胤都异妖录(54)

作者:米花

申周师兄凭借自己的努力,硬是在满座仙姿之中,蒸蒸而上。

师尊也不禁扪心自问,自己从前是对的吗?

因为没有天赋,就要轻易地否定一个人吗?

申周从未轻言放弃,他证明了自己,也证明了后天的辛勤与努力,同样可以使人功成。

师尊轻叹,对自己感到失望。

没人看得出申周隐藏的邪,因为他有神狐元丹。

申周师兄龙章凤姿,乘御四海,天质自然。

人人称赞,人人敬仰。

师尊禅定,他必定陪伴其中,得其倾尽所有地传授功法。

可惜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神狐灭族,仙山灵兽惨遭屠杀,元丹皆被褫夺,终于引起了昆仑山的重视。

真相大白之前,申周已经意识到了师尊的怀疑。

他逃离了昆仑山。

后来,成为不折不扣的孽障,逐出师门,修炼邪术,坠入魔道,人人以他为耻。

原以为的要做人上人,结果成了过街老鼠,纵然有一身法力,却要同妖魔两道一样,永远滋生在黑暗角落里。

这不是他想要的,他如今无人能及,自然要站在高处,睥睨所有人与神,掌控天下。

他要往上爬,为此可以不惜任何代价。

因已入魔,申周脱离了凡胎的生老病死。

隐修百年之后,他计划颠覆胤都,放出尸水河里的异妖。

那些妖,实力强大,都将成为他的左膀右臂,助他杀上神界。

然而计划也没有那么顺利,谁曾料想,百年之后,世上还会出现一个慕容昭。

申周有九鼎。

九鼎神力,若只是用来颠覆胤都,未免太可惜了。

那是身份的象征,他要留在关键时刻,做他最后的底牌。

至于尸水河,稍动脑筋,也是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开启的。

钟离岄死在饕餮锁里,他才意识到自己被摆了一道。

愤怒之下,一个更绝的念头又滋生。

他扮作他的样子,回了胤都,接近了钟离公主。

钟离公主生得美,眉宇间淡淡忧愁,又端庄自持。

他这一生,都在不断地为自己的野心买单。

那样好看的女子,望着他的眼神柔弱含情,在哄骗她的时候,那些说出去的话,做出去的事,当真是没半分真心吗?

大约,也是有的吧。

没人知道,大雨滂沱那晚,坠入深渊的,除了钟离婳,还有一个活了百年的魔。

二人计划私奔的时候,在城郊神庙,暂时安身。

取暖火光之中,钟离婳依偎在他肩头,轻声道:「我这辈子,从没做过这样大胆的事。」

申周眸光幽幽,望着那团火,忽而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我也是。」

这一刻,二人相依为命,钟离婳看着他,异常坚定地说:「跟你在一起,我永远不后悔。」

钟离婳跪在蒲团上祈求神明庇护的时候,她在看着神像,申周在看着她。

一个即将颠覆天下的魔,第一次生出,不如就这样带着她远走高飞的念头。

可是,这念头注定只有一瞬。

黑心狐狸一直在催,已经拖了两日了,计划不能再推。

事已至此,申周叹息一声,终于还是做出了取舍。

但他没想到,当晚,那个说出「跟你在一起,我永远不后悔」的女子,默不作声地离开,折返回去了。

原以为是她发现了他的计划,却原来只是为了一个奶娘。

可笑至极,倘若真的要带她走,生死攸关时,他竟还不如一个奶娘重要?

