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寻坡[种田](11)
这个时候黎阳得要解释一下,不想平白背上害人的罪名,但是老阿姨不听,反而绕到后面来,去翻车上的袋子,理直气壮的道:“我比你清楚,煤里都是硫啊,砷啊有毒的,这样烤出来的东西能吃吗?”
黎阳用的都是木炭,老阿姨没翻出来煤,但也没买,拽着小孙子就走了。
她这一闹腾,旁边的人反倒有些好奇,一问黎阳才知道他一直都用木炭烤,他们一个个都很意外。
煤二百斤才四块钱,能烧二十天,相比之下,木炭贵多了,四块钱的木炭顶多烧三四天,差点的不是一点半点。
因为这个,不少人觉得黎阳挺实诚的,短短的时间之内,他在这一片还有了小小的名气,生意也越来越火。
陆续的,黎阳又往家汇了三次钱,每次都是二十元整,这样就像定期给家里报平安一样,让黎阳的心里特别的踏实。
这天,谭帅弄了十几斤的旧报纸回来,刚进屋,黎阳就打了个喷嚏,俩人把门一关,蹲在门外面一张张的抖落,立刻尘土飞扬。
这都报纸有几年前的,也有今年的,谭帅用烟从老工人那里换的,黎阳一边抖一边飞快的扫着上面的新闻,道:“这些年新闻真多,变化也快,尤其是南方,比咱们这边活跃的多。”
这些年,报纸上对于南方经济的报道越来越多,很多人在那边都挣了大钱,消息传回来后,很多人都心里痒痒,工厂里有人大着胆子放弃了稳定的工作南下,有的很快传来捷报,更的多则是销声匿迹。
除了这些,个人开的小厂子也越来越多,黎阳天天在外头卖红薯,听到很多人都在谈论这个。
黎阳嘴巴不停的将报纸上的新闻念出来,谭帅只是听着,并不开口,不知道在想什么。
两捆报纸抖出来半斤土,黎阳照例裁剪,把一分两分五分的零蹦子十个十个摆好,用一块报纸紧紧的卷起来,这样一个就是一毛、二毛或者是五毛,看上去就很规整。
卖红薯不到一个月,这样钱卷黎阳已经存下了半箱子。
除此之外,黎阳的课本里面也都塞着零碎的钱,压平之后,会用绳子扎起来,虽然不多,但是一捆捆的,看着就很有架势。
在黎阳忙碌的日子,海城也越来越热闹。
今年开始,更多的农村人往大城市涌,去往海城和首都的火车和汽车每天都是满满的,同时,路上跑着的各种货车也越来越多。
现在,黎阳的老家很多人买不起自行车,长寻坡上每天跑着很多卡车,大都时候,这些车都超过了额定载重,所以容易出毛病。
很多卡车司机在没摸方向盘之前,都要学会修车,要不然走到半路,车坏了,总不能再回去找人来修,他们走的很多路可能几百里都没有人,如果没有一身修车的本领,那可真是做了大难。
卡车司机都修不好的车就要送到修理厂,最近南北跑的卡车比去年不知道多了多少,修理厂越来越忙,谭阳时常半夜才回家,但再晚也会回来。
有一天,黎阳都快要出门卖红薯了,谭帅才回来,黎阳给他盛饭,看到他一手血,吓了一跳,连声问伤的重不重。
谭帅几乎是把饭倒进了肚子里,说没事,看上去浑然不在意,扑倒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黎阳不放心,打了一盆干净的温水,用刀子把肥皂切开,将里面干净的那块搓到温水里面,蹲在地上,轻轻的擦洗谭帅的手。
脏污洗去,殷红的血又从伤口渗出,有划伤也有蹭伤,密密麻麻的,让人不忍心多看。
肥皂水碰到伤口,谭帅的手反射的抽动了几下,黎阳的动作更轻了些。
除了新伤,在清洗的时候,黎阳也发现他手上的旧伤也不少,心里有些难受。
谭帅跟他一样也是十六岁出来的,那个时候更难些,虽然没有听他说过,但黎阳知道他应该吃了不少苦,自己初来乍到遇到谭帅是运气好,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成为谭帅的幸运。
