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女友是大明星(771)
作者:未曾欢
这样的人,哪怕唱的是上帝的歌曲,也不会玩出花来。
只不过大家还需要再确认一下就是了。
“路,我再问一句。”波恩看着路扬的眼睛,“你真的确认,是要用鲍笛的歌曲评分来和我们的相比?”
“是的。”路扬点点头。
“那我们肯定愿意。”几人笑笑。
不需要再签约合同,因为最开始他们签的合同上,输掉的东西更多。
而今路扬并没有按照合同上面的条约进行,已经是对他们的宽恕,他们自然也不好再要求些什么。
只不过会暗戳戳地笑罢了。
他们都认为深桥唱片新的老板有些不应该出现在商人身上的仁慈,大家搞公司不都是为了赚钱,但凡抓到些什么机会,恨不得把对方打到谷底。
可他呢?
明明可以凭借刚才的赌局让其他的三家唱片公司什么都拿不到,明明赌局的赌注就是他设立的,可他自己不喜欢,偏要再来一场。
波恩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也看不清这家伙到底是赌性大还是就想玩玩而已,又或者是退让一步,以后大家好成为朋友。
朋友?
呵。
都是来赚钱的,要什么朋友?
“想玩玩?”顾清寒微笑着看向路扬,她猜得到他的大概想法。
“太轻松。”路扬耸耸肩,“本质上我们是对手,但……其实美利坚条例上,是不允许刚才的合同条例存在的,所以就没必要,干脆多从他们身上割一块肉罢了。”
“比如多拿一个歌手?”顾清寒眯着眼睛。
“是啊。”路扬笑笑,“他们帮我们谈好了合同,也帮我们筛选好了选手,而且,当下他们签下的,肯定是值得投资的那几个选手,所以直接从他们手上拿就好了,还要多谢他们,帮了我们那么多忙。”
“等等。”身旁的乔治有些疑惑,“我们的目的是他们的选手?”
“是啊。”路扬耸耸肩,“要不然呢?”
“我以为你们是想交个朋友。”乔治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憨笑着,“毕竟鲍笛……”
他有些话实在不想说下去。
乔治的想法和其他人一样,他同样不看好那位叫作鲍笛的流浪歌手,虽然那家伙的基本功很扎实,是这一届《好声音》选手中最扎实的存在,可是……
风格不转变,一直都不会有出头的那天。
至少乔治是这么认为的。
所以他也觉得,老板之所以要和那几家唱片公司再比一次,不过就是想交个朋友。
可两位老板的谈话告诉他——
没有那回事。
他们只不过是因为之前的合约和美利坚的法律有些冲突,所以装出了宽宏大量的样子,之所以再比一场,不过是想从那帮人的身上再捞点东西回头,就像榨干。
那言语间,好像对鲍笛相信至极。
“毕竟鲍笛什么?”路扬冲乔治微笑。
“毕竟鲍笛……真的不是很适合这个舞台。”乔治说,“在我看来,他那种人在当下应该就是一个在街头卖唱一辈子的流量歌手,如果是在中古世纪,他也许会成为吟游诗人那种带着传奇色彩的人,可现在的时代早就变了,不是以前了。”
“你的认为没问题。”路扬点点头。
“那为什么?”乔治疑惑地看着他。
“但我认为,凡事都有例外。”路扬耸耸肩,“时代造就英雄的认为当然不会出现什么问题,可当一个人他足够强大,然后碰到了好的机遇,得到了一个好的平台,哪怕与世界有些背道而驰,他也能走向顶峰。”
乔治还是不太能够理解路扬的意思,机遇,平台,走向顶峰?
