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石头的赵富贵(136)
作者:禾起
眼神一碰上就分不开了,湿湿黏黏的纠缠在一起,赵束主动亲了一口沈敬年的鼻尖,换来长达五分钟的“沉浸式窒息体验”。
“还跑不跑了?你个小混蛋,打不得骂不得,说两句就跑!”,沈敬年恶狠狠咬住赵束的脸蛋子,用门牙磨了磨。
“你对我负好我奏跑”,赵束脸蛋被人叼住,说话有点漏风,但还是顽强地表达。
“嘿!还不认错是吧!我给你盖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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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沈敬年一把扒下赵束的大短裤,对着屁股上的小飞象就是一口!
当时从北京带回来的大部分衣物在这边几乎都穿不上,唯独带的几条内裤,赵束舍不得扔。
他明白自己为什么还穿这么可笑的内裤,他也敢承认,只不过当时他哭得太疼了。
沈敬年给20位兵哥安排在附近一个五星级温泉酒店,自己则挤在赵束姥姥留下的小单间。
沈敬年是彻头彻尾,一代托举一代出来的贵公子,别说是他,就是他们家往上倒三代也没住过这么逼仄破旧的房子。
赵束也不缺钱,但是他身上多多少少有些少年困顿中年发迹的暴发户气质,还是没忘本的那种暴发户,往好听点说叫能屈能伸。
所以住在这种环境里,他真没觉得多苦,有吃有喝,有个安身的地方,怎么能叫苦呢。
赵束其实是个天生的悲观主义者,这句话其实也不准确,是不是天生悲观他也不确定,只知道自独立意识崛起之后他就挺悲观。
他不主动结识工作以外的人,不主动离开自己生活的圈子,觉得所有人和事都没什么意思,除了赚钱。
赵束喜欢钱,不是为了物质享受,只是钱这个东西挣不完,那自己的生活也就有个奔头。
他潜意识里如是认为。
赵束的这些想法如果让那些疲于奔命讨生活的也木西听到,一定会大骂赵家小少爷站着说话不腰疼,就连对着他哥和魏东,他都极力表现出热爱生活的样子。
赵启这么多年一直在补偿他,他都知道,他哥在代替他爸补偿他。
因为他爸摔死过他最爱的狗,所以赵启纵容他在自家院子里围出一座二层狗公园。
因为他爸除了最基本的温饱外什么都不给他,所以他哥关注他的任何微小的喜好,并竭力满足。比如他随口提到的车,下个月就会出现在他家院子正中。
幼年时他不快乐,因为他爸不爱他。
因为他爸不爱他,所以他哥加倍爱他。
因为他哥加倍爱他,所以他不能让他哥知道他不快乐。
这一切都像一条乌黑冷硬的莫比乌斯环,永远没有尽头地折磨着他。
直到沈敬年手持金光闪闪的大钢钳,踩着七彩祥云从天而降,二话不说嘁哩喀嚓剪碎了这条困住他三十年的环。
他才猛然发现自己的世界里还能装下另一条鲜活的生命,尤其是这人血条还很厚!
原来我没有必要和过去死磕,未来也会有人无条件的爱我。
在沈敬年对他说出“麦麦,我喜欢你”的那一刻,他突然觉得自己那三十年的拧巴很可笑。
小马过河,皆因心魔。
他没有安全感,一直都没有,最严重的时候甚至抱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想法在活。
后期随着赵启买卖越做越大,日子相对稳定后,他的状况才稍有好转。无论赵束是否承认,物质上的富足确实将他趋近于负的安全感拉回到了正方向。
但是成年人的性格一旦固定,其实很难改变,充其量在平稳状态和爆发状态之间搭一座颤悠悠的独木桥。
于是他用各种方法去试探沈敬年,我想知道你能为我付出什么,你能喜欢我到什么地步,你能容忍我到哪一天。
他用一次次的试探来确定自己是那个特别的,被偏爱的。
很幸运,沈敬年一步都没退,不仅没退还把强势他逼到角落里,告诉他“我与你同在”。
在这个特殊的时间节点,这句话颇有些殉情的惨烈,却足够打动人。
但凡是边境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建筑与文化,瑞丽也是其一。穿梭在瑞丽街头,感受充满东南亚风情的建筑和人群,对沈敬年这个华北糙汉来说,跟出国差不太多。
其实他觉得倒比出国还更方便,因为还可以用普通话交流,付款也是人民币。
赵束带着沈敬年在夜市闲逛,沈敬年眯眼看着摊主把鸡脚、洋葱丝、胡萝卜丝、番茄块、青柠块、小米椒、大蒜、香菜等等食材一齐放入深木桶中,然后加入鱼露、糖、盐、蚝油、生抽等各种调料,最后用一个貌似擀面杖的大锤子“咣咣”一顿凿,最后装进盘子里递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