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香师+番外(11)

作者:几上秋山


大多时候,他在裴歌身上闻到的香味就是普普通通的洗衣粉香味,偶尔也会看着青年在发根上涂抹一点精油。只可惜也仅此而已,他从未见过青年使用香水。

裴歌睡着的模样少了平日的疏离感,阖上的双眸睫毛浓密,温和而沉静。

林舟把卡比往上拉了拉,半张脸藏在卡比后面,遮住了发红的耳尖。

“只是看着我?”

林舟一惊,却见裴歌的睫毛微颤,紧接着就睁开了眼,笑意浓郁而柔软。

“我可不是粮食,看再久也没法填饱你的肚子。”裴歌起身伸了个懒腰,把细软的头发捋到胸前,打了个哈欠嗓音模糊道:“一会儿你想吃点什么?”

“什么都行,”林舟想了想,又问道:“我们今天去哪?”

“安宁金色螳螂川,那里有一片很广阔的向日葵花田,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可以赏花、泡温泉。”

“如果你觉得很无聊,我们也可以去昆明最古老的街道,随意走进某家咖啡馆,也许那家店就有上百年的历史。”

“……想去看向日葵。”林舟眨了眨眼,声音小小的,却又抑制不住语气里的期待:“要一起去看太阳花么?”

裴歌微怔,似乎想起了什么,他温柔地弯起眼睛,轻声应答:“好呀。”

青年穿着雪白的丝绸睡衣,漆黑的发丝间露出光洁白皙的后颈。

林舟的视线慌不择路,想要一掠而过地避开时,却被对方后颈上一道细小的青色疤痕吸引了目光。

那道疤痕并不起眼,林舟虽然与裴歌相处了有些时日,却不知道对方的后颈上还有这样一道青色的缝合疤痕。

明显是动过刀子,做过手术后留下的痕迹。

裴歌等了半天都没听到小孩的回应,正疑惑地回过头,恰巧和林舟还未来及收回的目光相撞在一起。林舟张了张嘴,窘迫地垂下眼睛,发不出声音来。

裴歌摸了摸自己的后脖颈,一下就反应过来了,他温声笑了一下,凑到林舟的身旁,握住了林舟的手指。林舟抿着嘴唇,手背被青年微凉的五指遮盖握住,慢慢放在了那道青色的疤痕上。

林舟瞳孔紧缩,掌心滋出暖意,湿热的指尖触碰到那道疤痕时,裴歌轻声说:

“你刚刚在看的其实是它吧?”

青年笑了笑,眸底映出了眼前有些惊慌无措的少年,他微微一笑:“这里原本有一块Omega腺体,是我自己预约医生割去的。”

林舟一怔,他想过无数种可能,却都没有料想到是裴歌主动摘掉的。

“……为什么?”林舟不禁脱口而出。

“你知道的,我是一个调香师。”

裴歌垂下手,眸光清亮,只是笑着却又没有回答林舟,反而向林舟开口道:

“在一开始,割去腺体只是一个想法,并没有真的去做。但我毕竟是一个调香师,这份工作需要保持敏锐的嗅觉触感,如果一直徘徊在香气之中,我就会失去这份敏锐。”

“但真正使我下决心割掉腺体,是因为我反感每月一次的发情期,不愿委身于某个Alpha的身下。”

“被母亲得知后,她望着我,轻飘飘地说了一句话:‘真自私啊’。”

“我大学之所以选择文学系,并非出于所谓的热爱,只是因为母亲要求我选择文学系。”

“我来到巴黎后,第一次反抗了母亲的要求,选择了截然不同、却是我最喜欢的调香专业。我知道这个时候我不能刺激到她的情绪,却还是亲口告诉她,我不会变成她所期望的模样。”

裴歌笑得漫不经心,他抬了抬眼皮,墨色的双眸无声盯着林舟:“连你也觉得我做了错的选择?”

