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年代:从国营饭店开始(109)

作者:笋丁豆腐包


这可真是儿子的福没享到,操劳了一辈子,临老了,反而孙子的福先享受到了。

拿出一双靴子后,众人都以为结束了,结果令人没想到的是,苏清风居然又拿出一双,颜色稍微亮一点、柔和一点的小羊皮靴,除去颜色,单看款式,这两双几乎是一模一样。

苏清风咧着嘴笑,“买了这些东西,我把一个多月的工资全花完了。不过现在看来,没买错。”

老太太听到这话,嘴角微微抽搐。

一个多月的工资!

那得有多少啊!

苏清风现在是八级厨师,虽然肯定不如八级工,但是厨师不仅受人尊敬,工资也高,一个月三十五块肯定有。

那可是整整三十五块啊!

就这么没了。

老太太是又心疼又高兴。

一冲动,她就拿起小碗,一口饮下白酒。

老爷子抽旱烟的动作一缓,有些委屈,“诶!这是我的酒!”

好不容易过年小酌一口,他还等着细细品尝呢。

结果这婆娘倒好,直接虎了吧唧的一口给干了。

另一边,白静也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中的靴子,还挺高兴的。

钱没了再攒,但心意是难得的。

要不是碍于人多,她甚至都想要亲自上脚试试。

以前这种东西,她见多了。

但是在这个年月里,又是儿子在除夕夜送的,白静被感动的不行。

等到夜深了,黎景直接带着俩小姑娘,出去放鞭炮了。

等十二点一过,各家各户噼里啪啦地响起鞭炮声,其中以老苏家的声音最为密集响亮。

苏清风就透过窗子,看向外面小院的雪地上,村里的一群小屁孩,围着逢夏和寄秋打转,在她们放礼花炮的时候,露出惊叹的声音,一个个的,都是资深的捧哏专家。

寄秋还在那做起了“小买卖”。

因为礼花筒最稀奇,所以它理所当然地受到了更多人的欢迎。

寄秋通过手持礼花筒放炮,放一发,就上交一块水果糖,等礼花筒全放完的时候,她兜里的糖块几乎都快满出来了。

除了水果糖之外,还有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像是松子、核桃、瓜子花生之类的东西。

闲来无事,吃这些也能填饱肚子。

苏清风看的正热闹,就见门口突然突然有一道人影,遮住了光亮。

定睛一瞧,才发现,这不是别人,正是小老太太。

她走到苏清风身边,拿出一个红包,也不管苏清风的推拒,一把塞在他枕头底下。

苏清风有些无奈,“奶,我都工作了,还拿什么红包啊,都是大人了。”

老太太哼笑一声,“什么大人?你都没结婚,算个屁。红包里也没多少,里面就是我和你爷的一点心意,拿着吧。还有,今天晚上别打开,放在枕头下,明天早上醒来,再打开。”

苏清风知道老太太的脾气,就是倔。

就算现在不拿,迟早有天也会想办法塞给他,还不如现在直接拿了。

至于什么他还只是大人的话,苏清风觉得,这些不过是说辞罢了。

真当他结婚了,就老太太那嘴硬心软的性子,指不定过年还会给他红包。

好不容易送走了老太太,苏清风刚准备躺下,眯一会觉。

但虚掩着的门,又被敲响了。

走进来的是白静,她随意聊了一会,就又神色自若地走了,苏清风像是想起什么,一掀开枕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枕头下面,居然又多了一个红包。

这下子,瞌睡算是醒了。

横竖怎么也睡不着觉,苏清风干脆和衣躺在床上,继续进入系统空间,练习手艺。

系统空间内依旧是冷色调的环境,根本没有因为是过年,而显露出一丝一毫热闹的痕迹。

苏清风看着灶台前,那教学人影,熟练的整鸡脱骨的手法,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这可真是及时雨啊。

