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出版书)(34)

作者:九把刀


依稀我听见了诅咒的声音。

于是我抬起头,用快被我遗失了的愤怒眼神回敬所有人都惧怕的天顶之顶。

在那里,回应我的是一个快速坠落的小小黑点。

那一瞬间天空亮了。

天空它整个亮了,亮到连时间之神都无法直视。

狂风戛然骤止,声音也消失了,整个扑打过来的水珠都被迫在众生的视线中凝结,在我无法移动的视线中存在的莫名黑点也于坠落的半空中硬生生锁住。

唯有强烈的白光崩落了时间之壳,在巨大的沉默中涨满了亿兆颗悬浮在半空中的雨滴,涨满涨满涨满——强光不断在每一颗雨滴中涨满涨满涨满——直到水的结构再不能支撑它的激情亮度,才在一声霹雳巨响中破裂开来。

轰!

雷电劈落,雨滴碎裂。时间重新计算。

我视线中那一个黑色的物体继续它的高空坠落,坠落,坠落到底下一台凯迪拉克轿车上,然后发出肉块与金属激烈碰撞的爆裂。

长鸣的车笛声在暴雨中依旧刺耳,那是命运的声音。

命运的声音唤醒我重新移动脚步。

移动到,那一个可以让我改变命运的地方。

Chapter 38

我浑身湿透踏进那间精神科诊所。

柜台无人,我径自推开栖息着恶魔的诊间。

精油香、达利的仿制画、种满植物的阳台、办公桌、褐色沙发。

那医生正躺在那张褐色沙发上看小说。

我举起枪对着他,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看他的书。

沉甸甸充满金属质地的重量感,我认为自己确实拿着手枪,而不是汤匙。

“你将泰缅边境那些坏蛋都杀光了吗?”医生的视线还是在他的小说上。

“没有。”我只消轻轻扣下扳机,就能在瞬间杀死他吧?

“还是很别扭吗?”医生慢慢阖上小说,将它放在沙发的扶手边。

“不是别扭。”我咬牙。

“那就是别扭了。”医生叹气:“把汤匙放下。我今天真是有点累了呢,什么人都在这个时候找上我,看来这个台风很不简单,一口气吹来了很多巧合。”

我怔住,然后将手中的……汤匙放下,疑神疑鬼地坐在沙发上。

是的是的是的我坐在一如往昔熟悉的大沙发上,左手拿着冰淇淋,右手拿着挖满香草冰淇淋的汤匙。而那个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这张沙发,在书柜前面慢条斯理整理他的藏书。

顿时我心中更雪亮,或许在别的地方还有一点机会,但在这里,在他的地盘上,他可以对所有事物为所欲为,包括戏耍我的性命。

正因为如此,也反向证明了医生对我的毫无敌意。

我放下那该死的冰淇淋。

“以前,很久很久以前,你对我的记忆动了什么手脚吧。”我逼视他的眼睛。

“我炸掉了你的记忆。”医生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那种事情,你还能再做一次吧?”我忍耐着对他挥拳的冲动,因为我办不到。

“顺序弄错了吧。”

医生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我不确定那是不是一种暗示的指令,反正我无法分辨也无从抗拒:“你应该要先问我,很久很久以前我为什么要炸掉你的记忆才对吧?”

“那不重要。真正重要的东西就永远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一定不是重要的。”我倒是一点也不遗憾:“被你炸掉的记忆我也不想讨回来。见鬼了我根本不认识上一世的我,也不想认识。”

“你的台词一直没有变呢火鱼。”医生看起来很疲倦,但还是露出了最低程度的微笑:“这一次,又是什么原因让你回到这里呢?”

“你不必管,照做就是了。”我不由自主加大了音量:“那是你欠我的!”

“我欠你的?”

