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出书版)(6)
作者:九把刀
三年级开学的第一天,赖导站在讲台前,拿着一张丙班名单宣布被精简出去的同学,气氛肃杀。我终于忍不住跪在地上,双手靠在椅子上合十祈祷。
“你干嘛这么幼稚?你根本不会被踢出去。”沈佳仪突然开口,神色冷峻。
“为什么?”我茫然。
“因为有我帮你。”沈佳仪嘴角有些上扬。
赖导念完名单上的学号与名字,果然没有我。
没有我,没有我。
“恭喜。”沈佳仪咧出笑容,好像我们之间从来不曾尴尬过一样。
“——”头一次,我说不出话来。
说不出“我一认真起来,厉害到连我自己都会害怕啊!”。说不出“拜托,这种事轻轻松松啦!”。我什么话都说不出口。
赖导念完了名单,随即发给大家新的班级学号,以及安排新的座位。新的座位,意味着我离开美术甲班的破烂原因,也跟着不复存在。
“柯景腾,你坐在沈佳仪前面表现不错,希望你继续保持下去。”赖导颇安慰地看着我,拍拍我的肩膀。
拍个屁,我真想在赖导的耳朵旁边大吼:“把我安排到沈佳仪前面或后面、左边或右边,不然我会像个炸弹一样吵个没完!”但没有。
沈佳仪看着我,她的右边位子还是空的。
“你去坐那里吧,从今天开始就要认真拼联考了,你很聪明,拼拼看能不能进红榜,创造奇迹。”赖导指着一个我无法理解的空位,
我心中所有期待顿时被掏空。
李小华的后面。
一个开启月老故事的位置。
第五章
国三那年发生了好多事。
华视上演着港剧“鹿鼎记”,梁朝伟演韦小宝,刘德华演康熙皇帝,精彩的剧情逼得我跑到金石堂站着看完一整套原着。
井上雄彦的漫画《灌篮高手》,连载到湘北与海南争夺神奈川在全国大赛的出赛权。三井关键时刻的最后出手,被清田信长的指甲构到、咚咚咚弹出篮筐。
张学友的“每天多爱你一些”录音带,让我反复倒转、播放,学起我生平接触的第一首粤语歌。当时的我只承认张学友是世界上唯一的歌神,根本无法想像多年后会有一个叫做周杰伦的奇才,灵异地颠覆我对音乐的想像。
由于甫念国一弟弟的月考成绩优异,我家头一次养了狗(我弟弟的奖品),是只会吃自己大便的博美。这只博美狗虽然有令人无奈的食粪癖,但长得非常俊俏,个性霸气又任性,我们起名为Puma。后来Puma常常干我的小腿,那又是另一个可爱的故事了。
然后,我遇见了李小华。
“柯景腾,你的数学很好啊。”
李小华第一次转头跟我说话,就用了令我吃惊的句型,加上一个特灿烂的微笑。
“还好吧,你的成绩才超好的。”我说,看着桌上刚刚发下来的考卷。
在沈佳仪的调教之下,这张数学考卷上的分数是九十五,而李小华手中的数学考卷,却只有九十。
但一张平时考的考卷不能代表什么。由于二年级下学期的“开始看书”,我的全校名次从三、四百名一路窜升到一百多名,然而李小华的成绩可是跟沈佳仪不分轩轾的程度,俱在全年级二十名左右,在我的眼中都是遥不可及的书虫怪物。
“你这题写对耶!那你教我这题证明题怎么写好不好?”李小华将她的考卷放在我桌上,这动作让我不知所措。
“喂,你是在开玩笑吧?我只是碰巧遇到一张我都会写的考卷而已。”我说。我这假天才居然紧张起来。
“才不是,我早就知道你只是不读书而已。”李小华笑笑,将笔递给了我。
我只好半信半疑地解证明题给李小华看,完全猜不透李小华的脑袋在想什么。解着解着,李小华露出佩服的表情。
坦白说,一个成绩特好的女孩对我露出这个表情,我完全没有一丝成就感,只是觉得莫名其妙——跟难堪。
我远远看着沈佳仪。
阿和那小子居然透过“换位子”的卑鄙动作,跟沈佳仪继续坐在一起。可恶,如果我也有那种厚脸皮就好了。
“对了,你这学期的理化参考书买了吗?”李小华打断我的思绪。
“啊,还没,有推荐的吗?”我回神。
