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地小厨娘(42)

作者:蜜煎梅子

秦嬷嬷笑眯眯地往外挪了挪碗,那样子,好像是以为裴灵萱要为她夹菜。哪知道,鸡爪越过她老人家的碗,正正儿落在了小馋猫自己的碗里。

裴灵萱直接上了手,啃得不亦乐乎。

秦嬷嬷有些讪讪。

晓珠看在眼里,立马重夹了一只,放在她碗里:“嬷嬷尝尝,这鸡爪炖得软糯,一抿就化了,我辣椒也放得少,最适合您吃。”

秦嬷嬷接了,冲她笑道:“晓珠知道心疼人儿。”自己尝了一口,果然如她所说,又软又糯,香中带着回甜,十分合她的口味。然后便下了评语:“果然是好。”

这时候,裴灵萱与冬青两个都顾不上说话了,各人面前的小碟子里都堆起了小山似的鸡爪骨头。

只有裴屹舟慢条斯理、不动不山,当那鸡爪不存在似的。

晓珠柳眉挑了挑,心下奇怪,这可是县令第一次不吃她做的饭。

出身越是高贵的人,越有讲究。难道说县令也同沈家大公子一样,嫌弃下水、爪子脏,无论如何也不吃?

但她转念又想,不对呀,那日的牛杂锅子,他也吃得好好的。

难道是今天的味道没做好,差了什么料?酱油?盐巴?花椒?大料?十三香?

晓珠又吃了一口自己盘子里的。表皮软软糯糯,轻轻一抿就脱了骨,内里又有些劲道,口感丰富,吃着不会太腻。

味道也很好,鲜香十足,微辣微麻,还有一丝丝的回甜。若在裹一点儿汁水,和着一并入嘴,那滋味真是好极了。

明明很好吃呀。晓珠有些疑惑,也有些委屈。

此时,裴灵萱好像也发现了什么,道:“哥哥怎么不吃?不吃就说一声,我全夹我碗里咯?”

裴屹舟瞪她一眼,然后举起了筷子。他有些不知所措,似乎在犹豫该向哪只鸡爪下手。

在饭桌上一向温和的县令,现下表情有些严肃,好像碟子里的不是珍馐美味,倒是等他去审的犯人。

终于,他下了筷——夹了碟子里煮得久了落了骨的、指甲盖儿那么大一片鸡爪肉。

晓珠见他慢慢放入口中,接着露出有些惊讶的神色:“没想到鸡爪这样好吃。”

晓珠舒了一口气,默默等着他再动筷子。可直到这顿饭结束,县令也没再吃过一只鸡爪。

奇怪,真奇怪。洗碗的时候,晓珠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全想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原因。

可是,立马来了一件大事儿,不止使她停下了去揣摩县令的心绪、搅扰了她与裴灵萱读书写字的功课,更彻底打乱了她为开小吃摊儿定下的做饭计划。

作者有话要说:

[1]以上果子和饮子,都出自《东京梦华录》。

[2]这里是剧情需要,写成了贵人不吃鸡爪。其实古代贵族是要吃鸡爪的,《吕氏春秋》有云:“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

第23章 美味列席

夏知府一行人,后日就要来了。

夏知府统管整个锦官城府,是裴县令的顶头上司,在百姓里历来声望很高。

每年初夏、深秋两季,他都要全府巡视,看粮食的生长、收获情况,看堤坝是否坚固、能否预防洪灾,看百姓的冬衣是否备齐了,也要考察各县父母官的能力。

他每到一县,都不住旅店,却直接住在县官的家里。也不许歌舞演艺、好酒大菜,只与县官及随从,同吃家常之菜、同住县衙内室。

这里就有了分野,那些中饱私囊、好做表面功夫的,往往就在这时候露了怯;但那些一心为民、廉洁奉公的,往往与夏知府酒逢知己。

长久之后,此已成了定例。

而在夏知府的治理下,锦官城百姓日子过得不错,以前只有南屏县情况差些,因为有沈家这种与朝中关系复杂的大家族在,很多事情动不得。

好在,新官裴屹舟上任后,他们两人联手,终于把这些恶瘤一一铲除了。

除了为官为政方面的佳绩,夏知府还有一点,也颇为有名,那便是宠女。他与夫人伉俪情深,膝下却只有一独女,自出生以来,便如珠如宝地捧着,以至于将女儿宠得骄纵无边。

据说,这位名叫晴岚的姑娘,九岁玩剑,刺破了仆人的裤-裆,还追着要看人家的屁-股。

十二岁溜出家门,加入丐帮,捧着个破碗,拄着干树杈,到处讨饭。

十三岁,欲要闯荡江湖、劫富济贫,都坐上瞿塘峡的船了,幸好被夏家的侍卫找了回来。

十四岁,让全锦官城的媒婆缺了牙,再不敢上门说媒。

以至于锦官城百姓皆传:做夏大人治下百姓,很好;做夏大人女儿,更好;却万不可做夏大人的女婿。

晓珠想到这里,“扑哧”一下笑出了声,这位夏小姐活得可真是潇洒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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