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出书版)(13)

作者:李碧华


“这一出赛过《玉堂春》了!”

“唉哟,段老板,”连班主也哄过来,“真绝,得一红尘知己,此生无憾。什么时刻洞房花烛夜呀?”

小楼又乐又急,搓着双手:“你看这——终身的事儿,戒指还未买呢。——”

菊仙一听,悬着的心事放宽了。小楼大丈夫一肩担当,忽瞅着她的脚:“先买双喜鞋!走!”

“扑”的一下,忽见一双绣鞋扔在菊仙脚下。

蝶衣不知何时,自他座上过来,飘然排众而出:“菊仙小姐,我送你一双鞋吧。”

又问:“你在哪儿学的这出《玉堂春》呀?”

“我?”菊仙应付着,“我哪儿敢学唱戏呀?”

“不会唱戏,就别洒狗血了!”

眼角一飞,无限怨毒都敛藏。他是角儿,不要失身份,跟婊子计较。

转身又飘然而去。

只有小楼,一窍不通。

他还跑到他的座前,镜子旁。两个人的中间,左右都是自己的“人”。

“师弟,我大喜了!来,让我先挑个头面给你‘嫂子’!”

掂量一阵,选了个水钻蝶钗。

熟不拘礼。蝶衣一脸红白,不见真情。

小楼乐得眉开眼笑,殷勤叮嘱:“早点来我家,记住了!证婚人是你!”

然后又自顾自地说:“买酒去,要好酒——‘菊仙只踌躇满志,看她男人如何实践诺言。蝶衣目送二人神仙眷属般走远。

他迷茫跌坐。

泄愤地,竭尽所能抹去油彩,好像要把一张脸生生揉烂才甘心。

清秀的素脸在镜前倦视,心如死灰,女萝无托。

突然,一副翎子也在镜中抖动,颤颤地对峙。它根部是七色生丝组缨,镶孔雀翎花装饰。良久未曾抖定。

袁四爷的脸!

他稳重威仪,睨着翎子,并没正视蝶衣:“这翎子难得呀!不是钱的问题,是这雉鸡呢,它倾全力也护不住自家的尾巴了,趁它还没死去,活活地把尾巴拔下来,这才够软。够伶俐,不会硬化。”

然后他对蝶衣道:“难得一副好翎子。程老板,我静候大驾了。”语含威胁。

他就回去了。

随从们没有走,仁候着。

蝶衣惶惑琢磨话中意。思潮起伏不定。

随从们没有走。

这是一个讲究“势力”的社会。“怎奈他十面敌如何接应,且忍耐守阵地等候救兵。”像一段“西皮原板”,“无奈何饮琼浆、消愁解闷。自古道兵胜负乃是常情。”

想起他自己得到的,得不到的。

蝶衣取过一件披风,随着去了。在后台,见大衣箱案子下有一两个十一二岁的小龙套在睡觉;一盏暗电灯,十四五岁的小龙套在拈针线绣戏衣上的花。这些都是熬着等出头的戏班小子。啊,师哥、师弟,同游共息……蝶衣咬牙,近乎自虐地要同自己作对:豁出去给你看!

他的披风一覆,仿如幕下,如覆在小龙套身上。如覆在自己身上。如覆在过去的岁月上。决绝地,往前走,人待飞出去。

豁出去给你看!

袁四爷先迎入大厅。

宅内十分豪华,都是字画条幅。红木桌椅,紫檀五斗橱。云石香案。

四爷已换过便服,长袍马褂。这不是戏,也没有舞台。都是现实中,落实的人,一见蝶衣来了,一手拉着,另一手覆盖上面,手叠手,把怯生生的程老板引领内进。

各式各样的古玩,叫人眼界一开。

袁四爷兴致大好,指着一座鼎,便介绍:“看,这是苏帮玉雕三脚鼎,是珍品。多有力!”

借喻之后,又指着一幅画像,一看,竟是观音。

“这观音像,集男女之精气放一身,超尘脱俗,飘飘欲仙!”

蝶衣只得问:“四爷拜观音么?”

