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幻夜(李碧华怪谈精选集卷一)(12)
作者:李碧华
耀宗,他不就是走这样的路吗?但,他肯把自己的故事贡献出来吗?
我怕这个女编剧再问我什么。我的反感满溢。亏她一脸诚意,体验生活:“晚上睡得可好?”
又是门面话。
一定是上头嘱咐过,他们不可问的过分,永远无法得悉真相。
“可以入睡。”我答。
“你最渴望什么?”
我渴望他们快快走。
我没有答。她以为我在思索。
“——如果放监后,你第一件是会做什么?”
我忍无可忍,金星乱冒,你们且去饱暖思淫欲吧。各家自扫门前雪,拍什么戏?
“我不知道!”我十分负气。
她怔住了。姑娘盯着我。我忍无可忍:“我不知道!你不要烦我!我很久未见过外面的世界!”
其实,我一点也记不起我答过什么。只是眼前闪过外面世界的一幕:他拖着她下楼……。我憎恨一切电视台的人!
姑娘十分不高兴我的无礼。我因“无礼”,被囚于水饭房。
天忽然下起雨来了。
我被囚于九座。水饭房是隔离室。一张床,一张台,一个便桶。
天牢长恨。
最令我坐立不安的,不是这小室,不是饥饿,而是我记挂我的儿子,他没有我的保护照顾,如何过日子?晚上他见不到我,如何入睡?还有,他会不会又见到什么?
我呆坐着,但心如平原跑马。
雨势开始大。
望出九座外,有灯光的照射,就看到雨势,如银白色的惊叹号。没灯光照射之处,一片黯然,不知道有没有鱼。像在幽暗的烛影下播放一张唱片,唱片在转动,有时见到条纹,有时见不到。
……我们还会送你四张古典名曲唱片,有贝多芬,莫扎特,小施特劳斯,巴赫等作品,一共五十五首,唱片是供成人欣赏的……书记在门外看我。
……请你告诉我,高原青年在何方……
……三天之内仍流血是正常的……
……一个星期后还流血,你要回来检验…………我要回我的儿子……——忽然我见到一个闪闪的光。
这不是回忆,也不是闪电。
室内,一下闪闪的光。
那是一双眼睛。
先见到一双眼睛,再见到一张脸。啊,这是弟弟的脸。弟弟为什么跑到这里来?
他怎会跑到这出育婴室,走过广场,走过医院,洗衣场,戒毒中心,课室……逐间房间找我?他怎认得路?
谁带他来?
突然之间。我见到他身畔的“哥哥”。
这是第一次,我那么正面地注视着他。
我见过他多回,不是一闪而过,便面目模糊。但,今晚,他长大了,他比弟弟高一点,其实,他只是个小孩子。弟弟差不多两岁。他三岁,他的脸,我很陌生,从来未曾见过,他木然地站在我眼前,也不走,也不动,也不言语,也不笑。
反起眼睛瞪着我。
他一身湿淋淋,穿了件红背心。我见不到他的脚。他的半身像一点一点渗进空气中。
他一手拖着弟弟,抓得很紧。他喜欢弟弟。这么寂寞地过了三年,他喜欢一个伴。
弟弟也望着我。
这是我的第一个儿子,和第二个儿子。
他们因父亲的不同,长相各异,现在,拖着手并立我跟前,一齐望着我。
我是一个没用的妈妈。忽然间我泪流披面。我对不起这两兄弟,为什么我要让他们来到这个世界,却又是如此的不快乐,各有怨恨,各自不甘。
小孩的眼神,竟有怨,这比任何一种武器,更加锋利。
弟弟叫我:“妈妈。”
哥哥冷冷地说:“妈妈,你为什么不要我?
——这是我听到他两兄弟最后所讲的话了。
当我把手伸出去,想环抱他俩时,他俩一点也没退缩,就在原地,冉冉消失了。我的手环抱着空气。他们都离我而去。
不!
