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青衣(短篇集/缺章版)(27)

作者:李碧华


男人不搭理,怪他多事。

但她顺着话题:

“还有那些‘飞天通菜’也像杂技呢。”

是一个相当挑剔,极有原则的女孩,一点点的不顺眼或不遂心,也不将就。这个花巧的男同事,觉得没趣,后来也没什么来往。

起码,阿伟再没见他俩共座,又放心了些

但正如肥萍道破:他自己是什么东西呢?一个初中毕业年近廿七的茶餐厅伙计。返中班,收晚上九点。一个月连下栏计.算也才是几千元。天天低着头打工,没有位子坐。没有女朋友。

晚上八点半,忽然见到她。

“咦?还没有收工?”他冲口而出亲切地问。

“要一碗什锦面。”她没答他:“不,河粉好了。要白鱼蛋,不要咖喱。不要菲菜和猪红,怕血。”

剩下合意的是萝卜、猪皮和面筋了。 又怎算“什锦”?

他听出她声音沙哑:

“不舒服吗?”

“有点发烧,但要开OT。”算是回应了他第一个问题:“四五月,特别忙,要做年结,又要清单据,埋数。好累。”

把面端上时,他看表:

“我们收九点。不过你慢慢吃,可以等一阵。”

又做了一个出轨的动作,把辣椒油收了:

“不要吃辣。”

她要白鱼蛋,不知多惜身。但有个陌生人在病中那么体己,她微笑一下。

“住得远吗?”他问:“外面下雨。”

“南、广岛。”她一口一口细意地吃河粉:“不要紧,尾班船船开十一点多。我还有些手尾要回公司做。”

自己九点收工,好想好想送她。但又不敢。高攀不起。几番迟疑,阿伟拿一把杏色的格仔雨伞放到她桌旁。是在一堆中选中,颜色最浅的。

“这伞你用吧,我们大把,都是客人遗下的。这把颜色好些。”又道:“奶茶是送的,给你提神,不收钱。别让老板知道。”

“你真好人。”

她拎起伞,大概因为病,又大概因为阿伟自己的遐思,总觉她飘飘浮浮的像个会走的梦。

“我叫阿伟,你呢?”

“阿思。”

——是阿思?阿丝?阿C?阿施……

阿伟直觉地认定,她是思念的“思”。

这个白色的梦走远了。

目送她的背影,阿伟抑压他那发情公狗的雀跃,只是患得患失,步履轻快又沉重。万一她以后开OT,要坐尾班船,她不必孤零零了,他好希望可以送她。

他不怕她奄尖、挑剔、执著、小眉小眼、白不沾尘。——基本上,他便是为了侍候她,宠坏她,所以相识。

大雨下了一夜,庆幸借给她一把伞。

第二天,她没有来。

病了?休息也好。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

奇怪,没有出现。糟了,是逃避吗?都恨自己急进,得罪了她?到底还是瞧不起?阿伟怅然若失,更加自卑。

直到这天,他在客人留下的报纸上,见到一段新闻——

妙龄少女割脉自杀

有她的照片!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名字是施洁贞。不是思念的“思”。她姓施。

他大吃一惊。不能反应……

下午,她的同事在窃窃私语:

“就是那晚开OT。”

“写字楼都没什么人,太危险了。”

“是在后楼梯吗?”

“被人挟持到后楼梯,好似是十九楼。被强奸——”

“受伤不轻。”

“界刂刀界刂的。不肯呀,满身血……”

“她求看更的人不要报警。”

“好羞的,当然不要报警。”

“十九楼说出来的。——他们会不张扬?怎舍得不说?全幢都知道了!”

一个文静内向的会计小姐被强奸了,歹徒逍遥法外,好事的群众把消息在茶余饭后传扬开去。心中容不得一点沙石的她,辞了工,又没脸见人,身边无人关怀,想不开……便是这样的故事。——割脉?她连猪红也不吃呢。但她“解脱”了!