“尚在欲海浮沉,”他笑,“只待观音超渡吧。”

又延入:“来,到我卧室少坐,咱聊聊。”

四爷的房间,亮堂堂宽敞敞。

一只景泰蓝大时钟,安坐玻璃罩子内,连时间,也在困圃中,滴答地走,走得不安。

床如海,一望无际。枣色的缎被子。有种惶惑藏在里头,不知什么时候窜出来。时钟只在一壁间哼。

卧室中有张酸枝云石桌,已有仆从端了涮锅,炭火屑星星点点。一下子,房中的光影变得不寻常,魁丽而昏黄。

漫天暖意,驱不走蝶衣的荒凉。

袁四爷继续说他的观音像:“尘世中酒色财气诱惑人心,还是不要成仙的好。——上了天,就听不到程老板唱戏。”

四爷上唇原剪短修齐的八字须,因为满意了,那八字缓缓簇拥,合拢成个粗黑威武的“一”字,当他笑时,那一字便活动着,像是划过来,划过去。

蝶衣好歹坐下了。

四爷殷勤斟酒:“人有人品,戏有戏德。说来,我不能恭维段小楼。来,请。这瓶光绪年酿制的陈酒,是贡品,等闲人喝不上。”

先尽一杯,瞅着蝶衣喝。又再斟酒。蝶衣等他说下去,说到小楼——他只慢条斯理:“霸王与虞姬,举手投足,丝丝入扣,方能人戏相融。有道‘演员不动心,观众不动情’。像段小楼,心有旁骛,你俩的戏嘛,倒像姬别霸王,不像霸王别姬呐!”

蝶衣心中有事,只赔笑:“小楼真该一块来。四爷给他提提。受人一字便为师。”

“哈哈哈!那我就把心里的话都给你掏出来也罢。”

他吩咐一声:“带上来!”

仆从去了。

蝶衣有点着慌,不知是什么?眼睛因酒烈,懵懂起来。

突闻拍翼的声音,摹见一只蝙蝠,在眼前张牙。舞爪。细微的牙,竟然也是白森森的。那翼张开来,怕不成为一把巨伞?

他不敢妄动。恐怖地与蝙蝠面面相觑。

四爷道:“好!这是在南边小镇捕得,日夜兼程送来。”

见蝶衣吃惊,乘势搂搂他肩膀,爱怜有加:“吓着了?”

说着,眼神一变。仆从紧捉住偏幅,他取过小刀,“刷”一下划过它的脖子。腺癌发狂挣扎,口子更张。血,泊泊滴入锅中汤内,汤及时沸腾,嫣红化开了。一滴两滴……,直至血尽。

沸汤千波万浪,袁四爷只觉自己的热血也一股一股往上涌。眼睛忽地放了光。蝙蝠奄奄一息。

蝶衣头皮收缩,嘴唇紧闭,他看着那垂死的禽兽,那就是虞姬。虞姬死于刎颈。

四爷像在逗弄一头小动物似地,先涮羊肉吃,半生。也舀了一碗汤,端到蝶衣嘴边:“喝,这汤‘补血’!”

他待要喂他。

蝶衣脸色煞白,白到头发根。好似整个身体也白起来,严重的失血。

他站起来,惊恐欲逃。倒退至墙角,已无去路,这令他的脸,更是楚楚动人……

“喝!哈哈哈!”

蝶衣因酒意,脚步更不稳。这场争战中,他让一把悬着的宝剑惊扰了。——或是他惊扰了它?

被逼喝下,呛住了,同时,也愣住了。

他抹抹洒下的血汤,暮然回首,见到它。

半醉昏晕中,他的旧梦回来了。

“这剑——在你手上?”

“见过么?”四爷面有得色,“话说十年了吧,当年从厂甸一家铺子取得,不过一百块。你也见过?咱可是有缘呀。”

蝶衣马上取下来。

是它!

他“哗”地一下,抽出剑身。

“喜欢?宝剑酬知己。程老板愿作我知己么?”

知己?知己?

蝶衣已像坍了架,丢了魂。他持剑的手抖起来。火一般的热,化作冰一般的冷。酒脸酡红,心如死灰。谁是他知己?只愿就此倒下,人事不省。借着醉。羞红了脸。

有戏不算戏,无戏才是戏。

“不着咱也来一段吧?”袁四爷道,“来,乘兴再做一篇妆色的学问!”

他是会家子,他懂,他上了妆,不也是一代霸王么?蝶衣由得四爷如抚美玉般,细细为他揉抹胭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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