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主角受成了我的攻(18)
然而此时的顾言叙正在百药山潜心学习草药之术,自己贸然前去试探显然不大妥当。
但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药无银近来正在炼制一种名为肾宝的丹药,恰巧少了一味药材,于是匆忙决定前往巫山采摘,此行来回短则三月,长则一年。
临走前药无银将爱徒顾言叙托付给好友李明霄,并嘱咐李明霄悉心照料。
为啥没嘱咐李明霄悉心教导呢?因为两人专业不通。
虽然药无银和李明霄都是仙门大学木系高等教授,但药无银带顾言叙修的是冷门草药学,李明霄修的是热门土木工程学。
教导顾言叙这块儿,李明霄还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正如每个欢迎孩子好朋友上门玩耍的爸爸,李明霄细心地为顾言叙准备了房间和洗漱用品,还让江尽楼去后山打了两只灵雉。
顾言叙无法修炼,因此没有辟谷,每日仍需去炼气期弟子的饭堂食用饭食。
公共食堂能有啥肉,人来都来了,李明霄对别家孩子和对自家孩子向来一视同仁,肉不能少。
“饭堂就在云杉崖下,非要吃明霄哥做的饭吗?”
“胡闹。”
李明霄卷起小半截袖子,在厨房做菜的样子显得很是温润。
“哪有赶人出去吃的道理?”
“可平日都是我做饭,怎么顾言叙一来明霄哥就要做饭了?”
江尽楼靠在门边,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看他。
李明霄觉得有些好笑,只当这是小孩子的表现欲。
“我不是想让你和顾言叙多熟悉熟悉么,既然你这么说了,那你来做吧。”
李明霄擦了擦手,将锅铲递给江尽楼,接着便走了出去。
拿起锅铲的江尽楼面色阴郁——明霄哥总是无法理解他话里的意思。
虽然还是不爽,但让顾言叙吃他做的饭总比吃明霄哥做的饭要令人舒心些。
没过多久,顾言叙便背着行李,抱着一只小白狗到了云杉崖。
子路依旧履行着哥哥的职责,将人行李收拾妥当,又给小白狗整了个窝。
“来了?坐下吃点点心先垫垫肚子吧。”
李明霄招呼人坐下。
“尽楼在做饭,洗洗手,很快就能吃了。”
顾言叙沉默地坐在椅子上——昨夜白虎再三警示他,知人知面不知心,李明霄不是好人,日后会害他坠崖,必须万分小心。
而此时李明霄也在细细打量着顾言叙。
顾言叙自从跟着药无银上了百药山,药无银对他很是照顾,不过几月,已尽数褪去了小可怜的模样。
在绣着云纹的素白弟子服衬托下,很有几分未来毁天灭地大BOSS的气质了。
李明霄不禁感叹,哔格这块儿还得是主角攻。
“汪!”
顾言叙怀里的小白狗吠了一声,尽管吠得没个狗样,但还是成功吸引了李明霄的注意。
“这狗是?”
“捡的。”
顾言叙答话向来简洁明了。
“哦......可有名字?”
“白虎。”
李明霄点点头,穿书世界没有狗粮这种东西,只能用生鸡肉凑合凑合了。
“那我去给它准备点生肉。”
“它吃饭就行。”
顾言叙出言阻止了他的动作。
“是吗?”
李明霄疑惑地望了顾言叙一眼,又看了看在百药山几月好吃好喝,养得肥嘟嘟的小白狗,不禁感叹——中华田园犬真是世界上最好养的犬种。
“让子路带它跑跑吧,小狗太胖了不健康。”
“好。”
“汪?汪汪汪!(啥?我不去!)”
顾言叙自动忽视白虎的拼命挣扎,将它交给了子路。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顾言叙!你个龟孙子!)”
子路带着白虎越走越远,房内陷入一片尴尬的宁静。
此时再无旁人,李明霄斟酌了一下措辞,决定试探试探顾言叙是否真是穿书而来。
“小叙,或许——你相信光吗?”
顾言叙:“?”
