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离夜(李碧华怪谈精选集卷二)(19)
作者:李碧华
“那你向凤姐摊牌啦。”史教我:“告诉她你爱她,直接一点。这事件简单,最紧
要勇!女人而已,不管她生在哪个朝代,都喜欢男人勇。”
“我担心她受惊。”
“嘿!受惊?十个妇人中,有九个天生渴望被非礼。——你说,你见过我失手吗?”
“那你上次找的是谁?”
这一问,史泰龙略怔,才道:“哦,我找的是千古第一淫妇潘金莲。”
“吓?”我万分好奇:“她?”
“这有什么?”他回复往昔的骄纵:“西门庆搭上了花子虚老婆李瓶儿,她妒火中
烧,表面还得玉成其事,这般的难熬,我一上场,她也就‘达达,心肝’的乱嚷——”
“这女人好么?”
“她太劲,不中你意。”顾左右而言他。
“你可一矢三箭啦,”我艳羡:“那瓶与梅又如何?”
“女人,还是要鲜嫩的好,谁有兴趣要副榨汁机,温磨吐磨飞磨,像她在嫖我。——你运气不错,李凤姐,还怕不任你摆布?快点想办法,早日截糊才是正经!”他乘机不再提及他的“女友”了。
惟史深明大义,实乃本人良师益友。好,一于截糊。
回抵府中才知道,我那精力充沛的妻,去了跳健康舞KEEP-FIT,温尘吐磨灭,未有归意。
我便觑此空档,把《风流天子艳史》、《李凤姐》、《中国后妃列传》……等翻阅。胸有成竹,得知以何种心理攻势去攫取芳心。
直至次日妻在什么妙妍雅集午餐例会中演讲,本人风度翩翩地列席时,心中仍萦绕着凤姐音容,真是音容宛在。
妻在席间向二十八个八婆侃侃而谈:“——婚姻是很简单的一回妻,婚姻是蚌和珍珠,一粒砂无意中走蚌的身体中,蚌不断地付出它底心血,来减少痛苦,终于,便产生了一颗完美的珍珠了!”八婆们鼓掌,妻微笑致意。
我在心中想:“——终于,那只蚌也被人干掉了。”
但我也轻轻鼓掌,向妻投以欣赏的目光,我是一个多么完美的丈夫。
晚上,妻在枕边向我长篇大论:
“我旧同学CANDY,自加拿大回来,CANDY,记得吗?她想长住。她是读PR的,香港适合她啦。不过,糟的是她可能有BB。她很羡慕我呢,一个仔一个女,你生意不错,家中事无大小本人一手搅掂,你有不满意吗?你要求呀。……喂。你昨晚好象梦呓——”
“老婆,我也需要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呀。”
然后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说:“我要五千元。”
趁她不觉,马上补充:“上次提了五千元是买礼物的,今次要做人情。”
“谁结婚?阿史?”
“不。是贺甩毛张离婚。”
“哦——”她稍顿,不虞其他:
“他俩也离婚了。不过我一直赞张太精明,她什么都写自己的名。听说她很有良心,要了间楼,把雪柜留给老公;要了架车,把HIFI留给老公;要了个仔,把电脑留老公;要了首饰,把股票留给老公……女人都心软的,不忍男人空手无依。”
我听了,不为所动,——这简直便是变相的温和的恐吓。哼,有什么要紧,可以从头来过。
翌晚去参加甩毛张的离婚派对,他们六人十年如一日地谈女人经,把胭脂马品评,人人都阅历甚丰,有时我也虚构一二,未几即被识破,他们给我改花名:“玻璃鞋”——一到十二点便要回巢去了。
但,嘿嘿,从今晚以后他们都不能再损我了,我已有了新“女友”。
起了个大清早,乘搭最早的地铁,时光倒流至我新“女友”之年代,只见凤姐倚栏独坐,双目红肿,咦!有点不对头。——难道只两三天,情节便进展至第五十六页?
