责和权都太大,综合监管,却远远跟不上,这次奥运安保,咱们发现了许多问题,即使是力量相对雄厚的首都消防,对于庞大的防火检查业务,也是捉襟见肘。
所以从整体看,跳出消防部门利益,综合监管可能效果会更好些,可以更多地依托政府的基层触角。
至于怎么依托,怎么建议,这是我们现在应该要想的问题,这一块,我们需要更多人才。
你们也要组织各部门,积极应对这次改法,下个月,局里要开会专门进行讨论。”
2008年,对于中国,有几件大事,差不多都到了完结或是收尾阶段。
但对于消防,还有件大事。
《消防法》的修订,已经经过了提案、审定、起草阶段,将于10月底的11届高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议决。
这次修订,消防部门的责权又有了提升,主要在五个方面:
取消了一些消防处罚和责令整改的前置条件。
设定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部位的查封措施。
增加了责令停止执业、拘留处罚两种处罚。
在当事人拒不执行的情况下,公安消防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具体规定了消防行政处罚的罚款数额。
当然,对消防的管理要求,也更高了。
陈局长是清晰明白这次立法审查过程的,人大内司委一再要求负责起草的部里重新加强地方部门的配合,要加强综合监督,甚至可以加强消防监督权力,因此,《消防法》的草案修正也从四月份一直搞到了现在。
巨大的决心。
这份责权下,是要有结果,有收获的。
他压力很大。
他这个级别,可不会跟一些个别抱着“权力越大越好”心态的地方官一样,他要思考的,是上面要什么,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