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没有喜欢他[重生]+番外(162)

作者:山央

他连鞋都没脱冲向了家里其中某间房,这个房间的摆设和他在沈家住的房间一模一样,沈夕最喜欢来他的房间,所以他完完全全复刻了一个回忆在这里,房里放了很多沈夕的东西。

他颤抖着打开了沈夕的手机,点开她和祝岁的对话框,果不其然,祝岁说的是对的,凌晨三点,她给她发了一条微信。

“祝岁晚安,再见。”

沈从言的眼泪滴在屏幕上,紧接着,他开始翻沈夕的手机,可他翻遍了沈夕手机上的每个软件,都没有只言片语是留给他的。

很久之后,他起身离开房间。

“晚安,夕夕。”

*

沈从言第二天去赶早班机。

这两年他像个机器活跃在大众视线,他可以几天几夜不合眼各地跑,高强度的工作导致他助理一年内换了四个,粉丝高兴自己爱豆敬业的同时,也不断叮嘱他照顾身体。

即使是早班机,来接机的粉丝也不少,两个助理在前面接粉丝送的花,他走在后面,帽子下的脸看上去有些疲惫。

“沈从言,你有没有好好睡觉啊。”旁边的粉丝说完递过一束花,沈从言本想让助理接,看了几眼后,他伸手接了。

“这是什么花?”

“是海棠!你喜欢海棠吗!”粉丝头一次和偶像说话,眼睛亮闪闪的,开始表忠心,“海棠的花语是单恋,我觉得很符合我,反正我喜欢你你也不喜欢我嘛..”

沈从言把那束花抱上了飞机。

早班机的头等舱人不多,沈从言把花放在一旁,放倒座椅本该闭眼补下眠,却怎么都睡不着。

那年街舞比赛完,沈夕等他的那个深夜,她送了自己一束花,有一支就是海棠。夹在白色花里太显眼,沈从言问这是什么花,沈夕眼神躲闪说不知道,店家送的,那时候沈从言没在意,沈夕这么一说,他就不再追究。

原来是海棠。

他深深吸了口气。

这两年,他并没有刻意想起沈夕,总觉得沈夕并没有离开,她还和平时一样混迹在人群里,以为自己不会发现她而洋洋得意。

怎么会不知道她偷偷跟了自己两年,他们一起长大,他熟悉她每个动作和表情。

沈从言起身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这个笔记里记录了这几年他对沈夕想说的话,本该在去韩国那年给她,最后终究成了他一个人秘密。

他摸出一支笔低头写字。

--2021.1.28

今天很冷,我现在在早班机上。

好几天没给你写信,这几天太忙,总腾不出时间。

夕夕,祝岁和陈迹要结婚了,祝岁会给你留一个位置,你到时候记得来参加。

昨晚祝岁说你昏迷期间醒过,还给她告别了,那我呢,为什么一句话都不给我留,我让你这么失望了吗?

你肯定也很看不起我吧,我做不到像你一样勇敢,总是顾虑太多,到最后连一句喜欢都说不出口。

算了,不说这么矫情的话。

马上过年了,你那边过年有什么习俗,来梦里告诉我,不要那么狠心,一次也不肯来,别那么讨厌我行吗。

就写到这吧,夕夕,梦里见,来看看我。

沈从言把笔记本放好,机舱外太阳已经升起,他戴上眼罩一直睡到下飞机。

两年过去,一些徒增遗憾的事他已经看得很淡了。

日子总得过下去,他总得自己走出来。

*

日子平淡如水过着,三月开头的某天,网上冒出条“多年以后”的热搜。

多年以后是一家开在云城的老店,开了快三十年,来这的顾客可以给未来的自己写明信片,店主会根据明信片的地址按时寄出,这家店承载了太多人的青春记忆,现在城区扩建要拆除,而店主前几年因为心梗,身体也不行,决定寄出最后一批明信片后关店。

