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的主角跑出来了+番外(40)
如果是造假,那就不值钱了。
“鱼符?虎符吗?那岂不是将军调兵遣将用的,挂在腰间是不是很威风啊!”红毛一听,来了兴趣。
“哟,你还知道虎符啊!”
红毛一听,立刻自豪挺胸:“那可不!我爷爷可是收藏大家,我就是再不济,看得多了,那也能说两句不是!我家里啊,这种鱼符虎符,少说也有那么三五对了!”
看来还是有钱人,殷参却不再搭腔,他想了想,转身进了里间捧出了一个盒子,盒子打开,映入三人眼帘的是一对红丝绒包好的虎符。
这并不是鱼符,而是铜铸造的伏虎令牌,年代大约是明清时期吧,殷参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收上来的了,他将两枚虎符递给两人:“看看,有什么不同?”
黎川手上本来就带了手套,顺手就接过,入手沉甸甸的,不像刚才那枚白玉血沁那么耀眼,却给人一种中正和平的感觉,如果想比较……他似有所感。
红毛却左看右看没看出个所以然来,他也看不上这铜牌,索性就放回盒子里,开口发问:“我觉得还是那玉的值钱!”
殷参竖起拇指:“有眼光!”
“那您为什么不收了那玉啊?”
黎川却明白了,虽然他没有修为,但他的直觉简直准得可怕:“那玉……怕是有些邪祟吧,所以老板你才不收,对不对?”
孺子可教也!殷参一边将虎符原模原样地收好,一边开口:“血沁玉虽然红,但红得那么完美的,都要成红宝石了。即便那玉是真的,懂行的师傅都不会收的。因为他们知道……有些东西,手上是沾不得的。”
红毛立刻想起了被翠玉支配的恐惧,浑身一哆嗦,可能以后买玉都有心理阴影了。幸好啊幸好,又遇上了大师,今年他果然鸿运当头,否极泰来啊!
“所以啊,古董这种东西,还是收藏的好,毕竟是别人用过的东西,这虽然名贵,那也是二手三手或者更多手的,搁你身上,你喜欢用二手三手苹果机吗?”
红毛想了想,果断摇头,仔细想想,还真是这么回事啊!
“像是玉啊,首饰啊衣服之类,收藏可以,佩戴还是要去找懂行的人看过才可以,不然啊,有你的苦头吃的!”
殷参今天心情好,话就比较多,黎川和红毛也没觉得枯燥,反而听得津津有味,加上又没有客人,陆皆从修炼中出来寻人,就看到三人围着圆桌,磕着瓜子唠着嗑,好不惬意!
红毛一见到陆皆,登时就愣在了原地,他觉得自己美男子的人设受到了挑衅!随即他立刻挺了挺胸,道:“我叫洪岳峰,交个朋友?”
哦对,红毛名叫洪岳峰,是个有钱有闲喜欢烫头搞小团体不吸烟不喝酒的富二代,自从火车那次之后,被老父丢去寺院清修,又断了以前的跟班,也不让他在脸上画刀疤,红毛觉得人生都失去了颜色,就出来逛逛古董街,想感受一下一掷千金的快感。
却没想到,那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他竟然遇上了大师大哥(这个称呼是个什么鬼啊),瞬间就找回了人生的颜色,他已经决定了——他要跟着大师干点大事!
陆皆给了红毛一个神经病你自己体会的眼神,对殷参道:“这谁啊,长得跟堕入魔道的反派似的!”
红毛觉得自己的审美受到了蔑视,当下就火了:“黎川你不要拦着我,我要——”眼睁睁看着杯子消失在小白脸的手中,他立刻跪下叫爸爸:“我就叫你爸爸,爸爸你还缺徒弟吗?家里有钱没上过大学但是品性优良的那种!”
——黎川表示自己是从山沟沟里出来的,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红毛从小做梦的时候,都想当盖世无双的大侠,轻功无双,内功无敌,做梦的时候都能笑醒!然而事实总是很骨感,他除了有钱,什么都没有,甚至他的钱也不是他自己的。
好虐。
所以现在有一个机会摆在了他的面前,红毛觉得自己必须抓住这个机会。在之后的几天里,他每天都像上班一样准时来乘风阁报道,每天早九点晚五点,周末都不落下,红毛瞬间就感动了自己。
“你死心吧,陆皆这人,虽然看着温文尔雅君子端方,但除了老板时常撩拨他没受到什么伤害,其他人就不那么好说了。”黎川在告别过去之后,就脱离了往日里的阴影,生活态度是十分积极向上的。和红毛相处久了,也觉得是个朋友,才多说了两句。
“不!我不,这是我的梦想!我一定要当一个盖世的大侠!”
“……”
算了,让他去碰壁吧,老板应该不会见死不救的……吧?
“出卖我的爱,背了良心债,就算付出再多……”魔性的手机铃声响起,黎川虎躯一震,立刻转身上了柜台,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