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出书版)(30)
作者:李碧华
红卫兵见这坏分子特别顽强,便用口号来压她:“打倒气焰高张的阶级敌人!”
“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
“剃阴阳头!”
菊仙被揪住,一人拎刀,头发被强行推去一半,带血。她承受一切。
首领骂:“妈的,那么顽劣,明天游街之后,得下放劳动改造!”
眼瞅着菊仙被逮走,小楼尽组合一分力气,企图力挽狂澜:“不!有什么罪,犯了什么法,我都认了!我跟她划清界线,我坚决离婚!”
菊仙陡地回头。大吃一惊。
小楼凄厉地喊:“我不爱这婊子!我离婚!”
菊仙的目光一下子僵冷了,直直地瞪着小楼,形如陌路。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蝶衣听得小楼愿意离婚,狂喜狂悲。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不不不,他错了,爱是没得解释的,恨有千般因由。伟大的革命家完全不懂……
蝶衣尖叫:“别放过她!斗死这臭婊子!斗她!”
他没机会讲下去。
人群中冒出一个黑影儿。
“程蝶衣,你就省着点吧。还瞧不起婊子呢!你们戏子,跟婊子根本是同一路货色。红卫兵革命小将们听着啦,这臭唱戏的,当年呀,啧啧,不但出卖过身体,专门讨好恶势力爷们,扯着龙尾巴往上爬,还一天到晚在屋子里抽大烟,思春,淫贱呢,我最清楚了。他对我呼三喝四,端架子,谁不知道他的底?从里往外臭……”
蝶衣费劲扭转脖子,看不清楚,但他认得他的声音:“靠的是什么?还不是屁眼儿?仗着自己红,抖起来了,一味欺压新人,摆角儿的派头,一辈子想骑住我脖子上拉屎撒尿的使唤,不让我出头。我在戏园子里,平时遭他差遣,没事总躲着他。我就是瞧不起这种人!简直是文艺界的败类,我们要好好的斗他!”
小四!
这是他当年身边的小四呀!
他为了稳定自己的立场,趁势表现,保护自己,斗得声泪俱下,苦大仇深。
大伙鼓掌,取笑,辱骂,拳打脚踢。口涎黄痰吐得一身一脸。
火舌咝咝地伴奏。
蝶衣从未试过这样的绝望。
他是一只被火舌撩拨的蛐蛐,不管是斗人抑被斗,团团乱转,到了最后,他就葬身火海了。蓦然回首,所有的,变成一撮灰。
他十分的疲累,拼尽仅余力气,毫无目标地狂号:“你们骗我!你们全都骗我!骗我!”
他一生都没如意过。
他被骗了!
“文化大革命万岁!”口号掩盖了他的呼啸。
小四把他怀中的剑夺过,恭恭敬敬地交给红卫兵:“小将们,这破剑,就是反革命分子的铁证!”
首领振臂呐喊:“对!我们得好好保管它,让牛鬼蛇神扛着,从这个场赶到那个场,来回的赶,天天表演,教育群众,反革命分子的兔崽子没有好下场……”
场面兴奋而混乱,凄厉得人如兽。
“文化大革命万岁!”
……沸腾怒涌的声浪中,每个人都寻不着自己的声音。
蝶衣和小楼又被带回“牛棚”去。
各人单独囚在斗室中。
未清理的大小便发出恶臭。但谁都嗅不着。他们的生命也将这样的腐烂下去,混作一滩。“天天表演”?到处是轰轰响的锣声,如一根弦,紧张到极点,快要断了。有个地方躲一躲就好了。
破碗盛着一点脏水。
蝶衣经历这剧烈的震荡绝望忧伤,不能成寐,鬓角头发,一夜变白。
而四周,却是不同的黑。灰黑,炭黑,浓黑,墨黑。他没有前景。君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他取过那破碗往墙上一砸,露了尖削的边儿,就势往脖子上狠狠一割——谁知那破碗的边儿,不听使唤,朝脖子割上一道,两道,三道,都割不深。且蝶衣人瘦了,脖子上是一层皱皱的批,没什么着力处。
情况就像一把钝刀在韧肉上来回拖拉,不到底。
蝶衣很奋勇地用力,全神贯注地划着,脖子上的伤痕处处,血渗下来,又不痛,又不痒,只是很滑稽。为什么还死不了?