这些八卦的没有切肤之痛的局外人,还在耳语:

“像她那样的性格,廿三岁了,又没有男朋友,会不会仍是——”

“啪!”一下,奶茶被用力一顿,愤怒地打翻了泻了一桌。阿伟的手紧捏着拳头。像辐射后遗症,胸中有火,苦不堪言。想把所有人痛殴,想杀人报仇。

但谁留意到他的表情?他也没有什么奇特的表情。比起来,他更是毫无相关的一个闲杂人等。

阿伟没追问,也不打听。

他但愿一无所知。但愿是被嫌弃的癞蛤蟆,不屑—顾从此失踪。任何结局,肯定比现在这个好,比这美满。就不用折磨。

“哐当!”他精神恍惚,又打破了碗碟。

不是失恋,是生离死别。

是收音机常播的热门歌,黄品源的《那么爱你为什么?》——

离开你,

是傻是对是错?

是看破?是软弱?

如果是种解脫,

为什么还有眷恋在我心窝?

那么爱你为什么?

……

——还没有开始呢?

不,也许这只是个开始。

某个晚上,失魂落魄的阿伟,默默地脱去白上衣换回自已的T恤。他把制服挂到茶餐厅后面的衣架上。旁边是一个胶桶。

阿伟赫然见到——

那把借出的杏色格仔雨伞,现在给还回来了!静静地斜倚在桶内在桶内。不知何时,她自遥远之地,

把伞还给他。

虽然迟了点,但明白了,

所以她试探地,来了吗?

26、躁狂之女

编辑先生:

你好。很对不起这封信来得很唐突,阻了你不少时间。但我觉得你们的专栏和小说都不好看,太空洞了,虚构得不精彩,不能引起读者共呜。

这里是一个真人真事的血泪史,事件好复杂,好曲折,也好痛苦。我的字体娟秀,文笔流畅,自问比很多作家还强。见那些DJ、歌星小儿科事件都可以上娱乐版头条,觉得香港人见识太浅了!

曾向人申诉,但本来已经不多的朋友更避开我。我同电视、电台联络,个个都笑看叫我报警。我去报警,前后九十四次,整区的差人都认得我,个个都笑著叫我写小锐。所以我写了一个震惊香港文坛的小说,投到贵刊。而副本也寄到六间大小出版社去。

以下是我的故事…

我是一个大学生,在广州念文学的。一个香港人包了我做二奶,每月给我三千元,收人比毕业后打工还要高。——但我不是贪钱,是真心爱他的!

后来我有了BB,用尽方法来港,才知他不过是一个货柜车司机,要我同大婆一起住。我好委屈,但为了BB没办法。大婆当我宾妹使唤。还趁我疏忽,把BB用枕头 死。赶我出街,我先生一直没有出面,也没有留我 p> 他一定是反锁自己在房中大哭,悲伤欲绝,十分痛苦了!

我吞了二十粒蓝色药九自杀,——後来送院才知是他的「伟哥」。洗胃後,我死不去。却很亢奋!为了爱他,不惜牺牲自己,我跳出这个孽网。你说我是否好伟大?

为生活我到旺角一间骨场做指压女郎。受训两星期,又天天看四十五分钟四级VCD才开工。我把大学生的证件过了胶,带在身边,给客人欣赏。但他们都拣没有学历却肯做「四、五味」的骨妹。——我知,他们面对我,有浓烈自卑感。

某次有个客要我做极其猥亵的服务,我不肯,他把我的证件撕烂(过了胶也撕得烂?他真是好凶残!),还掌掴我。

骨场中人人把我当笑话般传扬。只有一个姊妹同情我,帮我把证件修补,还裱起来。带我到她家暂住,不用工作,也不用出去接触闲杂人等。——原来她是变态的。她是同性恋,在家爱穿男装,要我提供性SM服务,比猥亵的衰男人更过份。她还恐吓我:「如果你走出这个门口,我便划花你口面,挑断你手筋脚筋,要你横尸街头!」
上一篇:大哥大 下一篇:诱僧

李碧华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