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棘(19)

作者:Fine不Fine


父母的坟包就在一片菠菜地里,没有墓碑,他很多年没有来过,坟包比之上次他来时矮了许多。

风开始吹起来了,像刀子刮过皮肤。于铭远拢了拢衣服,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用手挡着风,点了一支烟咬在齿间。

烟雾很快被风吹散,于铭远就站在坟前,慢慢地抽完了这支烟。

抽完烟后,他找了一根木棍,在坟头前画了个圈,把买来的纸钱烧了。

“爸,妈,很久没来了,你们别怪我。我能走到今天真的很不容易,没被于志成和张小秀毁在这个村子里是我运气好,我讨厌这里也是应该的,你们说是不是?”

“可能我六岁之前过得挺好的吧,但是也忘得差不多了,甚至你们长什么样我都快想不起来了。”于铭远轻轻叹了口气:“我说我不会再回来,没想到还是食言了。”

纸钱燃烧过后的灰烬被风卷起,吹向不知名的远方,于铭远又点了支烟,咬在嘴里,最后看了眼那座小坟包,然后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一路辗转,等于铭远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

第17章 Now 浦川往事2

问了护士站,于铭远才知道于铭鑫去做化疗了。于铭远沿着地上的标志找过去,远远的,就看见于志成和张小秀颓丧地坐在地上,两人也没说话,垂着脑袋不知道在想什么。

于铭远走到他们面前站定,于志成抬起了头,看见于铭远,浑浊的眼球亮了一瞬。

“小远,小远你来了。我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不会眼睁睁看着小鑫死掉的。”说着,伸出手就要拉于铭远。

于铭远躲开了于志成的手:“走吧,去见医生。”

张小秀似乎没想到于铭远会来,还怔愣着没说话。几年不见,二叔二婶看起来苍老了许多,脸上爬满了沟沟壑壑的纹路,算算,其实他们也才四十岁出头。

“其实堂兄弟之间配型成功率不太高,但骨髓库那边还没消息,权当是个机会试一试吧。”医生说。

于志成和张小秀连连点头。

在等待抽血的间隙,张小秀一直用胳膊怼着于志成,像是催促他开口说点什么,但于志成一直欲言又止的,于铭远看他张了几次口都没说出话来,就开口问:“怎么了?”

于志成:“小远,雅琪在哪里啊?能不能让她也来做做配型?”

“你怎么敢开这个口的?”于铭远死死盯着于志成,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

于志成闭了嘴,张小秀却不依不饶:“小远啊,你看你和雅琪都是小鑫的亲堂兄妹,多个人多个机会不是?你不会眼睁睁看着小鑫就这么没了的是不是?”

说着,就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开始抹眼泪。

于铭远此刻只觉得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击中了他。

“雅琪在英国,暂时回不来。于铭鑫现在情况稳定,我先做配型试试再说吧。”

于志成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他把张小秀拉了起来,低声训斥道:“这么多人看着呢,你起来!”

“我儿子都要死了,你还要什么面子!小鑫不是你的儿子吗?让雅琪回来一趟怎么了?我儿子还能撑多久?你个没本事的,我嫁给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张小秀又哭又喊地引来无数人的注目。

于铭远按了按眉心,朝着卫生间走去,远离了这场闹剧。

于铭远做完检查就离开了医院,结果要大概一周才能出,他决定先回南城,有了结果后再做打算。

临走前,他把于志成两人的手机号从黑名单里放出来,问了句:“钱够吗?”

于志成嗫嚅道:“现在手上还有点儿。”

于铭远点了点头:“不用送了,我走了。”

出租车驶出一百多米了,于铭远回头看,于志成还站在原地,身形佝偻着,于铭鑫的这场病仿佛压弯了他的脊梁。

回去时于铭远坐了高铁,四个小时就到了南城。

回到公寓已经将近十一点,他打开门,客厅的灯还亮着,杨臻正窝在沙发里,抱着笔记本回复邮件。

看见于铭远进来,杨臻惊讶道:“这么快就回来了?事儿办完了吗?”

