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的人生(5)

作者:张爱玲


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

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

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

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

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

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

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

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

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怕人家

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

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

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

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

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

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

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

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

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

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

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

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

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

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

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

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

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

(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

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

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

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

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

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

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

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

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

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

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

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

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

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

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

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

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

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

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

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

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

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

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

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

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

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

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

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

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

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

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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