这些说辞把他的脑子听得有些混乱,他转头,看向舞台旁边的小门,鲍笛就在这么静静地靠在小门的门框上。
他是下一个登台的选手,可是台下没有欢呼声也没有掌声,因为他的人气不足。
与其他的选手相比,乔治总觉得鲍笛是个苦行僧般的人物,明明《好声音》已经到了快要结束的时候,选手们的生活质量对比刚开始的时候,早就有了改善,大家换上了限量款的衣服又或者是鞋子,穿着打扮也不像当初那样土里土气,只要放出消息,哪怕是在淘汰边缘的选手,也会有不少的赞助商蜂拥而至。
可鲍笛不一样。
虽然他的人气不高,可剧乔治所知,还是有不少的赞助商找上了他,但这家伙拒绝了,以至于现在上台的时候,还是最开始的那一套洗得有些发白的衣服。
格格不入。
是真正的格格不入。
乔治甚至觉得鲍笛不像是来参加这个节目的人,如果不是这个家伙最开始上台的时候说的话——“我参加这个节目,就是想给我家人知道我还活着”,感觉他都没有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我突然有个问题。”乔治想到了什么,突然问。
“你说。”
“为什么鲍笛会签约我们公司?”乔治一脸认真,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他就不像是会签约公司的人,我感觉他对于物质上就没有需求。”
“因为歌。”路扬耸耸肩。
“歌?”
“嗯。”路扬点头,微笑道:“歌。”
“我很难想象,到底是什么样的歌会有那样的力量。”乔治皱着眉头,总觉得老板在哄骗自己。
“听下去吧,别说了。”路扬闭上了眼睛。
舞台上,鲍笛抱着吉他走在了台上,和之前的每一次比赛一样,他孤零零地坐在椅子上,没有夸张的表演,也没有夸张的出场方式。
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昏暗的破旧酒吧里,流浪歌手在唱着歌。
此时灯光突然变得暗淡,上方只有一束灯光打在鲍笛的身上,他开始表演。
「鲍笛为什么还没有被淘汰?」
「我总觉得鲍笛的歌很棒,但是不适合在这样的舞台上表演。」
「是的,如果是在街头,遇到鲍笛这样的歌手,我会停下脚步来倾听他的音乐,但这不是,这是舞台,大家想的都是怎么把台下观众们的情绪点燃,想着怎么把整个现场点燃,而乔治就是……大家来听首歌,这首歌怎么样,他无所谓,你们觉得怎么样,他也无所谓,反正他唱就是了。」
「鲍笛不错,但我就是喜欢不起来。」
「主要是他的歌曲太过于老掉牙了,而且现在听乡村乐的人太少太少,至少我们年轻人不喜欢,可是……我那老得把牙齿都快掉光的爷爷,特别喜欢鲍笛。」
「希望他今天能给人带来好的歌曲吧。」
「……」
主持人没有宣布过鲍笛这首歌的歌名,也没有告诉大家这首歌的创作者到底是谁,鲍笛的节目就像流水,突然哗啦啦地流来,然后再慢悠悠地流走。
就像那么一瞬间。
刚开始,的确是那种大家熟悉的,乡村音乐常用的吉他旋律。
初听,并没有让人觉得耳目一新的感觉。
但是,重点在歌词。
台下。
几家唱片公司的领导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鲍笛的身上,他们回头看着所有观众们的脸,重点盯着这些人的表情。
总觉得这局稳了。
大家的表情平静,没有流露出任何表示出喜欢的情绪,也没有觉得这旋律有多惊艳。
就像……
看着一场平平无奇,且能见到很多次的表演。
“乡村乐这个类型还是不行。”波恩对下属摇了摇头,“你看看,同样是上帝写的歌曲,他能把追龙乐队那种金属摇滚乐队的歌曲写出花来,可乡村乐……就是没有观众买单。”
“这旋律不抓耳。”有一位员工认真道:“现在大家的耐心已经不如以前了,前面几秒钟不能扣人心弦,很多人都会想着切换到下一首。”
“是啊。”
波恩点点头。
他再次回头,已经看到不少的现场观众拿起手机自顾自地玩了,欣赏表演的人寥寥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