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离开我(14)

作者:张小娴


在传理系里,男生是稀有动物,有两个跟我特别投机。他们其中一个曾经送我圣诞卡,做功课会帮我多做一份?另外一个,是我们所有女孩子都爱欺负的对象。他人太好了,我们看见他,都会把自己的书包塞给他,要他替我们当苦力。

毕业之后,那个常年欺负替女生拎书包的男同学,背起自己的背包去欧洲流浪,一去多年。直到三年前,我写小说,要做些资料搜集,听说他回来了,于是去找他。

他已经秃了头发,比以前胖了一圈,还养了个小肚子。看到我时,他惊讶的说:“为什么你没变?”他也没变,还是我记忆中那个对人生无欲无求,又有点傻气的男同学。那天晚上,我们在茶餐厅吃饭,他告诉我他结婚了,妻子在国内,刚刚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他喜孜孜地给我看儿子的照片,我一时心直口快,说:“啊……你儿子不像你。”他一点儿都不生气,笑呵呵地说:“不是也有一点像吗?”

三年了,答应过会找他,却又把他忘了。至于那位送我圣诞卡的男同学,也多年没见面了。然而,在我心中,不管他们变成什么样,胖了或者老了,终究是当年那个青春焕发的男同学。他们让我体会到了男女之间,除了爱情和友情,还有一种纯真的同窗之爱。这种爱,不会被岁月消磨掉。

什么是青春

一个十六岁的男孩子问我,什么是青春。

这个问题多傻啊!他现在拥有的不就是青春吗?

青春是胆子既大,胆子也小。

你会大着胆谈一场没有结果的爱情,爱一个所有人都认为你不该爱的人。

你却又没有胆量向你喜欢的人表白,只敢躲在远处卑微地暗恋他。

你会大着胆子开快车,日后回首当时,才庆幸自己没有死掉。

你却又没有胆量拦住你暗恋的那个女孩子,不让她坐上另一个男人的跑车。你只能寒伧的杵在那儿,眼巴巴看着那辆名贵跑车载走了你的梦中情人。

你会大着胆子背起书包,跟好朋友浪迹天涯,不知道什么是危险。

你却始终没有胆量告诉身边那个好朋友,你一直喜欢她。你压根儿就不相信男人和女人可以成为知己。你是为了跟她成为恋人才接近她。

这样的你虽然很差劲,不过,她那么迷人。你怎舍得只跟她做朋友?

青春是身影既高大,身影也渺小。

年纪比你老大的人都告诉你,你手上拥有一大把可以浪掷的青春,于是,你骄傲地认为三十岁已经很老,到了四十岁真的不该再活下去。你会残忍地对一个想追求你的男人说:“你差一点就老得可以当我的爸爸了。”

然而,青春也是你的弱点。

谁会知道你的看法?

你拥有吹得弹破的皮肤和没有赘肉的身体,却没有金钱和权力。这两样东西,通常也不会跟青春痘一起到来。

太老了

一个男人向我摇头叹息:“唉,她还以为自己是万人迷,向我施展浑身解数,要我入股她那家公司。她的确是万人迷,不过,那是二十年前的事。”

“那你怎么做?”

“敷衍一下她啊!你到了她那个年纪,可不要那么没有自知之明。”他笑着说。

女人的悲哀,是到了应该把自己收起来的时候,依然要站到台前。即使是大美人,顶多也只有二十年的风光。岁月不饶人,好好珍惜下来,再不肯退下来,会成为笑柄。

我见过一个六十多岁的过气美人向一个四十岁的男人撒娇,当然没成功。要是她还选择去迷惑一个比她年纪大的男人,倒还算是聪明,可是,许多女人,到了一把年纪,还企图去迷惑比她年轻的男人。

每个女人都会老,一个女人看到另一个女人被人取笑老,不免有“他朝君体也相同”的感慨,笑不出来。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说:“三十岁太老了。”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说:“五十岁太老了。”女人到了什么时候才算太老啊?应该这样说——每当她企图去迷惑一个她年轻很多男人,她便太老了。

它的烂漫,或是它的雕零

我从来不相信“心境青春人就青春”这一套。一个老人的内心再怎么青春,终究是老人。一个年轻人的内心再怎么早熟怎么苍老,他始终年轻。

说“心境青春人就青春”,只是用来骗自己。一个不再年轻的人可以打扮青春,甚至得逃诶厚,外貌比真实年龄看上去年轻得多,但是,他的岁数毕竟并不年轻。一个少女,也许打扮老成,喜欢用大人的口吻说话。但她心底还是个少女,改变不了。

为什么老是要证明自己青春或者拚命抓住青春的尾巴?青春没那么好啊。要是青春真的有那么好,那时你为什么总是容易忧郁?为什么你会比现在愚蠢?为什么你总是有很多不满。总是觉得没人理解你?总是爱着另一个你不怎么看得起的人。那时候,你总是死死地爱着一个现在看来毫不值得的人。

要是青春有那么可爱,你那时候为什么没有聪明到好好珍惜它?

人就是这么赖皮,要等到手上已经没有青春了,才说青春是一种心境。那些年轻的人才不会认同你。

我从来就没觉得青春很好,也没有觉得老了有什么好。花开花谢,它的烂漫,或者是它的凋零,只是一个过程。

谁笑到最后

我起步比别人早,那一年,刚刚考完大学入学试,一天,无意中在报纸上看到电视台招聘编剧的广告,于是大着胆子写信去应徵,压根儿就没想过会得到面试的机会。同年六月,当其他同学还在放暑假,我已经在广播道无线电视上班了。到了十月,我正式开始了三年半工半读的生活。

说是“半工半读”,其实我是全职学生,也是全职编剧,还兼职写电台短剧,电影剧本和台湾电视剧。大学毕业前的一年,我已经拿着写台湾电视剧赚回来的钱付房子的首期。不过,假使可以从头来过,我会宁愿专心读书,然后专心工作。那时候的我,忙于工作和赚钱,常常跷课,三年的大专生活,几乎没留下任何美好的回忆。

比起上学,我更喜欢上班。在学校,我没有几个谈得来的同学。在电视台里,我倒有很多朋友。我很少在学校饭堂出现,嫌那里的食物难吃,比同学会赚钱的我通常在广播道的餐厅出没?当年,那儿有一家很著名的粥面店,一个寒冬的夜晚,我跟一位副导演朋友和剧组的人在店里吃饭,跟我们一块的还有一位女演员。漂亮大方的她当时已经很红,但完全没架子,看到年纪最小又害羞的我,她不断给我夹菜,让我留下难忘的印象。然而,几年后,年轻的她却因病逝世了。我们也只吃过那么一顿饭。

我起步比别人早,但我不敢说我赢了,人生是一场长途赛,要看看谁笑到最后。我中学时有一个要好的同学,她因为爸爸过身而被迫辍学,中六还没念完便要出来工作。一天晚上,我跟她在电话里聊天,那时,我已经一边读书一边在电视台上班。我记得,她说着说着突然哗啦哗啦地哭起来,喘着大气跟我说:“为甚么你这么幸运?你好幸运啊!”虽然我当时没说过甚么,但是,看着她因为我的际遇而悲伤,我是又难过又尴尬。

然而,几年后,她终于储够了钱,考上师范学院,念她一直喜欢的美术系。 如今,她已经是一位中学教师,也拥有自己的家庭。

她起步比我晚,走的路也比我崎岖,但她还是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比起那位曾经细心为我夹菜的女演员,比起那些早逝的生命,我们是多么的幸运,因为我们还可以选择,我们也有机缓筢来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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