我不要他们死。
我要回他的儿子。我在水饭房狂叫狂锤,竭尽所能:“放我出去!放我出去!
我的儿子要死了!”
我儿还没有死。他在发着高烧。
我守在他床畔。
早两天他咳,今晚他无端地弥留。刚才,在鱼中,他是如何地魄散魂离,见我最后一面。
哥哥在昏昏的灯光下出现了。
他才三岁,是一个那么弱小的亡魂,却拥有双极深的眼睛,深沉如三百岁。
他在床前,向弟弟轻轻招手。
他招手。我望定他。哀求:“请你,不要带走他!”他继续,轻轻招手。
我是他妈妈,他竟不肯听我的话。我们成为母子,一定是前生未了的缘分。
但又因前生有些瓜葛,终于,也做不成母子。
弟弟的手指在微微抖动。
我紧紧地拥着他,好象这样便能抢夺回来。但,他要走了。一刹那间,我明白自己是多么的无助。我对另一个世界是多么的不熟悉。——但,我必得在他身上找些纪念品。摸摸他的头。头发!
这里什么利器也没有,刀与剪都不会唾手可得。只有一个指甲钳。
我把指甲钳拿出来,小心地钳着他的头发。又怕他痛,只能一小绺一小绺地,积聚成小堆。身体发肤,受诸父母。
他渐渐地,渐渐地,去了。像我的长子。我第一眼见到他时,只得两寸高,连着模糊血块,支离的薄膜,缓缓地,缓缓地沉到一个瓶子底下。
我莫名其妙地乐观起来。泪也止了。也好,弟弟也不要整日地玻不用艰辛成长,考幼稚园,为了分数搏杀。稍大一点不会在球场踢球,便被人踢了入会。
然后误入歧途,令我操心。我最耿耿于怀的,是他始终未曾欢渡过一次生辰,二月廿九日,要四年才有一次……。
他死了。
自我儿死后,大家对我的冷静,表示了三分崇敬。
我反而比前成熟,温和。一无挂虑。大家以为我若不是疯了,必定豁然开朗了。
姑娘对我的愈气也好了一点。
晚上,饭后,依旧集体看电视。
正报告新闻:最近有批“代表”又上过北京,刺探有关一九九七的风声,结论是“在这个问题上获得相当进展,寻求共同的协议,交换了意见,同意了一些事情,继续一些会议……。”谁都不知道说些什么。
又在湾仔搞士打道伊利莎伯大厦A座廿六楼一单位窗外花槽,掘出两条腐尸,腹部隆起,臭气四溢,中人欲呕。
又有一名年轻的母亲,被控误杀,因她的女婴被送往医院时,全身抽筋,陷于昏迷,头脸手脚胸口布满伤痕,头骨爆裂,脑出血,不治毙命。
——众姐妹以眼角窥探我的伤感程度,量度着应如何劝慰。一个母亲可以这样残害亲生骨肉,毫无血性?
她们以为我会触景生情。
但我的成熟,温和,真是叫自己也吃一惊:“我的儿子比那女婴死得安祥呢。”
“不要紧,你还年轻,以后一定大有生养。”一个女犯这样安慰。
“今天不知明天的事。”
是的,当我刚刚中学毕业的时候,我怎会知道只数年间,以外接踵,应付不暇?我无力为前途计划。
现在我不能住育婴室了,夜里排队回“宿舍”,四人一仓。
就在回程中,草地沟渠侧,我见到一物。
——那是一头死去的小老鼠,大概两寸高。
黑褐色的眼睛还没合上呢。他蜷着手足,象一个婴儿,困在子宫之内的姿态。
这个初生小鼠,在此微妙的时刻出现,它一定有意让我见到的。
一定是他了!
他不要这粉嫩浅灰的外衣。
与弟弟,现在一起奔向更遥远的地方,他俩相依为命,相亲相爱。我很放心。
假装被绊倒,我捡起这个小小的,瘦伶伶的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