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眼睛的女人(短篇集)(12)

作者:李碧华


轮到勇行,他解开我两个钮扣,把食盐洒在我锁骨上,正要抗议,他又取一撮抹在我耳根。他笑:「不要动不要动,盐花全洒进衣服中了。」

他猛地喝酒,飞快的伏在我胸前,舔去锁骨上的盐花,实在很痒,他就势在我耳根上,然后趦趄不去……

我没有招架之力。

这个晚上,我浑身发痒,发软,像有龙舌兰在舔我。龙的舌头?仙人掌?我分不清楚。因为我连自己也忘掉。

我完全失去知觉,也不愿醒来。——好像到了今天,还没有醒来。

但我到底比他早一点起来,大概我太紧张了,或者我真的想证实一下,究竟他的单眼皮,是否会变成双眼皮?

数天之后,是十二月三十一日。也就是“大晦日”。我给他做了年越荞麦面。大家守岁时,我问:「你让我看看小时候的旧照片?」

「我不喜欢拍照的。」

「你上镜一定很好看。」

「不。」他说:「我不喜欢留影。」

后来我才知道,因父母各自另组家庭,他把小时候的照片,全部烧掉。——他大概明白,即使留下一堆影子,从前的日子都不会回来。所以他索性不要了。

只是他忽然拥着我:「妈妈弄的年越面,没你的好吃。」

我抚摸着他的长发。把遮住眼睛的拨开。顺着他一字的浓眉,和往上飞的眼角,来来回回:「让我客串做你的妈妈。」

他把我扳直,皱着眉,忧伤的:「怎么可以?你比我还小几个月!」

又道:「你的手又冷。」

我斥责他:「你不要小看女人。我刚做的一份功课,翻译美国一项研究报告,专家说,女人双手比男人冷,但她们的体温比男人高。」

……

本来我们打算到阪神社初诣,抽签,和买破魔矢过年的。但我们把自己困在小房间中,什么地方也不去。

连一百零八下的除夕之钟,也听不见。因为他在我耳畔喘气。

我听得自己问他:「勇行,去年圣诞你同谁过?」

「我刚才痛得流出泪水是不是很难看?」

「我对你好些,还是你对我好些?」

「如果我明天要死了,你会怎样?」

「老实说,你是不是情愿不用安全套?」

「……」

勇行不答我。

他说:「我回答了你一次,以后你便永无休止,问得更多了。」

他说:「既已如此亲密,你不需要了解我。你被我爱已够忙碌了。」

于是,我们有时夜里去吃韩国“烧肉”。

下面是洪洪的火,覆着一个龟背似的锅,肉都烤得焦香。他大口大口的吃,还朝我顽皮地笑:「我瘦了,得把荷尔蒙补回来。我吃烧肉是为了给你。」

——但在这儿,人们有一种说法,如果一男一女很亲密,那是说,已有多次肉体关系,他们都不约而同去吃“烧肉”的。太浓了,汁浓,肉浓,连酒,也浓烈呛人。似乎全是补品。

但过年以后不久,今井勇行没在“明石亭”上班了。

他是被辞退的。

「我偷偷溜到新阪急酒店大堂嘛,」他理直气壮:「我去等“西武”LIONS.野球手下午入住。“西武”胜“近铁”,九比三,多棒!」

他掏出两个好手的签名。

「还没换衣服呢,蓝衣、白袜,裤子上还有泥泞。手上也有,连纸野弄脏了。」

「是为了签名吗?」

「什么?」

「只是为了难的一见的野球手的签名丢了工作?」

「——当然不是。是为了“任性”。」

「你干了才半年。」我很清楚,这正是我们认识的时日。

「不要紧,随时找到工作。」他不在乎:「阪急三番街店子那么多——」

又道:「或者我到对面的APT COFFEE.——不要那么沮丧,半年已经很长了。」

「但你已经二十岁。你还刚过了一月十五日的“成人节”,难道永远在三番街转来转去吗?」

他用力捏着我的鼻子:「都说不要你做我妈妈。」

他送我回梅田街上班。我们牵着手迎接早春。路过淀川,河边又几株垂柳,枝细叶长如线。开了好一阵的花,落后结子,白茸茸的被春风一吹,缓缓飘落,非常慵懒。乱躺地上。

「看,」勇行指:「猫柳。」

「哪里有?」

「柳絮蓬蓬松松,像小猫的尾巴。」

「我还以为,有头小猫在柳絮下睡觉了。」我笑:「袒露着肚皮,眯起一双眼睛,双手握了拳头,放在这儿——」

我扮小猫,双拳放在胸前腮边。

「睡得好香啊!无忧无虑。」

勇行故意定睛看着我:「——当你在我身边,最舒服的时候,便是这样了!」

我在电车上很不好意思。——我以为人家会听见。不看他。

良久,他定睛看我的姿态没有变过。

我但愿他只看我一个。

为了准备三月份的考试,下课后温习和上班,我们已经有一星期没见面了。

当我挂念他,又担心他是否找到新的工作时,打过流动电话。

一次在阿倍野的漫画咖啡文库。

一次在难波。

有两次接驳不上。

这天妈妈着我下课后买些水果回去,最好时蜜柑和柿饼。自爸爸三年前去世,姐姐主力负责家计,她在神户一家牛肉加工食品厂工作,一个月回家两次。她快要结婚。

这次回来,时跟妈妈商议吉日。

某回接到她的电话:「我要嫁人了。」

我不知说什么好。双目有点湿濡:「哦,你要嫁人了。」

以后她要改换姓氏了。也有自己的家。不知怎地,我们有点生疏,却更舍不得……

她喜欢吃水果。我也是。

因住在西区,在心斋桥买好,便回家。

——但我见到勇行。

他在一家水族店。

店中卖海星、魔鬼鱼、小金鱼、海马……,和水母。

无骨的水母,无血无肉,无色无相。全身透明,一如“寒天”。它像一把小伞,在水中浮沉缓动。有些微白的斑点,迎着水族箱的暖灯,忽地一闪。

我见有一只手指,指向水母,这是女孩的手:「要这个!」这个便给捞来,盛在胶袋中,成为她的礼物。开心得嘻嘻笑,吻了他一下。

勇行付款。

他俩转过身出门。手挽手。

田岛千裕?

刹那间我手足无措,还闪身躲起来。我想过大概是个方式:——(一)装作看不见,掉头就走。

(二)与他四目交投,一言不发,掉头就走。

(三)上前,大吵一顿,不用客气。

(四)掌掴他一记。

(五)哭着哀求他。或请她退出。

(六)回去后才算帐。

(七)若无其事,忍气吞声。

(八)彼此了断,勿须解释。

(九)……

(十)……

但,他怎么找上她?

是记住那卡片上的电话吗?看一次就记得了?才一次?

不不不。全是我的错。——当日是我先唤他住她的。

是我自己的错。在还没有整理好混乱的思想,无可避免的,还是遇上了。

我很意外的指着那个胶袋子:「呀,这是什么呀?好可爱呢。」

「这是水母,看得见吗?」千裕把它递到我眼前:「现在流行养水母。」

「我遇到她,帮她挑的。」

「真巧啊。」

「由纪子要不要也养一只?」

「水母寿命有多长?」

千裕抢着说:「天气还没暖过来,怕它容易死。如果照顾得好,大概活一两年。」

「一两年已经很长了。」我笑:「有些金鱼不能过冬。」

「别看水母没有骨,它也很坚强的。」

「这个多少钱?」

「差不多二千元。」勇行道。

「……」

我们谈笑甚欢。

末了分别回家。

我提着一袋水果。千裕提着一只水母。勇行双手插在裤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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