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去死(40)
作者:九把刀
「別想太多,反正一定是首獎。」我怎麼看,怎麼喜歡這一篇。
評審結果公佈,果然連個屁都沒有得到,失敗中的失敗。
我這個人有個要命的缺點,就是非常喜歡自己的作品,如果評審無法欣賞,那便只是評審跟我的腦波不合,沒有別的解釋,我也不需要任何解釋。反過來,我也不會去批判或質疑評審在想什麼、怎麼沒看出來這篇作品裡的大器呢?
哈,不過是個獎。
幾個月後,我將「零時月台」刪了幾千個字,改投給東海文學獎。這只是個校園文學獎,對手遠遠沒有來稿數千件的倪匡科幻文學獎又多又怪又強,但零時月台照樣敗北敗到爆炸,連同情感強烈的佳作都摸不到邊。
「賽咧,有這種事啊。」我也只能這麼註解自己。
哈,不過是個獎。
比獎更重要的是,好的作品,連原創作者都深深被啟發。
零時月台在我的腦袋深處盤了根,越長越深。
後來有一天,我突然在電腦裡的靈感資料庫寫下這麼一段話:
我無法提供終極的答案甚至是方向。
每個角色的人生狀態都提供了他們不同的感觸與答案。但可怕的是,即使他們發現了自己的生存意義,他們還是不會死。這個結果,顯然不是上帝安排的試題,更接近惡魔的遊戲。一份寫對答案的考卷,並不會得到獎品。
是否,上帝在戰爭中已經敗給了撒旦,才導致今日的局面?
是否這是上帝用來解决人類懶惰的極端武器?
檔案名稱,就叫「社會學大作,屍體復活記」。
往後一有突發奇想,便多寫幾個想法塞在這一段話的後面。
不僅僅於此,零時月台還啟發了很多有趣的孿生作品,至今持續積累在靈感資料庫裡。
未來某一天他們對我性騷擾的話,我就一個一個將他們揪出來。
大約四個月前,我還在二水鄉服役時,著手寫一個計畫已久的愛情故事,也在網誌上預告了那篇小說即將誕生。
我很重視那篇小說,為了應該採取第幾人稱的觀點下去寫比較好感到很苦惱。又,應該從男主角的角度去寫?還是女主角的視野出發?前後我甚至修改了三個版本,改寫了兩次,總算確定了說故事的方法。
當時還很感動自己怎麼那麼龜毛。
我寫著寫著,寫了三萬多個字時,不大對勁了。
由於我將這個故事想得太仔細,什麼時間點會發生什麼事件、重要的對白該在什麼時候被說出來、男主角的過去、女主角最後的決定等等,寫著寫著,竟有種我在執行一份工作細目表的感覺。不是不快樂,而是缺乏挑戰——缺乏挑戰,寫作的樂趣就大大降低了,讓我有種不是在跟自己玩泥巴摔角,而是在「把一件該做好的事好好完成」。
也許我比較貪心吧,我始終不想把寫作當成是我的職業而已,我還想把「我很快樂」的意志貫徹到底。
我說過:「人生最重要的,不是完成了什麼。而是如何完成它!」
把小說寫好、寫得好看,不是現在我最重視的事,而是我在寫小說的時候,能不能一直保持自我挑戰的慾望,有沒有充滿樂趣——也就是,熱情!
所以我斷然暫停了那一篇愛情小說,不寫了,暫時不想寫了。
張三丰教授張無忌太極拳時,要張無忌先記熟了太極拳的要旨跟招式後,再要張無忌將太極拳忘得一乾二淨,之後方與強敵對陣。我也應該這樣吧,等到我充滿挑戰的精神後,再重新對陣一次那個愛情故事才能飽滿創作的樂趣。
做出這個決定的當天,我在電腦裡的靈感資料庫尋找想要挑戰的對象,很快,我就鎮定了「社會學大作,屍體復活記」。
我對著它,拼命思考了兩個多小時後,立刻動手。
真是太棒的寫作經驗了。
每個章節的故事,我會想像一個模糊的結尾,就迫不及待開始出發,沿途遇到的風景又會改變我自己的想法、寫法,遇到的障礙我不是攀過去就是鑿過去要不就是繞過去,很有趣,挑戰性十足。
我原本的構想是,每一個新故事,一定要比上一個故事要短,越來越短之下,最後一章就可以順理成章來到我最期待的《火山吹笛人》篇(此篇極短,卻最吸引我》。不料,卻在我寫到硬要認琳賽汪達當媽媽那個瘋子時,我不由自主寫了一座小山,破壞了預定的、越來越短的小說格局。
那就……算了吧!也就只好如此了,誰叫瘋狂就是我最熱愛的角色特質呢!
