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化成男子后,她被迫探案+番外(95)
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淡忘,但是查迷.奸案的时候,我被女装的苏瑾文深深吸引,甚至想到……
现在科技那么发达,只要我们愿意,他是不是也可以变成女生跟我一起生活。
但是很快我就否认了这个想法,不是因为这个想法成立不了。而是因为他眼里根本没有我。
我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酒,控制住自己的眼神不飘向那里,我怕我克制不住怒火要揍那些对他毛手毛脚的男人。
我甚至喝醉了,我不小心忘了我是在执勤,任务是保护苏瑾文不让他被犯人拐走。
他发生了那种事,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内疚,看到被伤害的体无完肤的时候,我其实好想紧紧抱着他,跟他说句对不起。
但是苏瑾文劲直扑到孙队的怀里,看都没看过我一眼。
我决定辞职了,可能这才是对我最好的惩罚吧。
孙队很生气的质问我,是不是喜欢苏瑾文。那一刻,其实我好想不顾一切的说出来,说我就是喜欢他,我想跟他在一起。
可是苏瑾文制止了我,他说我们只是兄弟,他应该不愿意听到我内心的那句话吧。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自讨没趣,为一个不曾把我放到心上的人放弃我热爱的事业,他不稀罕我,我也不稀罕他便是了。
我早已看出来孙队跟苏瑾文的关系不寻常,我们都在同一天认识他,凭什么选他而不选我。
苏瑾文可以接受男生却不接受我,我不甘心,我要向他证明我一点都不比孙队差。
孙队在二十六岁当上刑侦队队长又如何,我很有信心,我可以比他更快。
但是原来,爱情要衡量的从来都不是身份,而是真心。
炸弹袭击那日,我看着孙队毫不犹豫的重回现场去救苏瑾文。那时候距离爆炸的时间已经很短,进去就是送死,我扪心自问,我做不到。
我家里还有爸爸妈妈,我还有一片光明的前途。我怎会不留后路的让自己死呢。那时候的我顾忌太多了,可能这就是不够爱吧。
所以我终于理解了为何苏瑾文会选择孙队,不是因为他比我好,而是因为他比我更爱她。
孙队在码头中枪的那一天,我听到苏瑾文悲恸的声音。我才确定,不管孙队还是否还能够活下去,他在苏瑾文心里的地位,已经没人可以取代了。
最后我决定离开这个伤心地,我离开刑侦队,离开这个我从小长大的城市,只身一人来到澳洲留学。
有一天在学校里,我看见一名娇弱的女孩被一群人围住。我曾经身为刑警的因子蠢蠢欲动,毫不犹豫就出手帮她解决了那几名混混。
怎知事后她非但没有感激我,还不屑道:“切……小弟弟,你不出手我也可以解决。”
她那嘚瑟的样子似曾相识,明明我是学长却坚持叫我小弟弟,不知为何我并不反感。
我大步走到她身边,笑着对她说:“那我可要好好见识一番了,反正我们来日方长。”
第五十章 番外五
这天是孙嘉维和苏瑾文的宝贝女儿——苏乐乐的周岁宴。
早在几天前,孙嘉维就开始亲自把家里布置妥当,不肯假手于人,那样子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女儿奴。
粉色的气球、粉色的彩带都让氛围甜的冒泡。一身粉色衣服更衬得苏乐乐粉嫩可爱,孙嘉维说过,她的笑容能把人融化掉。
给女儿冠上苏姓自然是孙嘉维提议的。他认为苏瑾文的幻化家族应该要有人传承下去。好在孙爸爸和孙妈妈都是开明之人,没什么意见。
对此苏瑾文倒是觉得没什么,在她心中,不管姓什么,都是他们的孩子,她绝对不会偏颇任何一个,她相信爷爷在天之灵也能够理解。
六岁的孙怀瑾已经很懂事,至少在妹妹的周岁宴上他还不敢捣蛋。
孙嘉维一手抱着苏乐乐,还不忘叮嘱他,“臭小子,你别趁着待会人多就给我胡闹啊,看我不打得你屁股开花。”
孙怀瑾直勾勾盯着软糯糯的妹妹,敷衍道:“安啦,爸爸,让我抱一下妹妹嘛。”
孙嘉维夸张地把苏乐乐举高,拒绝让儿子碰到他的宝贝公主的一根汗毛。
苏乐乐见他们如此只觉得好玩,顽皮的小手挥动着似乎想要拍起手来,银铃般的笑声响彻整个屋子。
她的脸红扑扑的,就像一个半熟的桃,短短的头发被左右两边束了起来。长长的睫毛下,两颗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忽闪忽闪,她的耳朵白里透红,耳轮分明,像是一件雕刻出来的艺术品。
孙怀瑾碰不到妹妹,又被爸爸嫌弃,只觉得满腹心酸。
他算是懂了,爸爸就是偏心,他要找妈妈!
孙怀瑾回到楼上,一下子扑到苏瑾文怀里,控诉着爸爸的恶行,“妈妈,你一定要帮我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