于铭远说了句“没有”,就走到了厨房。

他中午和晚上都没吃东西,这会儿胃里空的难受,他从冰箱里找出一袋杨臻买的面包,坐在餐桌前啃了起来。

“你还没吃饭啊?别吃面包了,我给你叫个外卖,想吃什么?龙虾饭可以吗?”

于铭远摇了摇头,面包干巴巴的,有点噎,他努力往下咽,喉咙仿佛被柔软的面包塞住了,他说不出话来。

杨臻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反常,把笔记本随意地丢在茶几上,走了过来,从他手里夺过那块面包,又给他倒了杯温水。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于铭远端着水杯喝了两三口,把梗住喉咙的那块面包咽了下去,才缓缓开口:“于铭鑫得了淋巴癌,我回去跟他做了个骨髓配型。”

杨臻轻轻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于铭远继续说道:“你知道吗?我竟然残忍的希望配型不要成功,我们明明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可....”

杨臻不大清楚于铭远和他二叔一家发生过什么,只知道二叔一家对他不好,他们认识之初,于铭远到处打零工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就可见一斑。

“我不知道该跟谁讲这些事情了,我可以跟你聊聊吗?”

杨臻在桌边坐下,轻轻拍了拍于铭远的肩膀:“你说,我在呢。”

于铭远双手搓了把脸,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浦川这个北方小城的故事。

父母去世的早,兄弟俩差了将近十岁,于志成算是于靖成辛苦拉扯大的,给他盖房子,攒钱娶老婆,甚至在于志成结婚成家后,于靖成才开始张罗自己的婚事。按理讲,两兄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本来也是如此,只是这一切在于志成结婚之后就发生了变化。

于靖成知道在村里种地是赚不来几个钱的,早早地就去隔壁镇的煤矿上做起了挖煤工。虽然赚的也是辛苦钱,但比在家种地要挣的多一些。

他在煤矿上认识了当时矿上的会计孙书梅,两人迅速坠入爱河,谈起了恋爱,没两年就结了婚。孙书梅家在浦川市,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于靖成第一次带着孙书梅回于河村时,她看起来和这个灰扑扑的小村子格格不入,像是突然渲染在黄土地上的一抹彩色。张小秀是个典型的农村女人,孙书梅脚上崭新的小皮鞋,身上穿着的漂亮碎花裙子都让张小秀既羡慕又嫉妒。

她吵闹着要于志成去市里给她买来同款,可穿上后站在镜子前,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她处处模仿着这个城里来的时髦的大嫂,又在暗地里深深地嫉妒着她。

只是这种嫉妒被她藏的很好,她眼看着于志成和孙书梅办的那场西式的婚礼,孙书梅身上那件洁白的婚纱衬得她是那样的好看,张小秀不禁想到自己结婚时穿的那件红色的棉袄,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于靖成家买了台崭新的缝纫机,又买了新电视,张小秀内心的嫉妒逐渐到了一种无法被她压制的地步。她终日和于志成吵闹,于志成没什么文化,只老老实实地种着他那几亩菜地,每年微薄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张小秀日渐膨胀的欲望。

于志成被闹得受不了,只好去找了于靖成。于靖成对这个弟弟很大方,拿出好几个月的工资给弟弟家也添置了一台新电视。

可电视也逐渐满足不了张小秀了,她看着于靖成家崭新的电冰箱,又想要拥有一台电冰箱。

孙书梅又怀孕了,第二胎是个女孩儿,家里热热闹闹了好几天,孙书梅城里的家人来来去去,送了不少张小秀从没见过的东西,又甜又酥脆的夹心饼干,镶着水钻的发夹。她想想生儿子于铭鑫的时候,她娘家也只是送来了几筐鸡蛋而已,这种反差让她愈发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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