他记起那只蝙蝠,它脖子间的一道伤口,因小刀锋利,一下便致命了。血狂滴至锅中汤内,嫣红化开……血尽……四爷舀给他一碗汤……喝,这汤补血……都因为小楼。
不想追认前尘往事,再往上追溯,他就越发狠劲——突然,门外一声叱喝:“干什么?”
人声聚拢:“抹脖子啦!寻死啦!”
涌来五个值夜的红卫兵,眼里闪着初生之犊的兴奋的光芒。他们制造了死亡,他们也可以暂止死亡。
一人过来夺去破碗。
一人取来一把破报纸,又捣上伤口去。
“那么容易寻死觅活?啊?戏不演啦?”
“你妄想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竟敢抗拒改造?抗拒批判?”
“好呀——”
红卫兵的首领排众而出,下令:“你要死,偏不让你死!”如同判官,铁面无私,庄严而凶悍。
大伙遂一边胡乱止血一边在喊:“文化大革命万岁!”
蝶衣血流了不少,命却留得长。他跌坐退缩至角落,一双手慌乱地摇,声音变得尖寒,凄厉如月色中的孤鬼:“我没有文化!不要欺负我!不要欺负我!”
蝶衣并没有虞姬那么幸运,在一个紧要的关头,最璀璨的一刻,不想活了,就成功地自刎——————他没这福分。还得活下去。
还是戏好,咿咿呀呀的唱一顿,到了精彩时刻,不管如何,幕便下了,总是在应该结束的辰光结束,丝毫不差。
虞姬在台上可以这样说:“大王呀!自古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大王欲图大事,岂可顾一妇人。也罢,愿乞君王三尺宝剑,自刎君前,以报深恩也!”但在现实中,即便有三尺宝剑,谁都报不道谁的恩。
每个人的命运,经此一役,仿佛已成定局。
小楼面临拔宅下放的改造,“连锅端”,不知什么时候复返,东西得带走。其实也没什么东西可带。
暝色已深,小楼佝偻地走向家门,黑帮分子的罪状大招牌不曾卸下,几个红卫兵押回去收拾。
屋子里头漆黑一片,不见五指。
一打开电灯,迎面是双半空晃着的,只穿白线袜子的脚!
小楼大吃一惊,悚然倒退几步。
仰视。
菊仙上吊了。
她一身鲜红的嫁衣,喜气洋洋。虽被剃了阴阳头,滑稽地,一边见青,一边尚余黑发,就在那儿,簪上了一朵红花——新娘子的专利。
“菊仙!”
小楼撕心裂肺地狂喊,连来人也受惊,一时间忘了叱喝。
菊仙四十多了,她不显老,竟上了艳妆,一切仿如从前岁月某一天——风烛半残,一脸酡红的新娘子妖娆欲滴,舍不得嫁衣,陶陶自乐地指点着:“这牡丹是七色花丝线,这凤凰是十一色花丝线,这……”
小楼把她拦腰一抱,扔到床上去。醉眼迷离的男人急不及待要脱下她的衣鞋:“妖精——”
“弄皱了,弄皱了,再穿会儿吧!”
她抵抗着,不许他用强,乜斜媚视:“多漂亮的娇活儿!真舍不得给脱下来。你见过没有?”
小楼动手动脚的,急火正煎:“你真是!我师弟那几箱子行头,什么漂亮的戏衣没见过?急死我了!”
“行头是行头,嫁衣是嫁衣,堂堂正正的穿了好拜天地!”
她仍在絮絮不休,沾沾自喜:“嗳,你知道我什么时候下决心给自己置件嫁衣?老鸨还真当菊仙光着脚走的。呸!打自从见了你这个冤家,我就……”
……
啊她要的是什么?“只要你要我!”她青春,妍丽,自主,风姿绰约地,自己赎的身,又自己了断。溺水的人,连仅有的一块木板也滑失了。一段情缘镜花水月。她只是个一生求安宁而不可得的女人。洗净了铅华,到头来,还是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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