这个消息在微博一发出,引来好多人的热议。

“11年高中毕业我和我爸妈一起去玩过,给自己写了一张明信片,五年后我收到了,但那个时候我妈已经去世两年了。”

“和当时的好朋友去的,不过现在我们早已经分道扬镳了,时间真残忍。”

“我是和男朋友去的,现在他已经是我老公啦~”

“我怀念那个和我一起写明信片的人,即使我们没在一起,我也祝他幸福。”

……

热搜没有持续很久,很快就掉下去了,可没几天,这条沉寂的热搜带着沈从言的名字窜到了第一。

消息还是助理给沈从言看的,他刚下节目,助理就把手机递过来求证:“言哥,这是你吗?”

沈从言外套刚套上左手,满不在意抬眼,在看到屏幕上的照片后劈手夺下手机,看了十几秒后,声音微抖问:“哪来的?”

助理从没见过沈从言这样,唯唯诺诺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现在订云城的机票。”

其实店主并不认识沈从言,他一个人忙不过来,便找人来帮忙,店员整理时,开了口的信封里掉出一张照片,店员一眼就认出了照片里的沈从言。

云城,是那年他们一起来旅游过的城市,沈从言没想过,他会再因为沈夕和这座城市发生联系。

他坐在车里,看着外面陌生的街景,试图找到一点过去的影子,可时间太久了,这里的一切早已不是当初的样子。

而那间叫多年以后的店,沈从言更是毫无记忆。

到店时,已是凌晨,一推门,门檐的风铃叮叮咚咚响了起来,等在店里的人不约而同看向门口。

“你们好。”沈从言摘下口罩和帽子朝店里的人打招呼。

“...你..好。”几个年轻店员看到沈从言话都说不利索了,从椅子上站起来背挺得直直的。

店分上下两层,装修看上去有些年头,又因为即将关店的缘故,店内显得很空。沈从言没再多打量,对店员说:“我是来取东西的。”

“这个。”店员把早就准备好的信封递过来,沈从言一看到信封上的字就认出这是沈夕的笔迹,信封很薄,薄到让人以为里面是空的。

沈从言把信装进口袋,看向店里两鬓斑白的老人,从进来他就坐在老旧的沙发上看报,对他毫不关心。

“请问,她是什么时候来的您还记得吗?”

老人从报纸上抬头,一句话打碎沈从言的期待,“时间太久了,我早忘了。”

也对,毕竟那么久了。

沈从言失望沉下肩,又一次道谢,他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信封放在柜台上,“这么晚打扰你们了,很抱歉。”

“不要紧不要紧,可以给我们签个名吗?”

“可以。”

沈从言签完名又一次郑重跟他们道过谢准备离开,看完报纸的老人站起来叫住他,他把柜台上的信封重新放到沈从言手里,望着他说:“虽然我不记得她,但来这的每一个人都是带着期待来的。”

“谢谢。”

风铃声叮铃一阵响,男人的背影消失在门外。

这里和缙北差不多冷,街上人影伶仃,沈从言没上车,沿着陌生街道一路走下去。

他双手揣兜,信封的边角时不时刮到手背,这条路是一段很长的下坡,靠近老城区,四周很安静,零星几个晚归的人骑着电瓶车经过,车轮碾过窨井盖发出咕咚一声响。

身后的车一直跟着,直到看到前面的人停了下来。

沈从言小心翼翼撕开封口,倒出里面的东西。

一张照片和一张明信片。

照片里是20岁的沈夕和23岁的沈从言。

他们身后是冉冉升起的朝阳。

--沈夕,十年后如果你还活着,希望你已经和沈从言在一起了,如果没有,我希望沈从言永远幸福。

--沈从言,对不起,昨天我说谎了,初中喜欢你是真的,不想和你做兄妹也是真的,这几天我真的真的非常开心,谢谢你。

--还有爸爸,当你的女儿很幸福,我先去找妈妈啦,爸爸慢点来,我会等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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