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跋及其它(7)

作者:张爱玲


《惘然记》序

北宋有一幅《校书图》,画一个学者一手持纸卷,一手拿着个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还是文具——在搔头发,仿佛踌躇不决。下首有个僮儿托盘送茶来。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图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员背后的两折大屏风,上有朝服下缘的海涛图案。看上去他环境优裕。他校的书也许我们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点出人意表地,他赤着脚,地下两只鞋一正一反,显然是两脚互相搓抹着褪下来的,立刻使我想起南台湾两个老人脱了鞋坐在矮石墙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为图画,这张画没有什么特色,脱鞋这小动作的意趣是文艺性的,极简单扼要地显示文艺的功用之一:让我们能接近否则无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沟通上,小说是两点之间最短的距离。就连最亲切的身边散文,是对熟朋友的态度,也总还要保持一点距离。只有小说可以不尊重隐私权。但是并不是窥视别人,而是暂时或多或少地认同,像演员沉浸在一个角色里,也成为自身的一次经验。

写反面人物,是否不应当进入内心,只能站在外面骂,或加以丑化?时至今日,现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当熟悉,对我们自己的传统小说的精深也有新的认识,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时候,提出这样的问题该是多余的。但是似乎还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对敌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过知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为了解是原恕的初步?如果了解导向原宥,了解这种人也更可能导向鄙夷。缺乏了解,才会把罪恶神化,成为与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伟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撒旦教派”“黑弥撒”还有它的魅力。

这小说集里《五四遗事》这篇是用英文写的,一九五六年发表,中译文次年刊出。其实三篇近作也都是一九五○年间写的,不过此后屡经彻底改写,《相见欢》与《色。戒》发表后又还添改多处。《浮花浪蕊》最后一次大改,才参用社会小说做法,题材比近代短篇小说散漫,是一个实验。

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这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这也就是“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了。因此结集时题名《惘然记》。

此外还有两篇一九四○年间的旧作。联合报副刊主编痖弦先生有朋友在香港的图书馆里旧杂志上看到,影印了两篇,寄来问我是否可以再刊载。一篇散文《华丽缘》我倒是一直留着稿子在手边,因为部分写入《秧歌》,迄未发表。另一篇小说《多少恨》,是以前从大陆出来的时候不便携带文字,有些就没带出来。但是这些年来,这几篇东西的存在并不是没人知道,如美国学者耿德华(EdwardGunn)就早已在图书馆里看见,影印了送给别的嗜痂者。最近有人也同样从图书馆里的旧期刊上影印下来,擅自出书,称为“古物出土”

,作为他的发现;就拿我当北宋时代的人一样,著作权可以径自据为己有。口气中还对我有本书里收编了几篇旧作表示不满,好像我侵犯了他的权利,身为事主的我反而犯了盗窃罪似的。

《多少恨》的前身是我的电影剧本《不了情》。原剧本没有了,附录另一只电影剧本《情场如戏场》,根据美国麦克斯。舒尔曼(maxshvlman)著舞台剧《TheTenderTrap(温柔的陷阱)》改骗的,影片一九五六年摄制,林黛陈厚张扬主演。

《多少恨》里有些对白太软弱,我改写了两段,另一篇旧作《殷玉滟送花楼会》实在太坏,改都无从改起。想不收入小说集,但是这篇也被盗印,不收也禁绝不了,只好添写了个尾声。不得不噜嗦点交代清楚,不然读者看到双包案,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以为我在盗印自己的作品。

(一九八三年六月)

《续集》自序

书名《续集》,是继续写下去的意思。虽然也并没有停止过,近年来写得少,列出后常有人没看见,以为我搁笔了。

前些日子有人将埋藏多年的旧作《小艾》发掘出来,分别在台港两地刊载,事先连我本人都不知情。这逆转了英文俗语的说法:“押着马儿去河边,还要撤着它喝水。”水的冷暖只有马儿自知。听说《小艾》在香港公开以单行本出版,用的不是原来笔名梁京,却理直气壮地擅用我的本名,其大胆当然比不上以我名字出版《笑声泪痕》的那位“张爱玲”。我一度就读于香港大学,后来因珍珠港事变没有完成学业;一九五二年重临香港,住了三年,都有记录可查。我实在不愿为了“正名”而大动于戈。出版社认为对《小艾》心怀匣测者颇不乏人,劝我不要再蹉陀下去,免得重蹈覆辙。事实上,我的确收到几位出版商寄来的预支版税和合约,只好原壁奉还,一则非常不喜欢这篇小说,更不喜欢以《小艾》名字单独出现,二则我的书一向归皇冠出版,多年来想必大家都知道。只怪我这一阵心不在“马”,好久没有在绿茵场上出现,以致别人认为有机可乘,其实仍是无稽之谈而已。

这使我想到,本人还在好好地过日子,只是写得较少,却先后有人将我的作品视为公产,随意发表出书,居然悼棒责备我不应发表自己的旧作,反而侵犯了他的权利。我无从想象富有幽默感如萧伯纳,大男子主义如海明威,怎么样应付这种堂而皇之的海盗行为。他们在英美荣庸诺贝尔文学奖,生前死后获得应有的版权保障。萧伯纳的《卖花女》在舞台上后,改编成黑自电影,又改编成轻音乐剧《窈窕淑女》,再改编成七彩宽银幕电影,都得到版权费。海明威未完成的遗作经人整理后出版,他的继承人依旧享受可观的版税。如果他们遇到我这种情况,相信萧伯纳绝不会那么长寿,海明威的猎枪也会提前走火。

我想既然将旧作出版,索性把从前遗留在上海的作品选出一本文集,名之为《余韵》。另外自一九五二年离开上海后在海外各地发表而未收入书中的文章编成一集,名之为《续集》,免得将来再闹《红楼梦》中瞒赃的窃盗官司。

《谈吃与画饼充饥》写得比较细详,引起不少议论。多数人印象中以为我吃得又少又随便,几乎不食人间烟火,读后大为惊讶,甚至认为我“另有一功”。衣食住行我一向比较注重衣和食,然而现在连这一点偏嗜都成为奢侈了。至少这篇文章可以满足一部分访问者和在显徽镜下“看张”者的好奇心。这种自白式的文章只是掠鸿一瞥,虽然是颇长的一瞥。我是名演员嘉宝的信徒,几十年来她利用化妆和演技在纽约隐居,很少为人识破,因为一生信奉“我要单独生活”的原则。记得一幅漫画以青草地来譬喻嘉宝,上面写明“私家重地,请勿践踏”。作者借用书刊和读者间接沟通,演员却非直接面对观众不可,为什么作家同样享受不到隐私权?

《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被逼写出来的。不少读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他作品中人物的关系,往往混为一谈。曹雪芹的《红楼梦》如果不是自传,就是他传,或是台传,偏偏没有人拿它当小说读。最近又有人说,《色。戒》的女主角确有其人,证明我必有所据,而他说的这篇报道是近年才以回忆录形式出现的。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记得王尔德说过,“艺术并不模仿人生,只有人生模仿艺术。”我很高兴我在一九五三年开始构思的短篇小说终于在人生上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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