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不停的战斗(18)
作者:九把刀
爱情不是僵化的课后作业,它要发生便发生了,非常任性。若命运大魔王一鼓作气安排了五个真命天女给我,我也只好勉为其难通通笑纳啊(低头玩手指)!
按照伟大的机率课本告诉我们,如果两千万人中只有一个人会是你的真命天子(别说全台湾找不到你的真爱啊),那么全球六十亿人,就有三百个真命天子散布在世界上的不同角落!
很恐怖吼!
真相还不只如此。若是在古时候,天大地也大,这三百个真命天子里大概有两百九十九个你终其一生都碰不到。但现在抬头见看见飞机,低头就走进网络,少说有一百个真命天子跟你有机率上的爱情缘份......很困扰了吗?
等等!
更困扰的还在后面,因为你绝对没有这么幸运,因为还有很狗屎的孽缘用同样的机率在伪装你的真爱,数量大约也是一百,所以可怜的你总共要在一百个真命天子,跟一百个假命天子中做出选择,真的是忙坏了!如果要你一个一个谈恋爱,是不是太委屈你了呢?哈利波特都已经完结篇了,谈恋爱当然也要更有效率进行啊!所以......劈腿根本是王道啰!
身为一个六年级后段班的准大人,其实,以上都是虚张声势的违心之论。
或许是真的古板(唉,是哪个年代的人会举东京爱情故事的主题曲当例子啊),也或许是尝过劈腿的良心不安与苦果,也或许,是对爱情还抱存着一份一心一意的期待,真希望在某个下着小雨的午后,能遇见这么一个人,用抄来抄去的经典名言轻轻跟她说一声:
「我们是为了相遇,才来到这个世界上。」
那么,一生只爱一个人,好像也就足够了。九把刀写的,小内画的
去年生日,小内送我一本她亲手画的「爱的小书」,记录我们之间发生的甜蜜画面。特别的是,小内偷偷跑去与我长期合作的出版社,事先将「爱的小书」用光面纸印刷成书,还是精装本的硬壳封面,完全就是出版的规格。而且,还是货真价实的「送完为止」!
我在美丽华摩天轮上仔细翻阅,想象小内一边画画、一边期待我称赞她的模样,心里真的很感动。又想到害羞的小内鼓起勇气跑到出版社,恳求编辑帮她印制成书的满脸通红,就很想亲亲她,说她好。
「你喜欢吗?」
「嗯,谢谢妳,这是我收过最棒的生日礼物了。」
小内笑嘻嘻将头低下,让我摸摸她的头。
突然,我觉得如果将我的文字搭配小内的插画,也许是很美好的......一本真正的、有ISBN编码的书。而我的手中正好有一个很适合的故事,一本童书。
苦苦哀求了一个礼拜,一直以为我在开玩笑的小内终于惶恐答应,用课余的时间与我讨论哪些段落适合画什么、用哪一种表现方式、背景要不要将文字盖过去等等。甜甜蜜蜜吵吵闹闹画了四个月,终于大功告成。
老实说小内的画画技术不过是一般人类都能画出来的水平,但在技术之外,小内的线条有种朴拙的真诚,毫无匠气,很能打动人。所以尽管小内用色铅笔画出的作品略显单薄,我还是想委托出版社出书,当作我们爱情的纪念。
在我的想法里,这本「专门成就我的爱情」的童书大概刷个两千本就可以了,不必大费周章。岂料出版社的心脏很大一颗,特定请了一个插画家帮小内的原图做影像处理。插画家是长期合作愉快的Blaze,功力非凡,起先我还蛮排斥这样的「修图」,想说反正我只是要小量出版,不让出版社赔钱也就是了,为什么要让第三人介入我跟小内的合作呢?但Blaze是个心细的女孩,将图修得非常自然,让最后成品色彩饱满,层次丰富,我跟小内看了都很喜欢,也很感动Blaze的努力。
......女人要化妆,果然很有道理。
后来去出版社开会,编辑qb笑嘻嘻给了我一记拐子:「喂,你赶在当兵前出这本书,是不是想讨好小内,这样她就不会兵变了?」
