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330)

作者:大风雾


目前来说,庭审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展开,还是需要继续辩述下去。

……

审判长席位上。

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需要进行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审判长,我方认为公诉人的指控并不合理。”

“我想请问公诉人在指控我方当事人进行诱导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这最重要的一点,公诉人并没有陈述清楚。”

“我想请公诉人阐述清楚这一点。”

法槌敲响。

审判长马桥看向石秀杰:“请公诉人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出来的疑问,进行阐述。”

“好的。”

石秀杰点头应下,这一点问题对于他来说,不算是什么问题。

在回应完审判长,继续开口:

“在回应被告方诉讼律师疑问前。”

“我想要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几个问题。”

“好的。”

面对公诉人提出来的申请,肖海博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谢谢配合,不过基于目前的庭审情况,我想请被告方当事人陈述一下在你代理夏光明一案中的重点内容。”

“重点内容指的是什么?”

石秀杰开口询问,并且进一步的做出了解释。

“指的是你在你的行为中,具有诱导嫌疑的关键点。”

“可是我不认为我具有诱导嫌疑,不存在关键点。

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对我提出这种问题,但是针对这点,公诉人,我不是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而是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肖海博虽然不是刑事律师,可是对方这问题问的,明显不太对劲,于是直接怼了回去。

面对肖海博的回怼,石秀杰笑了笑,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太多,继续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的回复是不存在诱导嫌疑,可是根据你当时委托人的陈述和控告。”

“你当时的委托人夏光明指控你曾经和他说过,在庭审上一定要的保持沉默,该回答的可以回答,不该回答的不要回答是吗?”

“是的,可是这不具有诱导性吧?”

肖海博反问了一句。

“这句话没有什么诱导性,可是你曾经还提出来,让你的委托人夏光明在回答审判的提问时,不说话,全权交给你。

这是为什么?

在当时的庭审中,审判长询问你方当事人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认不认识的时候,你是不是回答的不认识?”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我不知道公诉人一直在强调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会问出来,不确定的问题。”

“我先针对公诉人的第一个问题进行回答,因为本次案件是特别代理权限,意思就是我可以代替我方委托人进行陈述,撤诉等行为。”

“基于这一点,我告诉我的委托人,不让他在庭审上说太多话,不可以吗?”

“再有,夏光明真的说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认识吗?”

“夏光明的表述是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熟悉,但是认识,两者之间不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是客户之间的关系。”

“我想请公诉人弄明白这一点之后再对我进行询问,不然显得公诉人的提问没有任何的水平,并且对我进行引诱行为。”

“如果公诉人再这么对我进行提问,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公诉人在对我提问的过程中,涉嫌引诱的情况造成伪证?”

肖海博是民事律师,但是对于基本的诉讼流程和诉讼环节都懂。

再说民事律师又不是一点都不懂刑事。

基本的逻辑处理能力还是存在的。

面对公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瞎问,肖海博直接用一句话给回怼了回去。

检方席位上。

石秀杰的脸明显出现了一阵的红胀。

不过很快,他的心情就平复了下来。

现在怼他怼的是很爽,可是一会儿判决的时候那种后悔的心理就会呈现出来了。

在这种情况和打过招呼之下,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了什么其他的问题了。

眼前的这个肖海博该判还是要判!

一想到这些,石秀杰心中的气愤便消散开来,笑着对肖海博的问题提出反问。

“可是经过检方的了解,当时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仅仅认识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并且他们两人之间还是好朋友的关系。”

“这场诉讼,按照夏光明的说法,原本是普通借贷关系,可是你起诉的方式是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这一点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贷关系?

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陈述的语气不禁开始加快:

“当时据我了解和调查的资料显示,万利有限公司的确是进行非法的集资,而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这场诉讼当中,依照当时的证据,以非法集资进行起诉,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当时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不是属于借贷,但当时夏光明和我陈述的是——”

“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非法集资的关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观认为,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依旧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够认定事实,只能够说明夏光明作伪证。

再说,法院方面不可能只听取夏光明单一的口供进行判定。

要依照事实,依照各方面的证据认证。夏光明只是叭叭的改个口供,没有任何的有力证据来证实他的口供,有什么用?

法院方还真的敢以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啊?

肯定不敢!

这个案子如果仅仅依靠着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的话,算是在苏白的认知里开了先例。

不把这群人一起送进去,就算是对不起他学的法律知识。

所以。

以此观点根本证明不了肖海博具有伪证嫌疑。

苏白也不清楚石秀杰这么问的意义在哪里,目前的辩诉公诉人完全是被肖海博吊打。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公诉方询问的问题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相关内容。”

“我申请停止公诉方继续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问答。”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申请,马桥微微皱了皱眉。

全当做听不见,而在这时候,石秀杰继续准备进行询问。

苏白缺打断了他,直接开口:“刚才公诉方的询问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具体内容。”

“和起诉我方的罪名不相符合,针对于公诉人对于我方提出来的不相关的问题。”

“根据刑诉法中的相关规定,我方有权拒绝回答。”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