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的人生(30)

作者:张爱玲


当祖宗,况且这一切都发生在时间的黎明之前,世界开始的时候,黄帝统治着与我们一般无

二,只有比我们文明些的人民。中国人臆想中的历史是一段悠长平均的退化,而不是进化;

所以他们评论圣贤,也以时代先后为标准,地位越古越高。

对于生命的起源既不感兴趣,而世界末日又是不能想象的。欧洲黑暗时代,末日审判的

画面在大众的幻想中是鲜明亲切的,也许因为罗马帝国的崩溃,神经上受到打击,都以为世

界末们将在纪元一○○○年来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这样断然的摧折,因此中国人

觉得历史走的是竹节运,一截太平日子间着一劫,直到永远。

中国宗教衡人的标准向来是行为而不是信仰,因为社会上最高级的分子几乎全是不信教

的,同时因为刑罚不甚重而赏额不甚动人,信徒多半采取消极态度,只求避免责罚。中国人

积习相沿,对于责任总是一味地设法推卸;出于他们意料之外,基督教献给他们一只“赎罪

的羔羊”,无代价地负担一切责任,你只要相信就行了。这样,惯于讨价还价的中国人反倒

大大地动了疑。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

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

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

献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

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

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

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

少人懂,等于不存在。

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

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

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妨,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

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

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

“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

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

来,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

生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

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

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士人的天的影响:

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虽说“天无

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人,可有一点什

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

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

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

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

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

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

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

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

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

“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

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

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

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

“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

必也正名乎

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

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

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

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

色。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

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

成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

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

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

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

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

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来没

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

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

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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