傻姑娘啊,你这样傻,真的不适合活在这世上。

胤都那场浩劫,天翻地覆。

因他未曾料到慕容昭提前出关,能力强大到用尚未完善的异妖册收录了那些逃窜出去的妖。

明明,只差一步。

申周在打算祭出九鼎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他败了。

但是没关系,他还会卷土重来。

那被留作后手的鼎,放在了崤山。

摈弃心性,坠入魔道,他早已坏得彻底。

连那黑心狐狸,都可以拿来作为祭鼎之物。

不疯魔,不成佛。

他已经疯魔了,然而在尚未成佛时,脑中总是浮现出钟离婳的那双眼睛。

被他一掌打入饕餮锁时,她的身子在往下沉,可第一反应,仍是伸出手来,惶恐地看着他——

「小叔!」

那双眼睛,美丽、含情,也绝望。

还有她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在他脑子里回旋。

在他再次将她哄骗出来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将她推入深渊。

一切尘埃落定后,他忽又想起,那时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惶恐又坚定地对他说:「你放心,无论将来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舍弃我们的孩子。」

一个还尚未成为母亲的姑娘,坚定地说哪怕她死了,也要保护孩子。

她没有舍弃他。

是他这个做父亲的,舍弃了她们娘俩。

申周目眦欲裂,他亲手将妻儿毁灭,结果换来的是一个败局。

不能接受,不可接受。

他将黑心狐狸祭了鼎,那些不入流的小妖,统统成为他的祭祀品。

时隔七年,他又回了已经不复存在的胤都。

没人知道他还来做什么。

他死于慕容昭之手,临死之前,满心狐疑。

只差一步,又只差一步。

崤山的鼎已经备好,他来胤都,四下寻找,只想看一眼钟离婳可有残魂遗留。

明明还有一丝希望,他可以借九鼎之力,重塑她的魂。

败了,他没机会了。

这兴许也是,钟离婳压根不愿给他机会。

【番外 3:朱牧篇】

城市地铁口,总有个拉二胡的瞎子老乞丐。

上下班高峰期,他盘坐在一张破毯子上,面前放了个碗,二胡拉得悲愤激昂。

路人匆匆,很少有人看他。

也有一边打电话,一边随手往他碗里扔个硬币的好心人。

张大头早上出门的时候,途经地铁口,会顿足听他拉完一曲二胡。

然后无声地弯下腰去,在碗里放些钱。

这个习惯持续了大半年。

忽有一日,他又经过地铁口,远远听到二胡的声音变了。

瞎子从前拉的多是病中吟,曲调缠绵婉转,闷苦压抑。

今日的曲子,却是一首悠扬轻松的调子。

走近的时候才发现,拉二胡的是个身穿白色蕾丝裙,长发披肩的年轻姑娘。

姑娘也不嫌脏,与瞎子老乞丐坐在一起,脸上也卡了一个墨镜。

张大头顿足,看着这姑娘觉得有些眼熟。

一曲作罢,姑娘起身,把二胡还给了老乞丐,同时转过脸来,把墨镜摘了——

「嗨,好久不见。」

一张精致而熟悉的脸,似笑非笑地看他。

哦,想起来了,是池婷。

不,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朱牧。

她化了个淡妆,气质慵懒,问他道:「这首曲子怎么样?」

大头勾了勾嘴角:「还行,第一次听二胡拉的高山流水。」

「哇,你很厉害嘛,竟然听出来了。」

朱牧眼中有赞赏,继续道:「我也是第一次用二胡拉这曲子,其实筝曲和琴曲弹奏出来的高山流水,音色更好,但若分开来说,流水这段引子部分需不停变换音区,泛音又要讲究清澈,用二胡倒也合适,音韵挺好。」

「嗯,确实不错。」

简单地点评,他看起来没有太大兴致多谈,照例弯腰在瞎乞丐碗里放了钱,起身打算离开。

却不料朱牧跟着他一起走了。

二人同行,朱牧踩着高跟鞋,有一搭没一搭地跟他说话:「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遇到知音的感觉了,像是伯牙又遇钟子期,我觉得我们应该一起吃吃饭,叙叙旧。」

「不必了,我们不熟。」

「你不会以为我想泡你吧?我只是有些问题想请教罢了。」

「什么问题?你可以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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