“以前你为什么炸掉我的记忆我就不计较了,只要你炸光我现在所有的记忆,我就当你什么也没对我做过!两不相欠!”我闭上眼睛,慢慢地,慢慢地试着从我的背后重新拿出手枪。

虽然我可能还是拿出汤匙,但这是我唯一能够施展的威吓了。

然而,我看见我的双手依旧拿着两把汤匙。

“你对谁欠谁的定义非常古怪呢。”医生从抽屉里拿出一盒夹心饼干。

“……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掉我的记忆?”我紧紧握着汤匙。

“你讨厌现在的记忆吗?”

“这不关你的事,炸光它!”

“从你上次离开这里到现在,中间发生了什么事?”

“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光我脑袋里的所有东西!”

当我这么大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打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嗝。

那医生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我,叹气:“嗯,原来是这么回事。”

并非出于聪明或直觉,而是我满脸泪水告诉了我。我知道那个医生在刚刚不仅掠夺了我对时间的感觉,也同时在我的意识里取得了我在这段时间里的所有记忆,还伪造了我的悲伤。我知道那医生有能力这么做,也的确这么做了。

我非常想杀了他,更后悔没有能力这么做的我为什么要回到这里领教他的羞辱。

“心爱的女人没有死本来是很开心的事,你也一直暗暗高兴。但她却雇用杀手在你的面前把自己给杀了?嗯,你当然可以当场报仇,不,应该说以你的程度你大可轻易在那个杀手开枪之前就杀了他,举手之劳拯救你心爱的她。但你没有,你眼睁睁看着他开枪把她的头打烂,还假装无动于衷看着他走。”医生倒是毫无掩饰他卑鄙的偷窃行为:“如果你的别扭已经僵化到这种程度,我再一次将你的记忆炸掉也是徒劳无功啊。”

我瞪着这个对我强取豪夺的王八蛋。

在他面前我做什么都无能为力,偏偏我一拳挥过去,难保我不在街头上醒来。

“改个性吧火鱼,改个性吧。”

医生将空掉的夹心饼干盒子给压扁,丢到脚边的垃圾桶。

“炸掉,我的,记忆。”

我逐字逐字地说:“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给。”

“好啊,那你就去泰缅边境把那些牛鬼蛇神都干掉吧,对现在的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不是吗?”医生难以理解地看着我:“在那之后我保准你心情变好,大概也不需要我帮你把记忆处理掉。”

“我!现在!就要你炸掉我的脑袋啊!”我冲上前大吼:“现在就动手!”

我们之间的眼神对峙了很久,我想他肯定看出了我绝不妥协的坚定意志。

最后那医生从档案卷宗里拿出一叠厚厚泛黄的信纸,慎重放在桌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叠信纸上的字迹教我一阵晕眩。

“读完它。”

“……谁写的信?”

“一个曾经救过我性命的朋友,在临死前写给我的信。”

“我读它要做什么?”

“如果你不读它,我就会命令你这么做。”

没有选择的我只能拿起那叠信纸,坐回那张该死的沙发。

这一坐,就深深陷进了那叠信里。

Chapter 39

写信的,是一个叫巫明宇的男人,很年轻,二十九岁。

这是一封写给他自己的长信。

从小就是孤儿的巫明宇,在八岁那年就拜入神偷卓别的门下,却是卓别六个徒弟里最不成材的一个,十一岁在集体行动中犯了大错,害师兄的手指被剁下,因此被卓别逐出师门。

无依无靠的他唯有继续依靠偷窃维持生活,在一次偷偷潜入一户富贵人家豪宅行窃时,被该户人家的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孩子给撞见,那有钱人家的小孩子不以为意,反而成了他人生中唯一的好朋友。

十三,一个不吉利的数字,让巫明宇在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场意外中杀了两个流氓,用的是酒瓶,还有其中一个流氓掏出来的蝴蝶刀。唯一的目击证人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那位好朋友当然没有举发他的意思,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被捕,而他也不打算因此感到内疚。他那吓坏了的好朋友为此想了很多,于是他拍拍那位好朋友的肩膀说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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