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州国妖艳——川岛芳子(1)

作者:李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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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深秋。

北平,北池子,东四九条胡同三十四号的大门外,来了十名神秘的大汉。

周遭死寂,呼吸不可闻。金风有点凄紧。胎噪的蝉声随着敌人铁蹄,为风雨吹散了。阶下开始有死去一季的蝈蝈悲鸣。

这座古老的公馆房子,朱红青蓝大宅,黑夜中益显森森然。”如一袭过时的重裘,遮天盖地困围着,里头的人喘不过气。

门坎很高,红漆金环,厚重结实。

一名大汉敲门环,好一会,有人应了,才开一条缝,众无声一拥而入,把应门的老佣人堵在门上,二人把药喷向两头狼狗脸上,顷刻控制了局面。

老佣人吓得目瞪口呆,不敢声张,竟尔双腿一软,跪了下来。

房子有三进,精锐的十人小组闪身到了后花园。院内有皤暧逃跑声,其中二人,迅速急步出去,手枪一举,这日本男人便颓然,垂下头来就擒。

“在哪儿?”大汉用眼神表示了疑问。

老佣人默默带到了后进,指一指左边的房间。

大家都很明白:目的物在内。

这批“行动组”人员,也知此行艰险。他们一接到上级命令,已经展开周密的监视与部署,掌握一切资料,对目的物了如指掌。一宗热切渴望着的任务:是因为中间神秘传奇的色彩吗?

到了最后关头,面临揭晓了,会不会在此一刻,发生意料之外的变化,功亏一篑?久经训练、神情安然自若的大汉,心头也一阵乱响。山而欲来风满楼。

其中一人轻轻地撬开这房间的门。

漆黑一片。

大家面面相觑,迅雷不及掩耳,四个人已散至角落,借着室外微弱的灯光,隐约见房间正中,有张特大的铜床。

一顶红罗纪金帐软软洒下。

床上影影绰绰。

她在床上吗?

这是她吗?

来人听过她很多故事了,似天人妖艳,但狠毒如魔头。震惊中日的名声,令这只紧握枪桶的手渗出冷汗。

他轻轻逐步向前,掀开罗帐,后面的同僚,已一手开启电灯掣—一

忽地,帐内飞扑出一团毛茸茸的东西。

“吱——”地尖叫着。

众大吃一惊,枪声马上响了。

“砰!”

大汉在高度戒备中。

枪声响过,那“东西”仍非常不甘心地咧嘴呲牙,吱吱怪叫。

倒身血泊中的,是一头可爱的小猴子。

它横死了。眼睛半张着,像人,怪异地瞪着不速之客。

帐内有微微地抖动。

一个女人惊呼:

“阿福!——”

事情大突然了,女人犹在梦中,灯光刺得睁不开眼来,她欠身半起,一手揉着眼睛,一边问:

“你们是什么人?干什么?”

罗帐被掀开一道缝。

自这缝中,忽涌出一股奇怪的味道——像发霉,像养伤的动物。这不是人气,是又腥又臭的、毫无前景的味道。

大家忍住了恶心的感觉,聚精会神,等待女主人亮相。

先是一只手,手指瘦长,指骨磷峋,久未修饰,苍黄一如鸟爪。

这道缝又再被掀开一点,现出半张断。

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

她骨瘦如柴,短发蓬乱,颧骨高耸,非常憔悴。

这是一朵扭曲萎谢的花吧?——抑或,找错人了?

大家表情惊愕,一时间,不知所措。

这是她吗?

“行动组”的头领,不可置信地:

“你是——?”

她反问:

“你找谁?”

头领望向其中一名大汉,然后三人悄然退后。那大汉上前,手枪指向女人:

“背转身,请脱衣!”

女人抬头,才知这“大汉”原来是女的。

她仰面通视之。

她知道为什么。——即使他们认不出她来了,但自己身体上的特征,无所遁形。对方机智、缜密,完全有备而战。

连她左边乳房上,有颗小小的红痣,都知道!

派来的人,竟还有女人乔装的。哼!什么东西?在她跟前卖弄这个?

