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大哥大+功夫+狼嚎+异梦+阴 茎+影子+语言+恐惧炸弹(都市恐怖病系列)(54)
作者:九把刀
梅芳蹺著腿,翻著美妆杂誌,时不时没好气地瞪著聊手机的舒可。
「你在搞什麼啊?我可是特地请半天假押你来的耶。」梅芳真想卷起杂誌敲舒可的头,把她从发烫的手机旁敲醒。
不知不觉,舒可手机通讯录裡的名字,都快打了三分之一。
喉咙终於有点不舒服,舒可不再打电话,安安静静地玩著手机上的游戏。
先是俄罗斯方块,再来是网球,再来是麻将,前后加起来不到五分鐘舒可就腻了,於是舒可开始用手机上网,到手机游戏的专属网站上去研究看看还有哪些小游戏可以打发时间。
好多游戏都玩过了喔……能下载的几乎都下载完了,还是去手机聊天室晃晃?
突然间,舒可像是下定决心似地,手指在按键上飞点,瞬间退出手机网路,再度进入通话功能裡的已拔号码裡,往下、往下、往下……按下通话键。
梅芳的手机响了,铃声是阿姆的新歌。
「喂,梅芳吗?」舒可压低声音。
「……」梅芳冷冷地说:「有人明明坐得这麼近,却硬要打手机聊天,你说,比起逛街,这样的人是不是比较适合给医生看一下?」
舒可吐吐舌头,却没有掛掉手机:「哈哈,别生气啦,我只是想说,反正手机的通话费率被我设定成吃到饱,讲多久都是同一个价,不多讲一点很吃亏的耶。」
「王舒可!你真的有毛病!」
梅芳立刻按掉自己手中的手机,也伸手过去将比舒可的命还珍贵的手机给抢了过来,按下电源强迫关机。
「喂!你有点过份喔!」舒可皱眉。
打手机被抢,这个小正妹真的怒了。
「等你乖乖吃药、病都好了后我再跟你说对不起。现在你少来!」
梅芳不买帐,继续看她的美妆杂誌。
「还来……」
「偏不!」
「我认真的,林梅芳小姐,我袋子裡还有很多手机,你要就自己挑一支去玩。我自己是最新款的,我立刻就要。」
「等你看完医生我就还你。」
正当两女即将展开一场激烈的手机争夺战,柜檯上的掛号跑马灯闪烁著「072」。
把一切都看在眼裡的护士对麦克风说:「零七二号的病人请到看诊室,零七二号的病人请到看诊室。」
梅芳霍然站起,拉著舒可的手朝看诊室裡走去。
二
「请坐。」
这医生很年轻,肯定还不到三十五岁,鬍子刮得乾乾净净的像个模范生。
有点帅,戴著一副中规中矩的咖啡色眼镜,看病人就诊纪录时的样子很专注,专注到不像一个身经百战的老手——这第一印象让梅芳有点没信心。
当初是用医院的网路掛号系统随便帮舒可掛的精神科,至於谁看都无所谓,反正一定会认同梅芳想对舒可说的话:「不要那麼依赖手机!」
半分鐘后,年轻的医生总算当著她们的面看完了就诊纪录。
他抬起头,微笑道:「请问谁是王舒可小姐?」
梅芳指著舒可,舒可满不在乎地点点头。
「今天来掛精神科,请问是哪里感觉不舒服?」
「她整天讲手机,一直讲手机,连我在旁边她要跟我讲话也要打手机,简单说问题就是这样。」梅芳劈裡啪啦说明了恶意:「我在网路上研究过,这个就叫做手机依存症,或手机成癮症候群。」
舒可脸红了。
年轻的医生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是看著脸红的舒可问:「你是这样的吗?一直讲手机?」
舒可艰难地点点头,表情好像不是那麼服气:「我是真的很喜欢讲手机,但应该没有资格得那种什麼依存、还是什麼成癮的病吧?」
「怎麼说呢?」
「如果我有病,我应该有生病的感觉啊,可我又没有,我觉得都很正常啊!」
年梅芳忍不住插嘴:「才不正常!」
年轻的医生哈哈笑了出来,说:「病人通常不会觉得自己生病了……这是我们精神科病人的共同点喔。所以你要说你没病,还得多讲一点说服我咯。」
