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尊之天作之合(78)
过一桥,路两院,再走过一处湖畔,这才来到了目的地。
“小的就只能带女君到这了,接下来还请女君自己进去。”
“嗯,前面有劳你带路了。”
她进来的时候,宋谢临才刚睁开眼,身上穿的云纹缠枝亵衣经过一夜后也皱得像干巴巴的咸菜。
见到她的时候,这才像是注入了一丝活力的咸鱼翻了个身,“你来了。”
“我要是不早些过来,指不定你都得以为我要失约了。”何朝歌将路上买的吃食放在桌上,“我给你买了点吃的,也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只要是你送的,自然合我胃口,可我现在不想动,你过来伺候我穿衣怎么样。”
“不想动,那便饿着。”她此刻对他越好,就越容易给他产生一种错觉。
而她要做的,就是及时将这种错觉扼杀在摇篮中。
“不帮就不帮嘛,小气鬼。”起身后的宋谢临突然眼珠子一转,披发赤足走到她面前,将黛笔递给她,“你可会为男子描眉。”
闻言,何朝歌点头:“听宋公子的意思,是想要我为你描眉吗?”
他也不辩解地点头。
“正好,小生还略懂一些皮毛,若是等下画得不好,还望公子勿恼才行。”
“怎会,你看我会是那种小气的人嘛。”
有时候有着绘画天赋的人,就连画的眉也比其他人要好看上不少。
前面洗漱好,再吃完早点,现放下镶着红宝石靶镜的宋谢临打开了一盒胭脂,用食指在上面轻压一下,又将那点儿胭脂抹在唇间,带着几分嫌弃道。
“这眉毛都化了,怎么也得要化个全妆才行,要不然都不美了。”
刚洗净手的何朝歌并未理会他的得寸进尺,将画笔放下,又用指腹擦去他涂得过艳的红唇,“说好的只是画眉,宋公子又怎好食言而肥。”
“啧,小气。”
“我不过是不想要让宋公子当那食言而肥的小人,又何来的小气一说。”
凉爽的清晨随着日渐中移,就连置了冰的房间里也多了一丝烦人的燥热。
“我们出去逛下街怎么样,要不然一整天闷在房间里也不知道做什么,还无趣。”洗净妆容,将大半个身子靠在窗边的宋谢临兴致缺缺地撑着下颌,望着远处残菊。
翻过一页书的何朝歌头也没抬,“宋公子莫忘了,你答应过我今天不会外出的。”
“哼,那我前面让你伺候我一整天,你怎么不愿意。”说到这个,他便是一肚子气。
更讨厌的还当属他的体质与其他人不同,先前不开荤还好,这一开了后,便像是有百十来只蚂蚁啃咬得他心尖痒痒。
“前者为肉.偿,不妥,后者为先前应下之事,更不妥。”
对此,他的犟脾气也上来了,直接走到她面前攥住她衣领,咬牙切齿道:“本少爷不管,反正你现在就给我二选一,要不然就一起选。”
放下手中海棠花抄的何朝歌认真思索了一下,终是选择了后者。
更气得宋谢临直接拾起枕头朝她砸去。
黄昏落日下,将皮肤抹黄,还在脸颊,鼻翼处点了大量雀斑,身穿书童服饰的何朝歌随着宋谢临外出逛街时,仍是想不通她前面是为何要答应扮成他书童的。
只因半刻钟前。
“我这样,真的不会有人认出我吗?”一米七九的个子裹住胸,穿上裁剪得体的靛蓝色圆领窄袖长袍,发系青玉带,端得秀美儒雅的何朝歌仍是心有担忧。
“你和本公子这样好看的人站在一起,他们都来看本公子了,谁还看你。”强忍着流口水冲动的宋谢临觉得她要是真的穿这一身出去,可实在是太招摇了点,指不定还会将他的风头给全部抢去。
不妥不妥,还是要换一件不起眼的才行。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皆是忙着买菜回家煮饭,或是商量着晚饭去哪家客栈吃的行人。
“本公子等下要吃城南的鸭血粉丝汤配牛肉锅贴,饭后甜点你有什么推荐的不。”手持白玉底折扇的宋谢临若是在路上瞧见了喜欢的小玩意,便会买上扔给身后人拿着。
就当出了一口,她放他好几次鸽子的恶气。
说到甜点,何朝歌便想到了上一次吃的桂花糖芋苗,她心里是这样想的,嘴里也顺势脱口而出。
“桂花糖芋苗,本少爷倒是没有吃过,不如去尝下味道。”
他们往前走的时候,正好遇到了一家四口出来游玩的宋言却与陈悠然。
哪怕他的心里再慌张,仍是带着低下了头的何朝歌走到他们面前,打了个招呼,“堂哥,堂嫂,晚上好。”
“阿临(堂叔)晚上好。”
“这位是?”牵着小女儿手的宋言却看向跟在他身后的书童,竟觉得有几分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