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老婆很可怕(180)

作者:半娄烟沙

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见白漓未生气,吉娃娃摇了摇尾巴,扭头看向洞外。

白漓顺着他的视线向外望去,就看到了空中飞舞的点点莹白色。

吉娃娃很喜欢雪。

也许是因为白漓在冬天捡到的他,他便像雏鸟一般,喜欢上了这寒风刺骨的冬天。

白漓抱着吉娃娃走到洞口,依靠在洞壁上看雪。

吉娃娃用脑壳蹭了蹭白漓的下颌,见白漓不反对,便蹬鼻子上脸,伸出小舌头舔她的脸蛋。

白漓低头瞧了他一眼,揉了揉吉娃娃的脑袋。

她呼出一口气,白花花的气体向外飘,一眨眼就消失在了空中。

吉娃娃陪了白漓许多年,就连白漓也记不得具体的年数。

可以确定的是,每一次的离别都让白漓学会了很重要的东西。

曾经无风自摇的青草教会了白漓什么叫怜悯。

一蹦半尺高的大红鱼教会了白漓如何温柔的对待生命。

没皮没脸的野猪让她知道了什么是奋不顾己。

吉娃娃闭眼的时候,白漓再一次感受到了陪伴的重量。

白漓收拾好包袱,梳起精致的发簪,穿好繁琐的衣裳,撑着油伞,小步踏出了阴凉的山洞。

包裹里有闪着碎光的鱼鳞,打磨光滑的獠牙,和一块旧狗窝的碎片。

……

所谓百生道,每一千年便要在人间走一遭。

从蚊蝇鼠卵到花草鱼虫,再到飞禽走兽。

最后一世,才会托生成百灵之首的人。

金光在空中飘浮,他比上一世更加迷茫了。

他原本以为,他只要再陪伴她一世,便可了却所有的执念。

可他错了。

每经历一世,他就变得越加贪婪。

陪了她一世,便想再陪她一世,永生永世才好。

……永生永世?

望着白漓下山远走的背影,金光想,他可能……知道自己要什么了。

原地一闪,金光消失了踪影。

白漓若有所觉的回头,却什么都没看到。

……

一年之后,京城某富贵人家。

媒婆用红布裹着白胖胖的婴儿,贺喜道:“岁老爷恭喜,是个公子哥!”

岁老爷激动的打量自己的小儿子,道:“这小子怎么不哭啊?”

媒婆笑道:“小公子懂事,不想吵到夫人,方才出生时嘹亮的叫了几声,便再也不闹了!”

岁老爷人逢喜事,眉开眼笑的接过酣睡的小儿子,连道:“好!赏!”

人到中年,喜得幺子,岁家大摆宴席三天三夜。

岁老爷唯愿幺子岁岁平安,悠然自得。

遂取名,岁悠。

作者有话要说:到齐了,开戏~~

第81章 13、一个人

窗外的知了断断续续的鸣叫,声音粗粝燥耳,任谁听了都会皱两下眉头。

夫子非常纳闷,在这样的干扰下,为什么还会有人睡的香甜无比,均匀的打起了呼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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