呜呼,形势不妙,凶多吉少。
我跟她招呼,她认得我,泫然的凤目一睐,叫我好生爱怜。我花了点唇舌,遵从史泰龙的教导,勇敢直率坦白真挚地表达了对她的倾慕——真奏效,看来古今中外的女人
都有这个通病,便是爱听甜言蜜语,不分真假。但,我可是真的。我是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凤姐带点娇羞,含蓄地告诉我:“——他是皇帝。我见过他的玉玺。”糟了!
“呜——”凤姐一时悲从中来:“你走了后,他来过。我——我已经是他的人了。
他今早回京去。”
“唉!注定的,这是天意。”
“他说过给我做皇后!”
“你不要信他,这些狗杂种皇帝,一个个都是大嫖客,他们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到处去玩女人——”
“呜——”凤姐委婉哀恸,扑到我身上来:“相公,如今我怎么办?你要为我做主。呜——不如我死掉好了!”
她做势要跳井撞墙之类,不过也不太积极,好等我有捉住她的时间。
我捉住她。
“相公,我的心很乱……”哗!想不到她一放电,我的心更乱,不知自何处冒涌的
热血,沸腾了。我把头一昂,像个革命烈士:“你不要怕!你的痛苦即是我的痛苦!我谭冠文是君子。随我来!”
“到什么地方?”
“香港!”
我扯着她,一直往山洞里走,不肯稍停,我不要给自己有三思的机会。——这女人,一定要到手!
奔上一列地铁快速地驶。
一上到路面,凤姐诧异:“香港?那么臭的?”
我带她到中环置地广场置装去,她的复古装扮挺时髦,故不必费力改造。然后,我们上山吃早餐,在朝阳中,享受冷气和热咖啡,光是给她讲解这些,欣赏她恍然大悟,那O型的小嘴,已是赏心乐事。中午带她看一场电影,杜鲁福的“情杀案中案”。片中的对白:“我是为了女人。我爱看她们,触摸她们,嗅她们,令她们快乐。她们是魔术,我是魔术师。”——我于散场后又念一遍给她听,心理攻势,令她感动得无以复加。
她变心了矣。
看来我也是个不错的调情圣手,不过一直没机会表现吧。看完杜鲁福,我领她嗜一客夏日沙律精选,然后黄昏时分挽手于海旁看夕阳。晚上是烛光宴,送了她一支玫瑰。
……以上节目,一般人是分摊数个星期来实施的。但我没时间了。真的,没时间。一口气一网打尽。——香港情侣的节目,大概也不出这几项。
呀,想起近日有京剧团访港,一看,才是八时半,可以看半场,便飞车至北角,红颜相伴,我俩附庸风雅去,而且我也体贴——古老的戏剧表演叫凤姐有共鸣,起码故事和戏服都接近她一点。
这一晚演出《虹桥赠珠》、《金玉奴》、《小宴》、《龙凤呈祥》。凤姐看得好不兴奋,以她那种小村女,怎有机会于大雅之堂得享声色之娱?故她十分崇拜我:如此的丰富了她生命中的一天!
到她看完了那生旦的精彩演出后,竟雀跃至台前鼓掌。我忙把她拉走。她依依不舍,一路的赞羡小生翎子功调情,哼!叫我不是味儿。千辛万苦的带了上来。哦,她心有旁骛?哪有如此便宜?
晚风中,我与她在避风塘宵夜,喝了点酒,见她酡红的醉容,令我食指大动。忽地下了场急雨,我乘势把她带至一间小酒店去。
……一切都是注定的,古往今来,男女之间一旦要“这样”了,必来一场急雨,正
是个顺手拈来的借口。天公还是造美的也。
凤姐果然与我妻大不相同。——她会得呻吟与流泪。
为此我雄风大振。
简直不舍得就此睡去。
直至翌晨七时半,我机械式地如常醒觉,啊,不是自己的床,不是自己的妻——一 切如幻觉般可怖。更可怖的只因它原来是真的。
原来我“离家出走”了一天。我不知妻有没有四处搜索,悬赏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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