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州国妖艳——川岛芳子(24)
作者:李碧华
芳子转念,忙问:
“当时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诈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复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地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
“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关系”,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
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茨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每个单间高约三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三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芳子接过,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
她蹲下来,把窝头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洒下,与昔日繁华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从没想过蹲在这儿,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
——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她见不到天空。终有一天她会见到。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么人也有:汉奸、杀人犯、烟毒犯、盗窃犯、盗墓犯……,这些女人,长得美长得丑,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关进来了,整日哭喊、吵闹、唱歌、跳舞。呻吟。又脏又臭,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
不过苦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历过风浪,只在阴沟里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总是喝住了:
“吵什么?小眉小眼!”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克叫的尖寒。
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男装丽人”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劳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劳子大喜过望:
“李律师!”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呼吸一下,把文件打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
川岛芳子,即华裔金堂辉,乃肃亲王善者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
芳子脸上种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
——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头,惶惶地里定李律师。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
“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我不是要他写真相,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师满目同情,但他无能为力:
“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现在寄来的一份,对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经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爱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顽然跌坐,她苦心孤诣,她满腔热切,唯一的希望。
这希望破灭了。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三寸党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进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会,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造。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壁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故国,汉奸罪名成立,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水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逐押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呼。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尽。
芳子知道自己走不出来了。
瘦小的背影,一直走至很远…
掌声欢呼微闻,重门深锁,显然而止。
忽地怀念起北平的春天。新绿笼罩着城墙,丁香、迎春花、杏花、山樱桃…,拥抱古老的京城。亭台楼阁朱栏玉砌,浴在晚霞光影,白天到黑夜,春夏秋冬,美丽的北京城。
她翻来覆去地想:
春天?明年的春天?过得到明年吗?
不可思议。
也许自己再也见不着人间任何春天了。她是一只被剪去翅膀的凤蝶,失去翅膀,不但飞不了,而且丑下去。
关在第一监狱这些时日,眼窝深陷,上门牙脱落了一只,皮肤因长久不见天日而更加白哲,身材更瘦小了,一件灰色的棉布囚衣,显得宽大。强烈地感到,某种不可抗拒的命运向她袭来。但她一天比一天满不在乎。
甚至有一天,她还好像见到一个类似宇野骏吉的战犯被押送过去,各人都得到报应。
看不真切,稍纵即逝。战犯全卑微地低着头。他?
芳子捧着碗,呼略呼嘻地吃着面条,发出诙谐的声音。
她跷起腿,歪着坐,人像摊烂泥。
吃到最后一口,连汤汁也干掉,大大地打一个饱嗝。
肚子填饱了,她便给自己打了一支吗啡针。仰天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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