舒可立刻说:「现在的世界本来就是越来越多人在用手机啊,聊天,传简讯,玩游戏,看e-mail收信、拍照、听音乐,我自己就在通讯行上班,用手机的频率比别人多一点,根本不用大惊小怪好不好!」
一旁的梅芳嘖嘖道:「她可是为了用员工身份买新机型可以打折扣,才乾脆跑到通讯行上班的耶,结果竟然买了更多新手机,一点都不懂得节制。医生,你说,有人不到一个月就换一支新手机的吗?」
「是这样的吗?」年轻的医生笑笑,等著舒可辩解。
「拜託!员工折扣真的很吸引人耶,加上通讯行本身的待遇不错啊,当然要去那裡上班。医生,你要买手机的话,我可以帮你用员工价帮你买喔,再加给我几百块就好了!」舒可辩解的样子气定神闲,好像道理真的站在她那边似地。
年轻的医生嘖嘖说道:「我啊,上一次换手机已经是一年半前了。」
说著,他从抽屉裡拿出一支NOKIA蓝色手机。
舒可一眼就认出来那支手机的型号,惊呼:「天啊,竟然没有照相功能,你这种手机已经是古董了!」
「等等,你竟然是从抽屉裡拿出手机的,好怪喔,手机不就是应该放在身上的吗?」
「我人在医院看病啊,如果家人朋友还是同事有事找我,他们就会打室内电话给我,不会打手机。如果真的打手机,我放在抽屉裡,一样可以听得到铃声啊。」年轻的医生很有耐心地解释。
对他来说,这样的对话恰恰好也是医疗行为的一部分。
「但……如果你去上厕所怎麼办?」
「漏接一、两通电话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等到我回到座位,再回拨给对方不就行了?」年轻的医生满不在乎地笑笑。
「要是对方有十万火急的事呢?」
「我去上个洗手间,再去医院楼下的福利社买个饮料,加起来不会超过十五分鐘,以机率来看,一天总共有……」年轻的医生拿起电脑,按了按,继续说:「一天总共有九十六个十五分鐘,不小心错过其中的一个,应该不要紧,十五分鐘后我慢条斯理回到房间,再回拨给对方,处理也应该来得及吧。」
舒可目瞪口呆。
这个医生看起来年纪绝对不会超过三十五岁,说不定连三十岁都不到,怎麼思想跟一个五十三岁的老头同一个层次呢?
手机这麼限用的东西之所以会被发明出来,就是明摆著要人随身携带用的。
手机这麼好用的东西之所以越做越小,不就是为了让人越容易塞在口袋裡吗。
不行,应该看精神科的不是她,而是穿著白色医生服的这个人啊!
「那照相功能呢?」舒可鍥而不捨。
「我有数位相机了啊,还是专业的单眼数位相机,那样拍起来才好看嘛。」
「你随身都带著单眼相机吗?」
「太大台罗,不可能做到这样吧。」
「这就对啦,你没有把数位相机带在身边,又偏偏正好有想拍下来的东西怎麼办?例如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在马路边吃霜淇淋、吃得满脸都是很可爱,怎麼办?」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年轻的医生耸耸肩,两手一摊。
「什麼没办法?明明就可以避免的啊,只要你有一台附加拍照功能的手机,完全不会错过生命中任何一个珍贵的镜头啊!而且重点还是——现在拍照功能已经是每一台手机的标準配备了,一点都不贵啊!」
「是吗?一点都不贵吗?」
舒可一听,触电般从她的肩背式大包包裡倒出二十几支手机,不仅数量十分惊人,每一支都还非常地新,保存的状态都相当好,散发出新机特有的塑胶气味。
「哇。」医生故意露讚叹的表情。
梅芳没好气瞪了医生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