林舟心头一荡,敏锐地察觉到青年那层平静到近乎冷漠的表情面具下,隐藏的是如海浪般汹涌的情绪。

他平静到看上去满不在乎,偏偏眼底的试探暴露了青年心底的固执。林舟意识到这不是一个反问,而是一次戴着面具的试探。

林舟抬起手,轻轻抚摸着裴歌的后颈,他虽然不善言辞,却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他意识到青年是在意的,甚至在意到有些固执,几乎变成了心底的一个执念。

裴清筠当然爱他,这份爱到骨子里、浓郁如鲜血的爱意既是母爱,亦是恐惧失去而转变成了强烈的控制欲。

她把所有的重心都转移到裴歌的身上,要求他在大学就读文学系,认为自己孩子应该早日成家安稳下来,而不是摘下腺体只顾着事业。

安定的人生,或许就是她眼底的圆满。她曾有一个失败的爱情,所以不希望裴歌如她一般重蹈覆辙。这份爱足够珍重、浓厚,却也同样象征束缚与捆绑。

林舟的指尖滑过青年白皙的皮肤,Omega的皮肤洁白而细腻,他甚至很轻易就能在上面留下淡粉色的指痕。

每一个Omega的皮肤都是这样雪白而细腻,但并不是每一个Omega都愿意割掉腺体,忍受信息素絮乱症所带来的生理疼痛。

林舟垂下眼帘,他低下头,忽然做出了一个非常出格的举动。

少年低下头,在裴歌的后颈上落下了一个温热柔软的吻。

Omega割去腺体意味着无法分泌信息素,一旦反馈到大脑的信息与身体给出的反应无法一致,身体上造成的“信息差”就会导致Omega的信息素絮乱症。

因为身体与大脑已经习惯了腺体分泌信息素,并且已经形成了发情期这些固定的反应。

失去腺体没有发情期当然自由自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对Omega而言是个好事,反而会使他们患上一生都无法治愈的信息素絮乱症。

裴歌心底一惊,如果他是个普通的Omega,那么林舟现在所亲吻的地方,就是他最敏感的腺体。

亲吻腺体,和表白并无二致,甚至更加直白,是最直接的“我喜欢你”的意思。

可林舟不一样,他的少年虽然亲吻着那块并不存在的腺体,却只是嘴唇轻轻碰着皮肤,甚至连呼吸都压抑着,不带任何杂念,反而温柔到极至。

好像在他的眼中,那并不是皮肤,而是一条向着日光,鲜花簇拥的朝圣路。

林舟顿了一下,抬起头看向裴歌:

“可是,先生的伤疤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伤疤。”

裴歌压了压心底莫名的情绪,摸了摸男孩的头发,忍俊不禁地调侃他:

“一道疤痕有什么好看的?自由只是一时风光罢了。再漂亮的人,也是会变老的,马路上的路过的阿婆,说不定年轻的时候就是全校最漂亮的女孩。”

“变老怎么了?”林舟眨了眨眼,不同意裴歌的观点,而是反驳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囊。就算老了变成小老太太,也是街上最有风雅、最有岁月质感的优雅奶奶。”

裴歌无奈,推开林舟不再跟他争论老奶奶话题,跑到洗手间换衣服。

林舟抱着床上的卡比,悄悄在心里偷笑起来。论起争论,裴歌的话术还是比不过他,所以每次都是他的胜利。

两个人吃过早饭,坐上了开往安宁的客运汽车,一路上林舟带着耳机靠在裴歌的肩上,打游戏打得热火朝天。

裴歌从大衣里取出口袋本,咬开笔帽,手里的笔转了一圈又一圈,开始思考如何构思今天的笔记写什么。

这个口袋本其实是个新的小本子,是裴歌专门为林舟而准备的。

可惜直到现在,都只有当初坐在咖啡店的沙发里,留下的涂涂抹抹的黑色笔痕。那些旧的纸页被他从原本的口袋本上撕下来,用胶水粘在这个新的口袋本上。

可以说直到今日,如何借助林舟身上的香气,调配出香水的构思仍然毫无头绪。但比起最初单纯的迫切,他已经有些着迷于此,甚至一度认为调配不出来才是正常的,真正的独一无二本就是无从复刻、无从下手。

“在写什么?”林舟似乎已经从游戏的世界脱离了出来,他摘下一只耳机递给裴歌,“要听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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