“不是啦,我只是想说,如果我们用不同牌的参考书,以后就可以互相解对方参考书上的问题了,这样就可以懂更多,不是很好吗?”李小华从书包拿出她选的理化参考书。
我虎躯一震。
这女孩是怎么一回事?虽然我们同班两年多,所讲过的话加起来不到十句,大多是“借过”、“谢谢”之类的发语词。但李小华该很清楚我的调调跟成绩才是。
跟我一起交叉使用参考书?简直莫名其妙。
但李小华可是相当认真。
当时理化学的是电学,课本里头全是欧姆、电阻、安培等来自亚力安星球的名词。有次理化考卷一发下来,我又落在凄惨的及格边缘。
然而李小华这个女孩,对我的烂考卷似乎有另一番见解。
“咦,这一题你会喔,教我。”李小华拿着非常高分的考卷,将她错的、我却意外答对的问题拿来问我。
“这个自修上有解答啦,你自己看啦。”我肯定是脸红了。
“如果我看得懂,我就不用问你啦,还是你不想教我?”李小华眨眨眼,看着我。
于是我只好努力压抑羞耻地想撞墻的冲动,教起功课好我一百倍的李小华理化。后来我慢慢知道,所谓的成绩好有很多种原因,“努力用功读书”是最普遍的一种,也是最扎实的一种。而李小华就是这样的类型。
李小华读书没有特别的方法,就是一股傻劲地念,在她的心中却很羡慕别人可以靠天资节省下跟书对话的时间,去做一些更有趣的事。例如——看言情小说。
“柯景腾,你看不看言情小说?”李小华问,转头将参考书放在我的桌子上念。
“看个蛋,光是看到封面我就觉得很倒胃了。”我说,看着自己的理化参考书,上面的笔记密度已经到了我以前绝不敢想像的地步。
我一定是疯了。
“其实言情小说很消遣啊,我姊姊跟我都会看言情小说,挪,这本借你,下礼拜要还我喔。”李小华自己打开我吊在桌缘的书包,小心翼翼地将一本言情小说放进去。
“喔。”我应道,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时间看完。
唉,我的自尊心使然,为了应付李小华问我的理化问题,我必须将参考书上的问题反覆演练,推敲个中奥妙,确定自己解释问题的方式没有混杂“自我想像”的部份。除了理化,我还得教李小华我最擅长的英文,为了不漏气,我还买了一堆英文试卷等着写。
天啊,没有“啰嗦魔人”沈佳仪的督促,我还是不知不觉变成了书虫。
周末,我在家里快速翻完了生平唯一一本的言情小说,内容大概是一个开着跑车的多金贵公子——好吧,其实我忘光光了。礼拜一到了学校,李小华迫不及待地问我对言情小说的感想。
“怎么样?是不是很好看?”李小华热切地问。
我决定答非所问。
“从现在开始,我讲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给你听。内容超精彩,要抱抱有抱抱,要亲亲有亲亲,要刀光有见血,爱到翻地腹地,杀到血流成河,通通都有。”我竖起大拇指,微笑道:“欢迎来到『宫本勇次又带刀』的世界。”
李小华愣住,殊不知她已经进入我的领域。
“那是什么?听起来很恐怖。”
“一旦我胡说八道起来,连我自己都会怕啊!”
从此每天我都跟李小华说一段日本武士的豪壮恋爱史,让李小华每天都笑到肚子痛。故事主角是一个叫做『宫本勇次又带刀』的日本武士,顾名思义是个随身带刀谈恋爱的硬汉,他曾经在酒醉后跟一头母狼发生关系、生下一个杂种的黄毛小孩(宫本先生酒醒后,还误以为自己上的是公主);也曾为了一亲芳泽,跟一整艘海盗船杠上,发生百人斩的壮举(后来宫本先生发现那根本不是海盗船,而是可怜平民百姓的渔船);宫本为了寻找小孩的生母公主(唉,其实是只母狼),不惜一路捐精卖血上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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