我耸耸肩:「没啦,只是觉得以后如果两个人大吵一架,吵累了,看到这本书就会想起对方还是很爱自己的,就突然不想吵了。那样不是很棒吗?」
话虽如此,有件事回想起来还是很恐怖。
小内平时有写日记的习惯。如果我「表现良好」,或许一个月可以换来一次「三十秒快速翻阅小内日记」的福利。就在童书付梓前夕,忘了什么缘故小内跟我大吵一架,那天的日记上用气到歪斜的字体写着:「忍耐!我要忍耐!我一定要忍到书出了之后再跟你分手......让你丢脸!」
即使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同样不能小觑啊!小内看杂志想变美
小内与我的约会总是带有工作与学业的成色。我时常坐在简餐店里写小说,小内写累了作业,就会翻遍各种杂志打发时间。翻到一个境界,就会想跟我说话。
有一次,小内正翻着某女性杂志。
「我好烦喔。」她突然迸出一句。
「烦什么?」我的手指停顿。
「大家都长得好漂亮,我也好想变成美女喔。」小内叹气。
嗯,对于这个问题,标准答案只有一个。
「鼻鼻,妳就是美女啊!」我很认真,用小汤匙挖向她的手。
「大骗子。」小内拿着杂志,整个人倒向沙发的另一头。
「真的。」我很严肃:「我这个人很现实的,一向只跟美女在一起哩。」
小内没理会我,眉毛锁得更紧了:「哎呦,如果上帝给我一个愿望,那我要变成谁好呢?到底要变成谁好呢?」
这一定是考验。一定。
......我不会轻易上当的!
「鼻鼻,别阿呆了,当然是现在的妳最漂亮啊!」我露出灿烂的笑。
「你不要再骗人了。」小内瞪了我一眼,瞋道:「快点!快点给我意见啦!」
说的也是,如果上帝真的出现了,也真的给小内一个愿望,情况会变得很严肃。如果一不小心变错了人,我的头会烧很大。
「林志玲吧。」虽然比我高,不过......我接受。
「为什么?」
我想了想,说:「我觉得林志玲的声音蛮好听的。」
「果然还是声音吧!你就是一直嫌我声音不好听!」小内有点生气,也有点沮丧:「你怎么可以一直嫌我!」
我大惊:「我哪有嫌!我只是说......林志玲的声音很好听啊!」
「可恶!」小内快哭了。
不过既然开了这话题,往下可以聊的东西还挺多的。
「认真回答我,如果可以,你想我变成杨丞琳还是张绍涵?」
「杨丞琳。」
「那杨丞琳跟蔡依林呢?」
「杨丞琳吧。」
「那杨丞琳跟你最爱的周迅呢?」
「我最爱的是妳。不过......周迅。」
「那周迅跟白歆惠呢?」
「歆惠啊?这个很难选耶,不过还是周迅好了。」
「什么歆惠?干嘛叫得那么亲密!」
我吐吐舌头,赶快转移话题:「喂,那妳到底决定好了没?要变成谁好啊?」
小内根本想不出来,但随手指着杂志其中一页,说:「随便谁都可以,因为大家都好漂亮。」
那一页的模特儿,正是最近红得发紫的隋棠。
我若有所思:「鼻鼻,如果妳变成隋棠,那妳还会爱我吗?」
小内不加思索:「会啊。」
我很感动:「那我们可以做吗?」
小内整个大怒,气道:「不行!你干嘛啊?你这么想跟隋棠做吗!」
唉。
好好一个下午又毁掉了。天下无双的笑
小内很期待每个月一次的杂志专栏,因为她很喜欢看我写她。
「把比,这个月的ELLE写了吗?」小内趴在桌子上,只露出一只眼睛。
「还没耶。」我看着屏幕,光标已经残废很久了。
「那你想好要写什么了吗?」小内细小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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