白天的时候,苏清风虽然目不转睛地学习林端阳的手法,但是他毕竟是人,不是神。

不可能在时间短暂,且从未上手实践的情况下,就能将整鸡脱骨这样的手法,练习的完美无缺。

此时有了近距离反复学习的机会,苏清风几乎是如饥似渴地盯着画面中的人影,接着,就把手上出现的鸡如法炮制。

当时间一点一点的过去后,苏清风的手法,也从一开始的青涩,再到熟练,最后甚至隐隐有了一种举重若轻,信手拈来的趋势。

虽然有些地方仍然不够完美,但如是被林端阳知道,苏清风现在的手艺,只怕会惊得说不出话来,最后感叹一句妖孽。

正月初一。

这一天可不是走亲访友的好日子。

民间认为这个日子走亲戚,是不吉利的。

苏清风享受着难得的假期,兴致颇好地在厨房里做起了黏豆包。

这个东西,上次去囤年货的时候,也买来吃过,可惜太抛费材料了。

不过好在今天是大年初一,老太太昨晚又收获了一双小平底靴子,心情颇好,特地大方了一回,打开橱柜和地窖,一家子齐心协力黏豆包。

只是吃的时候,他们还是不由自主地,将手伸向苏清风做的豆包。

没办法,明明是一样的调料和馅,偏偏他做出来的就是要好吃一些。

两个小姑娘坐在门槛上,吃着甜甜的豆包,晒着难得的太阳,好不自在。

新的一年,吃的第一个东西,就是黏豆包,这也从另一种意义上,寓意着今年,日子将会过得红红火火,甜甜蜜蜜。

偏偏这时候,王桂花扭着水桶腰出来,看见俩丫头片子一副自在的模样,心底冷哼一声。

不值钱的小丫头也配吃豆包?

给她家的金蛋吃还差不多。

今天是初一,她打扮的花枝招展,特地穿上了邓小雅给她带来的大花袄,一条灰扑扑的大棉裤,以及那双有些破旧的短靴。

要不是她现在年纪大了,王桂花甚至还会在两边各扎一个麻花辫。

在她看来,那叫一个洋气。

正巧隔壁的婶子在院子里喂鸡,见王桂花那件大花袄,有些羡慕,“桂花啊,你这大花袄衬得脸都白净了许多,样式那么新,是小雅给你的吧?”

王桂花听到这话,心情有些莫名。

但绝对不是高兴。

这件衣服是邓小雅的没错,但却是邓小雅穿腻了,嫁到城里后,觉得土,这才丢给王桂花。

只是对外,王桂花总是炫耀,是邓小雅特意孝敬她的。

所以面对邻居的恭维,王桂花非但没有感到高兴,反而有一种心虚的感觉。

虽然王桂花家里一摊子烂事,邓小雅和何家之间,也是闹得不可开交,先前更是因为邓小雅找姘头的事情,让村里人都有些鄙视。

但是邓小雅最终还是嫁到城里去了。

在苏家村的大部分人看来,这已经算是飞黄腾达,过上好日子了。

那大娘有意和王桂花拉近距离,那是夸得唾沫横飞,从王桂花身上的袄子,夸到裤子,又夸到脚上的皮靴。

她下意识地忽略了皮靴的老旧和上面的划痕。

王桂花听着,只觉得心气舒缓了一些。

但是很快,她这一口气,又堵在了喉咙口。

因为……小老太太出来了。

她的脚上,也有一双靴子。

但是无论是从低调的款式,还是细腻的皮革光泽,都在说明,苏家老太太脚上的靴子,可比王桂花脚上的,不知道要好多少倍。

许是王桂花那里的声音有点响,小老太太下意识地看了她们一眼。

王桂花不知道怎地,突然觉得脸上火辣辣的疼。

就好像被人扇了一巴掌似的。

这一刻,她甚至开始埋怨邓小雅了。

明明都嫁到城里去了,为啥还不买双全新的靴子。

凭啥老苏家的那个死老太婆都穿上了新鞋,她还只能穿剩下的。

尤其是这鞋子还有些偏小,平时穿着的时候,只觉得紧绷绷的,极其不舒服,在外面走一天,回到家后,脚后跟都是血。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