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壬之刃(117)

作者:吃书妖


咬血的临时住处就在雾之恶魔曾经肆虐过的城区。

说是肆虐,但由于当时天河市安全局还算是出动迅速,所以这片城区看不出来多少破坏的痕迹,死亡人数也控制在了区区不足百人。说来也是讽刺,见识过雾之恶魔在白日镇的肆虐,不足百人的死亡人数在我的意识里已经是“区区”了。这要是放在世俗社会里,如此之多的死亡人数必定会在全国新闻媒体里大肆报道一番。

然而这是隐秘事件,别说是全国,甚至就连这个城区的居民们都对此没有多少意识。我在路边摊买了份肉夹馍当成晚饭吃,还试探着问了问摊主关于前段时间的雾的事情。而摊主则在回忆之后说:“雾?啊……说起来,前些天确实起了大雾。那雾浓得啊……”

“听说在雾里还死了上百个人。”我说。

“上百个人?怎么可能啊。”他不以为然地笑了,“说不定是被汽车撞死了吧,毕竟当时雾那么浓。但上百个人肯定是胡说八道,真要发生这种事情,我哪怕没看到也不可能没听说啊?”

说完,他便把与我对话的事情彻底抛到脑后,招待起了其他客人。我也只好拿着肉夹馍离去了。明明就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大量死亡事件,他们对此却毫无感知,就好像那些死亡都发生在另一个世界一样。成为术士就意味着成为另一个世界的居民——那些术士会对一般人如此缺乏同理心,说不定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我心思复杂地吃完肉夹馍,接着来到了一处偏僻的公寓下。这里就是咬血的临时住处。

根据魅魔的记忆,咬血似乎很讨厌阳光,总是随身携带红色的伞出门,就像是吸血鬼一样。实际上在术士的知识里,吸血鬼也确实是恶魔的其中一种,或许咬血身体里混杂的恶魔之血就是吸血鬼方面的吧。但与传说中只要被阳光照射到就会化为灰烬的吸血鬼不一样,阳光对于咬血是没有伤害的,又或许是必须长期强烈照射才能积累出来一点伤害,只是这方面其实人类也差不多。总而言之,她很少在白天出门,我大概要等到夜晚才见得到她。

赶在太阳下山前,我在公寓附近用心地踩了点,然后埋伏在了公寓远处的行道树后面。天色彻底黑暗之后,一道人影从公寓里缓缓地走了出来。

遍布皱纹的肌肤,苍白色的头发,鲜红色的眼睛,黑色的繁复服饰,红色的西式大伞。

以及那令人熟悉的似人非人的味道,就像是身处于与人类相去甚远的生态位上,只是拟态出文明人的外貌一样的,魔物一样的气质。

那道人影,正是咬血!

这是我第一次在现实中亲眼见到咬血的脸,心中闪过了在安全局档案库里调查过的许多关于她的情报。

咬血是在列缺出道前就恶名昭彰的术士罪犯,同时也是年轻列缺的主要对手。

如果把列缺年轻时的故事写成长篇小说,那么咬血怎么说也是主线故事里的大反派之一。很长一段时间,年轻列缺常常身处于被她压制的劣势处境里。而随着列缺的力量成长,局势逐渐地从败多胜少转变为了胜多败少,甚至到后来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咬血凭借着自己的危险觉察力狼狈地逃避列缺的追杀,后来光是听说列缺来到了自己所在的城市,无论那是不是为自己而来,她都会逃之夭夭,连见都不敢见对方。

听上去是很丢脸,但是咬血在术士罪犯里的恶名并没有因此而受损。因为对手可是那个列缺,逃跑也是没办法的。

况且也正是凭借着这种谨慎和警觉,咬血才能够兴风作浪到今天。八十余年来,落在她手里的人命数以千计,因她传播的恶魔知识间接性杀戮的人数更是达到了我无法想象的地步。仅仅是魅魔一例便足以令人心颤,死在中间人和旧骨手里的受害者也是多到令人发指。与她一比,所谓的与她齐名的“魔人李多”也显得像是小奸小恶了。