我寫得很快樂。
其實每次看到自己的版稅細目,愛情小說的銷售一向是其他種類型小說的好幾倍。如果我想複製自己成功的經驗去複製鈔票,沒有比一直寫愛情小說更快的方式了。
——但,別人可以,我辦不到。
因為我想要快樂,還堅持要用我自己的方式快樂。
回到這次的故事。
故事裡的活死人或者說永生人,雖然不算是真正的長生不死,但也非常接近了。當人類終於實現這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卻發現這個夢想跟他們的期待產生重大的差距——那麼,該怎麼辦呢?
人生的意義,究竟是什麼呢?
我很度爛那些專家常常說的:「這件事,就要看你自己囉!」
但很可惜,專家這次的廢話說對了。
要看你是什麼樣的人,你想追求的是什麼!跟你真正想追求的是什麼!
很多人以為自己喜歡跑車,但其實喜歡的是別人覺得你很拉風很有型。
許多人以為自己喜歡創作,但其實喜歡的是創作受歡迎後帶來的名與利。
很多人以為自己喜歡正妹,但其實喜歡的是別人覺得你跟正妹在一起好爽。
——等等!我還是覺得跟正妹在一起很棒啦!哈哈!
到底追求到了什麼,可以讓人生圓滿呢?
一下子就追求到了的話,人生真的就會變得重複繁瑣,枯燥難耐嗎?
我原本沒有蒐集任何漫畫,因為我很喜歡泡在租書店裡打發時間。
某天下午,我在新竹租書店看到海賊王的這一段故事時,在位子上不斷飆淚。
Dr.西爾爾克在雪山頂上,坐在充滿敵意與訕笑的軍隊前,瀟灑地飲酒。
「人……究竟什麼時候會死?」。Dr.西爾爾克自問。
「是心臟被槍打中的時候嗎?……不是。」
「得到不治、之症嗎?……也不是。」
「那會是喝了……劇毒香菇湯,之後嗎?當然不是!」
「而是——被世人所遗忘的時候!」Dr.西爾爾克大聲道:「即使我消失,我的夢想還是會實現。那個東西,一定可以拯救國民生病的心!」
軍隊裡的將軍,多爾頓流下了眼淚。
「你為什麼要哭?多爾頓?」Dr.西爾爾克看著他。
「……國家也可以一併得救嗎……?」多爾頓問。
「那就要看……有沒有『繼承者』了……」Dr.西爾爾克微笑,心中想著。
(放心吧,喬巴,你的香菇殺不死我。)
Dr.西爾爾克舉杯敬天,燦爛大笑!
「我的人生,實在過得太充實美妙啦!」
炸藥啟動,雪山山頂一陣驚天動地的大爆炸!
我看了,很感動。
從此開始蒐集海賊王。
也想像Dr.西爾爾克一樣,在死前舉杯朝天大笑。
電影「一路玩到掛」(The Bucket List)裡面,摩根佛里曼跟傑克尼克遜兩個罹患癌症的老人,列出死前非得完成的十件事,然後瘋狂去幹,不留遺憾。
那麼,我們來模仿那兩個老瘋癲,寫下自己生前一定要完成的事吧!
我的話,嗯嗯……
一、寫完九百九十九個故事,每一個故事都要快快樂樂完成。
二、在採光很棒的窗戶邊有一張大書桌,老婆畫畫,我寫小說,孩子寫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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