风吹的门板“啪啪”响,听着鸽哨的声音,床上的人睡醒了,坐起来发觉手有点异样,低头一看,上面缠着一层薄薄的棉布,布下面是白色的药末,露出来的地方干干净净。
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直到肚子饿了谭帅才起来,锅里除了面条还有一盘猪肝和两个鸡蛋。
很久很久以后,谭帅已经忘记了当初受伤的事情,只记得那盘子猪肝虽然没有放蒜,但是非常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提前定时,在写那篇文的番外
第10章
海城第三机械厂坐落在长寻坡的东北方向,虽然叫第三机械厂,但只是因为第一第二机械厂成立的早,第三机械厂有两三万工人,不论从规模还是产值来讲,都是海城的老大。
海城大大小小的工厂有不少,福利这块鲜少有比第三机械厂更好的,免费的托儿所就不用多说了,专门的小学中学聘请的都是学历水平高的老师,每年高考厂子里面的工人子弟都会有亮眼的成绩。
除此之外,还有属于自己的医院,在工厂里吃饭和看病都是免费的,他们在郊外有自己的养殖厂,可以为工厂家属中的孩子提供牛奶。
工资高,福利好,所以海城第三机械厂是大家伙做梦都想进去的地方,当然,想进去也很难。
吕自强是地第三机械厂的一名司机,他并不是海城本地人,而是随着父亲母亲的工作迁移来到了这里,开车技术挺好,就是修车不咋利索。
因为常往修理厂跑,跟谭帅很熟悉。
一般来说,都是吕自强去找谭帅,所以在传达室听说有人找时,他看到谭帅,还有些意外。
“你这个大忙人怎么突然有空了?”吕自强抚了抚自己梳理的整齐的头发,好奇的问道。
他是个时髦的年轻人,即便必须穿着工作服,也是找人修改过的,看上去十分有范儿。
谭帅从口袋拿出一个方形的铜制打火机,铰链焊在外面,看上去年代久远,外面镀刻着的字已经模糊不清了。
吕自强眼睛一亮,拿过来,仔细翻看,道:“又弄到了好东西啊,这是什么型号的,我好像没见过。”
跟外表不一样的是,吕自强喜欢收藏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无论是国内的古玩,还是国外的各种新鲜玩意。
谭帅道:“看这零件和构造,应该是35年以前的,其余的就不清楚了。”
“我想要。”吕自强摩挲着那并不平滑的金属外壳,目光灼灼的看着谭帅。
看他这模样,谭帅道:“我记着你小外甥好像不爱喝牛奶。”
吕自强一边研究着手里的玩意,一边不经心的道:“是啊,他嫌腥,加糖煮过了也不行,嘴巴太刁了。”
说完,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抬起头,看着谭帅道:“怎么,你想要牛奶?”
谭帅点点头。
吕自强眉开眼笑,立刻将打火机收起来,“好!这都是小事!”
今天生意好,天刚刚黑红薯就卖光了,黎阳回去买生红薯时,看到有几个年轻人在跟老板说话,好像在介绍什么东西,但是老板却摇了摇头,“太贵了,你们放这里应该也没有人买。”
因为晚饭已经做好了,黎阳也不着急回去,好奇的看过去,跟老板说话的年轻人看上去有点面生,不像是住在在这里的,其中一个手里拿着两个红薯,还在给老板说,“我们这是改良后的新品种,口感更好,富含胡萝卜素,经常吃能保护眼睛。”
老板笑着摆手,“我是没读过书,不如你们有文化,只知道吃多了红薯烧心,可从来没听过还能对眼睛好的,我都不信,其他人会愿意出更高的价格买?”
黎阳走过去,看着那人手里的淡红色的红薯,道:“这是什么品种?”
“香果蜜薯。”其中一个人回答道:“是我们学校研发出来的,纤维少,熟了以后跟蜜一样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