如果问我要把自己无多的余命用在什么地方,那么毫无疑问,就是要用在与这等灾厄之源头战斗之上。想必旧骨一定会嘲笑我吧,像你这样的家伙到底有什么脸面说出如此道貌岸然的台词?但我就是要说。非但要说,还要做。以连自己都瞠目结舌的势头做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我正要出击,突然,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直觉——这么做一定会失败。

因为我已经被咬血发现了。

虽然咬血连看都没看我这里一眼,但我就是有这种感觉。而这次,我决定相信自己的感觉。既然已经被发现了,那么就堂堂正正地走出去吧。

我直接从行道树后面走出来,拦截到了咬血的面前。

“哦?”她看了我一眼,显然是认出了我的身份,却又意外地笑了笑,“魔人,这次你不直接杀过来了吗?”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表现得却像是不止一次一样。我反问:“这次?”

难不成我在魔人时期见过咬血,还跟她战斗过?但是我对此毫无印象。我对于魔人时期的自己的记忆总是有些模糊,但那是因为那时的我脑子里基本上都是“它”的事情,而对于周遭种种缺乏关注。要形容的话,就好像是脑子里总是惦记着回家打游戏的人走在路上,根本不会在乎周围的风景如何如何。但是,记不住其他人也就罢了,要是与她这种级别的对手战斗过,我怎么会记不住呢。

我能够非常清楚地感知到,咬血绝对是个强大的主力级术士。论及威胁程度,比起之前的“尉迟”更加强烈。

“姑且还是问你一下,你找我有什么事?”她问。

“我有事问你,你曾经要求旧骨前往柳城,从那里的安全局偷窃‘它’的……海妖的遗体。”我说,“你对那具遗体到底有什么企图?”

“你说……我要海妖的遗体?”她貌似困惑地笑了笑,“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我要那种魔物的遗体有什么用。”

她绝对是在装聋作哑。而且从她的态度里,也看不出来要讨价还价的意思。没关系,既然无法从她的嘴巴里撬出真话,就问问她的灵体碎片。我本来也不打算问出答案便打道回府,无论如何,我都是要在这里与她做过一场的。

塞壬之刃出现在了我的手里,旋即,斧刃以开山劈石之势砍向了她的头颅。

第74章 死战

混血恶魔咬血是以罪孽深重都远不足以形容的超级罪犯,无论是以我作为执法术士的立场,还是我个人的角度,在这里与她战斗都是势在必行之事。然而她的态度也耐人寻味,不知为何我总有一股感觉,从我内心的选择再到具体的动作,似乎从一开始都在这个老妇人的预料之内。

而面对我的杀招,她也表现得毫不意外。就在我突进的同时,她当即便用右手握住红伞的把柄,左手抓住伞身往外一拔。刹那间,一道璀璨的银光从伞身中抽离出来,迅速地拦截在了沉重的斧刃之下。

那是一把藏在伞身里的细剑!

以细剑格挡重斧,这在冷兵器战斗常识里绝对属于愚蠢得无以复加的行为。然而实力越是高强的术士越是随心所欲,凡夫俗子的常识轻而易举就会被其踩在脚底下。在主力级的领域,轻武器和重武器的差别已可以忽略不计,看的都是使用者自己的力量。

一接触,我只感觉自己不像是在用重斧劈细剑,而像是在用树枝劈石墩一样无可撼动。咬血顺势格开我的武器,细剑再度化为银光,刁钻地射向我的面门。从她简单而又熟练的动作里,我感受到了剑术大师的灵魂。

已经来不及回避,也来不及用斧头格挡了,死亡扑面而来。

不过,哪怕是以剑术大师为对手,我也有着自己的拆招方法。

我直接抬起自己的左手,任由她的剑刃去击穿自己的掌心,好带偏她的攻击轨道。而右手则在同时再度以斧刃劈向她的头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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