见顾言叙神色茫然,不似作假,李明霄摸了摸下巴。
不会吧,这年头居然还有雄性生物不看奥特曼?
那......
“Timi——”
顾言叙:“?”
卧槽?游戏也不打?
不,冷静,既然他会穿书,还会穿进一本耽美虐文,至少说明他肯定看过《反派上位攻略》!
李明霄深吸一口气,掷地有声道:
“无良作者白凭舟!”
顾言叙:“?”
明霄仙尊会不会害他坠崖他不知道,但他觉得明霄仙尊可能精神有点不太正常。
见不管怎么试探顾言叙都毫无反应,李明霄皱起眉,陷入沉思——难道真的猜错了?
正当此时,江尽楼用托盘端着做好的菜推门而入。
你看!你看!你快看!倾国倾城,温柔似水,上得厅堂,下得厨房。这说得不就是你老婆吗顾BOSS!
李明霄仔细观察顾言叙的反应,果不其然,顾BOSS抬头深深地看了一眼江尽楼,眸中饱含不可言说的情愫。
九杀《反派》但认真读完了全书的审核员李明霄表示——磕到真的了。
事实上以上都是原文忠实信徒李明霄的脑补,顾言叙只是单纯地想看看白虎所说的他的命定之人到底什么样罢了。
在李明霄看来,他和顾言叙方才的谈话实在是冰冷又尴尬。
但在江尽楼眼里,他一推开门就看见明霄哥和顾言叙二人相对而坐,相谈甚欢。
江尽楼面色一沉,鲜美的枸杞银耳羹、松茸灵雉汤、云菇炒肉片被依次重重地放上桌。
看得李明霄心里一颤,乖徒儿!在老攻面前注意形象!你温柔如水的形象啊!
顾言叙自然也察觉到了江尽楼来者不善,而且隐约猜到了原因,于是往一旁挪了挪。
江尽楼自然也没客气,坐在了二人中间。
“尽楼,注意礼节。”
李明霄扶额——逆徒,关键时刻掉链子。
“小叙啊,尽楼平常不这样......”
“我一直都这样。”
哦豁,会顶嘴了,李明霄太阳穴突了突,算了,叛逆期的孩子要耐心引导。
“小叙,有什么需求,不要拘束,把这儿当成自己家。”
本着尽地主之谊的原则,李明霄努力让顾言叙感受到云杉崖的温暖,避免以后觉醒魔王之血把云杉崖挫得渣都不剩。
于是他给顾言叙夹了个大鸡腿。
“尽楼手艺向来不错,你尝尝。”
老婆的手艺哦!有没有一整个爱住!
捕捉到李明霄的动作,江尽楼敛去眼眸中划过的阴冷之色,抬头弱声道:
“明霄哥,我也想吃鸡腿。”
“一只灵雉两只腿,你在长身体,剩下那个你吃,多吃点,不用管明霄哥。”
李明霄老泪纵横,你看,哪怕主角受不再是女鹅,也依旧是贴心小棉袄,想吃鸡腿还要经过他的允许。
江尽楼:......
“不吃了。”
江尽楼神色郁郁地戳了戳碗里的米饭。
咋又不吃了呢?青春期的孩子真是喜怒无常。
李明霄摇摇头。
用完膳,江尽楼留下来陪李明霄收拾碗筷,顾言叙则被李明霄赶回房休息,毕竟没有让客人干家务的道理。
虽然江尽楼不说,但李明霄明显地感受到了江尽楼的闷闷不乐,为保证孩子心理健康,李明霄当即便问道:
“怎么了?一天都恹恹的?”
江尽楼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道:
“明霄哥,我不喜欢顾言叙,不能让他走吗?”
李明霄不禁感到有些好笑,没想到十五岁的孩子还会说出幼儿园小朋友才会说的话。
便也用引导三岁弟弟要和小朋友们和平共处的方式引导江尽楼:
“为什么不喜欢他?”
“因为......”
因为明霄哥给他做饭,嘘寒问暖,还给他夹菜。
但江尽楼没有说出口,他知道李明霄喜欢乖巧听话的孩子,这些话未免太任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