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少女是玄学大佬(269)

作者:梦里呓语

可赵飞琼觉得,她已经赚大发了,已经再也找不到这么好的一个人了。

张晓城此人,真真是把“不解风情的直男”这个名词发挥到了极致:

他分不清口红的颜色,觉得什么胭脂红橘红番茄红都一个模样;他还觉得赵飞琼所有的衣服其实都一个样子,她穿什么都好看;比起普通的直男最常说的“多喝热水”,他身为玄门修士也没能有什么进步,最多就两句,“多喝热水”,和“我给你画个符”。

可与此同时,在这个世界上,可能也找不到第二个这么耿直的、活像是从什么封建社会里走出来的大姑娘似的憨憨了:

乐善好施之类的玄门人肯定全都会有的好品质就不说了,单说他耙耳朵的事迹也足够说上好长一段时间的,比如他平日里恨不得跟除了赵飞琼之外的所有女性生物都保持五米以上的距离,就差在自己身上贴个招牌说“贫道有家室了莫挨我”;还整天把赵飞琼送他的那个戒指戴在上,见人之后不管熟不熟,寒暄两句之后就一定要把这个戒指晃来晃去。

终于等对面问了之后,就要开始炫了,你要是给他个会,那就了不得了,他真的能不带喝水一口气地说上半个小时,那架势看得所有身为单身狗的同行都恨不得给他糊上一脸的符咒以示抗议:

“你们四川人都这么耙耳朵的吗?!”

张晓城回答得那叫一个理直气壮:“你们还莫得耳朵能耙!”

——为此他又吃了同行们的好几符咒。

周诗云也不是没对女儿的这段恋情表示过反对。她在前夫的身上吃了个大亏,因此看女儿身边所有的男人都疑神疑鬼的,觉得没个好东西。

但是等周诗云见过张晓城一面之后,就半点意见也没有了:

他看着赵飞琼的时候,眼睛里有光,珍而重之地就好像在看自己的世界一样。

“眼睛里有光”这个说法,现在已经被各种电视电影追星族全都用烂了,随便指着一张精修过的照片就能吹出八百字的彩虹屁小作来,里面一定会用到这句话。

可是真的“眼睛里有光”的感觉,这些人终其一生,真的能够有幸得见么?

就好像面前的人是你的整个世界、是你虽九死其犹未悔的初心,她是你的毕生挚爱,是你穷尽一生也要将温柔尽数赋予的人。甚至在见到她的时候,你就会不自觉地笑起来,会觉得即便前路漫漫,也再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就好像此时此刻,张晓城有万千言语想要说给赵飞琼听,可是他敏于行而讷于言太久了,寻常也说不出什么动听的甜言蜜语来,和罗飞真真是两个极端上的人,便只能伸过去,拉着赵飞琼,道:

“那这样你就不会害怕了。”

到最后,他竟然也没能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可是这简短的一句话,便已经比世间任何轻浮的甜言蜜语,都要动人心弦。

赵飞琼点点头,含泪而笑道:

“好。”

两人并肩的身影,终于还是隐没在同样灿金色的光芒了。

自始至终,他们的都是握在一起的。就像当年在赵家庄的外沿,孤凤桃花阵刚刚被叶楠祛除,被山海主人救出的、昏迷不醒的张晓城在昏昏沉沉的关口,死死地拉住了赵飞琼的袖口一样。

这一握,就是一辈子。

——古有干将莫邪,以身殉剑;今有血色飞琼,同去同归。

迸发开来的金光更加璀璨,漫天遍地都是飞舞着的白雪与金粉,硬生生将密布在泰山上空的阴云都冲淡了几分。

在这不合时宜落下的白雪,有不少还夹杂了若有若无的浅绯色,想来是这个阵法虽然不赞同赵飞琼最后这半年里,临时抱佛脚踏入玄门的举动,可终究还是认可了她身为“玄门修士”的身份,将那些属于凡人的血肉,尽数化在这漫天的飞琼里了。

当年张晓城的父母给尚在襁褓的他起名的时候,张晓城还在故土,还没有投身玄道之,为听起来那么缥缈的大义而背井离乡多年。

那片土地千百年来,便有着各种各样绮丽的名字和传说。传说那里满城都是娇艳无匹的芙蓉花,色如春晓的姑娘们巧织就蜀锦价逾千金,名垂千古的第一军师羽毛扇挥动之下铸就八卦迷阵,在所有的传说、所有的故事里,最脍炙人口的一句便是——

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漫天淡绯色的雪花还在洋洋洒洒地飞舞,落在枯黄的草木上和土地上,就像是开了满山遍野的芙蓉一样。

他至死也未能回到故土,去见一眼今年的花。

楚明远终于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这个阵法不是罗飞造就的,而是直接从泰山的心、他原本放置逆向大阵阵眼的地方爆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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