脱衣?不!她脱衣,永远怀有目的,有所为而为。她珍爱小巧玲珑的肉体,婉约微贲的乳房,一颗小红痣,如一滴血色的眼泪。说不出来的魅力。

男人的舌头曾经倾倒地舔在上面,痒痒的。从刚。

她怎么肯为了屈辱而脱衣?

既然逃不过了——

处于窘境,无心回头,女人牙齿一咬,颓败的脸上,一双眼睛仍然给她最好的明证。迸出无限庄严:

“不必多说。我就是金壁辉司令,川岛芳子!”

一个黑布袋套上她傲慢的头上。

眼前一黑。

她的大势已去。

给国民政府的特务逮走时,曾经军装革履,华农重裘的川岛芳子,身上只一件浅蓝色薄薄的睡衣。

所有家当,—一被充公。

自一九四五年九月,自每起超短波广播中听到日本天皇裕仁低沉而缓慢的“玉音放送”后,终于相信:她的日子真真正正过去了。重要的文件,白纸黑字,马上付诸一炬,只是她有一个很精美的百宝箱,里头每一件首饰:珍珠、钻石、玛瑞、翡翠、琉璃……,绚丽夺目,价值连城。一副项圈,由上千颗大小不等的钻石镶嵌成一凤凰,在灯下晶光闪耀,振翅欲飞。

——有一帧美艳不可方物的照片,曾发表在报上头版。脸很白,眼神锐利但妩媚,她最爱给自己的照片签名。字体反不像本人呢,工整而小巧:

川岛芳子。昭和九年摄影。

昭和九年?那是民国甘三年,一九三四年,芳华正茂,凤凰的项圈,正好与她一身旗袍相衬。满洲国刚成立不久……

这帧照片,此刻又再发表在报上头版了。

小贩拎着一叠“号外”,不停叫卖:

“号外!号外!汉奸川岛芳子明日公审!公审汉奸!”

报上这样印着:

北平七日电:河北省高等法院,定于明日公审川岛芳子,被告之起诉书,内容概略如下:

(一卜)…(二)……

起诉罪名有八大项。总而言之,便是“汉奸”。

小贩是个毛孩子,局外人,这消息随着他朗朗而兴奋的叫卖声,传遍了大街胡同。他踩过被扔弃在地上的日本国旗,老百姓又向之吐唾沫。

一个半疯狂的中年汉子,失去一条腿、一只眼睛,与他握个满怀,大家都没怒意,病汉近乎失常的喜悦:

“和平了!胜利了!日本鬼子给打跑了!乐死啦!哈哈哈!”

小学生放学,人人挥动手中一面小小的青天白日国旗,迎向燃放中的鞭炮。鞭炮的残屑漫天漫地乱洒,盖过号外上的艳照。

伴着她的,只有地摊子上摆放一些日式“被物”:和眼、扇、首饰匣子、精致的高展,以及明治维新局,年青女子流行梳着“文金高岛田”型假发…。从东单到北新桥道旁,贱价地拍卖,象征一个时代的结束。

因为,国民党兵、美国兵和头戴白色钢盔的军警,已经取代了嚣张跋扈的日本宪兵了。

盼望已久的日子终于到来,中国的苦难暂且小体——虽然苦难从没有停止过。

但一公审汉奸”已是老百姓间非常兴奋而哄动的节目。他们憋久了,如果手中有石头,一定狠狠掷向任何一个曾经当过东洋鬼子走狗的汉奸。

“听说她长得很迷人哪!”

“害死好多中国人呀!”

“才一个女人,个子小小的,怎那么厉害着?”

“咱多带几块砖头去!”

“打倒汉奸、走狗!”

他们无意识地把胸臆的郁闷都发泄出来。转瞬动欢天喜地嚷嚷,因为,街头舞着狮子呢。——像过过节。

但北平还是很乱。没有一天安静下来。

物价飞涨,纸币不值钱,没有人相信金圆券,只有大洋,还是价值的标准,所以大家的日子也不好过,人心惶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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