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在心尖上的病美人(129)
司珩可没有轻声软语的哄,直接一张大手将咕哩一捞,放到了自己的身上,压着不让它上桌。
江故看向他,突然问道:“你是一直就喜欢猫吗?”
司珩吃面的动作微微顿了顿,最后出乎江故意料的摇了摇头。
江故愣了一下:“嗯?不喜欢?”
司珩认真道:“如果要以喜欢定义,我其实不太喜欢宠物这些。”
“以喜欢定义?”江故有些没听懂:“你的定义是什么?”
司珩:“我不会看到流浪猫就想逗弄,不会看到受伤被遗弃的就觉得可怜,不会把时间精力像真正心软善良的那些救助者一样花在它们身上,我喜欢咕哩,只是因为它是我的猫。”
所以这个主次是不一样的,哪怕他对咕哩很好,但他并不爱宠物,并且这个主次在最前面还要加一个江故,因为江故喜欢,所以那天他才动了收养的念头,既然养了,那就好好养。
现在看来当初的决定并没有做错,因为江故很喜欢。
江故看着司珩突然笑了一下,这人总能让他无法预测,甘辰那天的话江故其实只是听听,当然也没有不相信,但究竟怎么样最后肯定还是要自己去判断。
一个人喜不喜欢宠物,装得了一时,却没办法装太久,司珩平时是怎么对待咕哩的他能看到,所以对于甘辰说他不喜欢宠物这个论点,江故更偏向司珩只是喜欢但并未表达出来。
但现在司珩却给了他另外一个答案,一个好像更贴合司珩这个人的答案。
至少证明在这一点上,司珩没有骗他,没有喜欢伪装成不喜欢,也没有不喜欢伪装成喜欢。
江故这一笑,倒是看得司珩有些不明白了:“怎么了?”
司珩一问完突然想起来当初跟江故签订的同居合同,打着的就是爱猫的旗号,这段时间江故逐渐的跟他亲近起来,让他一下放松了警惕。
现在这种自相矛盾的行为该怎么解释,他再次强调一下他很爱自己的猫会不会显得刻意?
不等司珩开口找补,江故道:“就是有点出乎意料,但又好像在意料之中,我觉得这样其实挺好,可以不喜欢,但养了就要负责,已经比很多人看起来各种喜欢,但短暂的喜欢最后是长久的抛弃要好得多了。”
司珩松了口气:“那你呢,你从小就喜欢猫?”
江故也朝他摇了摇头,迎着司珩略显意外的目光,笑着道:“我老家的房子靠山,山里有一只野猫,那只野猫冬天无处可去,就会试探着往人类居住的地方靠近,但经常遭受到驱赶,最后来到我家,见我没有赶它走,于是每年冬天都会来取暖。”
“那只猫很通人性,每次来都不会空手来,夏天会抓鱼给我,冬天会抓鸟给我,有时候是虫子,有时候是老鼠,还有时候是树叶子,它把它拥有的最好的东西拿来给我了,我就让出了半张床给它,我们就这样相安无事地过完了近十年。”
在他即将跨过十四岁那年的冬天,那只猫没有再来,江故知道它已经很老很老了,以后都不会再来了。
也是那年,每天只会骂他,将生活怨气撒在他身上的爷爷也不在了,但也是那一年,他去了老师家,才知道原来人生并不全部都是黑暗,只要稍稍换个地方,就能变得明亮起来。
他孑然一身,身无牵绊,所以才更清楚自己要什么,他可以四处漂泊,因为他本来就没有家,他也可以尘埃落定,只要他愿意。
第59章
司珩出门上班了,江故也开始了自己的工作,只要晚上睡得好,早上起来人的思路是最清晰的,很快刑侦文第二部 的大纲就被精修一遍了。
剧情上没有太大的bug,剩下的细节只需要写的时候慢慢填充,还有一些比较专业性的资料还得买几本书。
之前他有列过一张书单,但后来因为接触了剧本杀,这个时效短,收益见效快,于是转换了写作方向,但现在既然要开第二部 刑侦文,那之前的书单就可以购入了。
微信戳了书店老板,将重新整理过的书单发了过去,除了好几本是译版需要预订,其他的店里都有现货。
书本来就很重,以前是因为经济上没那么宽裕,一次没办法买太多,最多一两本,所以直接去店里划算。
现在一次买十几二十本书,自然是邮寄最方便,让老板算了一下总价,江故直接微信给了钱给了地址,让老板快递发过来。
唐兆笑他不会资源利用:“你跟司珩说一声,他下班绕个路的事,你这还要出快递费,哪怕是同城,说不定也要等两三天才能拿到,多费事啊。”
江江:“人家是老板,每天忙的很,又不是跑腿的,能自己解决的事何必麻烦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