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85)
很喜欢很喜欢啊!
恨不得天天捂在心口,灌在耳朵里,就连今夜的夏风里都是那一声声又软又糯的,小叶将军。
最好,能改口唤他小慕哥哥。
叶慕辰这样子一想,身下就觉得有些异样。
他大惊失色,一面暗自唾弃自己没出息,太过猥琐;一面又忍不住,轻轻抚摸那人的眉眼,从眼角一路下滑……
好容易最后刹住车,在南广和逐渐变得诧异的目光里,最后只克制地捏了捏他的小脸。“还是有些凉,咱们快些回府吧!”
“不要!”南广和打开他的手,嘟起淡粉色花瓣似的唇,越发玉雪可爱皎皎然如同一个从画卷中走入凡尘的小童子。青丝微扬,绝色无双。
叶慕辰:……
小叶将军心里尴尬极了。他双腿微分,只得站在原处不动。
从头发丝儿到脚趾都冒出春情的这个家伙,仅仅一声脑海里凭空冒出来的称呼就硬了的这个蠢货……绝对不是自己!
叶慕辰后知后觉地想起方才南广和的反应,待行动自如了,忙快步追上人,拉着那人小手连声再次道歉。“对不起,臣是个武夫,下手没有分寸。”
他此刻十分窘迫,懊恼至极。“方才,捏痛你了没有?”
越是想在心上人面前表情的潇洒,结果表现出来越笨拙。
简直丢脸死了!
“唔,”南广和的小脸儿绷不住了,瞧着他紧张的模样,忍不住扑哧一笑。“算了,我地位比你高,心怀就该比你宽广些。所以我决定……原谅你啦!”他说着朝叶慕辰勾了勾小指头。
叶慕辰忙顺手牵上。
夏风微凉,十六岁的叶慕辰心里一阵冷一阵热。此刻没有百花酿,也没有灼热的风,但他心里头却像孕育着一团热烈的火焰,劈里啪啦,烧的他整个人都轻飘飘地浮动了。
他小心翼翼牵着心上人的手,一步步穿过朱雀大街往回走。
许多个日夜,当时两人路过的一切美景,那夜朱雀大街上璀璨如星河的花灯、摩肩擦踵跳着脚去勾灯谜的孩童、洁白幕离轻飘香味袭人的仕女美婢……甚至于那夜大明湖畔的垂柳与星光,都深深烙印在叶慕辰的脑海里。最后一切的一切,都随着那个小人儿的一颦一笑,勾勒出一幅最盛大的七夕夏宴图。
九年后,某夜叶慕辰独自在灯下读古卷,见到一句话“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他用指甲点住那一句,眼里带着怅惘的怀念的笑容,唇角微扬。
只叹当时已惘然。惟愿天上人间,占得欢娱,年年今夜。【注】那夜,叶慕辰牵着用法衣鹤氅裹住魂体的南广和殿下,一步三回头,沿着热闹的朱雀大街将市井里弄的繁华景象看了个够儿。
也亏得南广和第一次出宫见民间七夕节景象,丝毫瞧不出眼下由于自个儿的关系,已经禁严赶走了许多吞焰火耍大刀的江湖艺人。
他兴致勃勃地攀着叶慕辰的胳膊,手里提着一盏六角花灯,花灯上手绘着大隋朝第一位凤族皇后从神降到坐镇后宫的故事,是连片儿的。
风一吹,花灯六面的画卷就活了。
人物栩栩如生,就连那女子手执一枝娑婆沙华的笑颜都刻画的纤毫毕现。
南广和虽是男子,却也爱这些精巧玩意儿。十来年的深宫教养,令他对于这些彩绘衣饰颇有一些心得。
他手点着花灯上的娑婆沙华,笑吟吟对叶慕辰道,“这支娑婆沙华居然是鲜红色的。这手艺人估计见的娑婆沙华不多,不知道这种红色的花朵最是凶性,别号血娑婆。花朵赤色如血珠,像一串串血珠滴落,宫中从不种植这种颜色的娑婆沙华。”
叶慕辰也笑着低头看他。
“这种灯,民间叫做走马灯。贫寒人家哪有亲眼见过这种珍贵花木的,以为红色的便是好。今儿过节,讨个喜庆罢了。”
南广和转念一想,不由得取笑道:“那卖花灯的不知,难道小叶将军你也不知?分明是你看中了这执花女子美丽!”
……没有殿下你美!
叶慕辰偷偷地在心里加了一句。
但他面上惯常的冷淡,只是语气平和温柔了许多。
那低头温柔软语哄着南广和的模样,若是叫李罗张黎那帮混蛋见了,肯定要揉眼睛,大喊着见鬼了!
叶慕辰勾着南广和殿下的小手,一路走走停停,买了许多零碎小玩意儿。
到最后手里拿不下了,抱了满怀,只能用小指勾着南广和,一寸寸挪到了叶府门口。
叶府老太太仍在宫中赴宴,侯府门口只有个摇着蒲扇斜靠在门前石狮子上打盹的老仆。见叶慕辰领了个人回来,虽然瞧不见面目,从那鹤氅上却判断出是个非富即贵的客人。又见那鹤氅料子丝滑异常,比蚕丝还要轻薄,叫自家小少爷千娇万宠地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