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罂粟(161)
布兰迪听到劳伦斯死亡的消息后并不吃惊,显然有所耳闻,他假惺惺地说:“劳伦斯在革//命的道路上死去,是荣耀,愿您节哀。”
“感谢您的安抚。”安德烈说,“目前家族里我的能力较强,所以暂时掌控局面,如果您不介意的话,仍旧叫我劳伦斯就好。”
布兰迪欣然接受,说道:“您的哥哥生前一直追随德里克大人,为血族的繁荣而辛劳,公会的事情,您了解多少呢,劳伦斯先生?”
“很多,也很少。”安德烈笑笑,“但我知道一点,公会并不是那么团结。德里克大人足够强大,但也过于……冲动。”
布兰迪依旧笑着,但眼神严肃而凌厉地扫过安德烈。
安德烈不急不缓地继续说道:“有些人盲目追从,而有些人则认为应该不断改进。我想男爵,应该是后者?”
布兰迪陡然眯起眼睛,说:“你哥哥和你说过不少东西。”
“我和兄长的关系不算好。”安德烈直言不讳,“至于您的立场,我是猜的。看来运气不错?”
布兰迪显然不相信“猜”这种虚无缥缈的说辞,他更认为眼前的“劳伦斯”是在彰显自己的实力。
但安德烈的确是猜的。
德里克的“病”是经年旧疾,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劝回来的。
德里克有血统,足够狠毒,有魄力。但他也是个十足的疯子。疯子从来只适合当冲锋的枪,而不适合做掌权的王。
让德里克引领公会,有些头脑的人都会惴惴不安。
但子爵显然不是有脑子的人。
安德烈相信公会中一定会有真的想通过革///命获得地位的血族,这些人需要拉拢帮派,从而影响德里克的判断。
一个贪婪,中立,好控制的子爵,是他们拉拢的好对象。
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布兰迪家族。布兰迪家族的人永不会甘心屈于人下,他们高傲,自豪。他们是阴险的秃鹫,最善于在尸体上寻找美味的肉,如何会愿意追随德里克这种横冲直撞的“疯子”呢?
这些都是安德烈的猜测,他敢于说出来一个是有一定正确的把握,而另一个则是他需要证明,证明他的猜测是对的。
即使错了,也没关系,安德烈不认为打晕一个男爵是多么困难的事。
布兰迪不知道自己在鬼门关走了一遭,险些被打晕扒掉衣服,他只对“劳伦斯”的能力有所了解,开始重视起这个从未谋面的血族。
“罗腾说……你要杀了血皇。”布兰迪直接把安德烈的想法抖落出来,直白而大胆。
而安德烈坦坦荡荡地站着,并不为这句话而震慑,“我从未说过要杀死血皇,我一个低等的混血儿,怎么可能会有这等疯狂的想法呢?”
安德烈说得卑微,随即露出一个阴险的笑:“我只是想要给予德里克大人一个新的想法而已,采纳与否都是神主的事情。男爵言重了。”
安德烈滴水不漏,绝不承认自己有动过弑君的念头。把一个两面三刀的狠角色演得活灵活现。
布兰迪喜欢这样的人,也防备这样的人,沉默片刻说:“说你的计划。”
安德烈说:“我想布兰迪大人也有此意,我只是恰巧与您想法重合了。”
这一句话就把接下来所有荒唐的话复制一份盖在布兰迪的头上,布兰迪摩挲着木偶拐杖,默认了安德烈的话。
“兄长很少和我讲公会的事情,但我听过一两句,他说一旦成功,所有低等的家族都会拥有更多的权益。我想公会成立的基本条件,是我们想过得更好。”安德烈缓缓地说,“有人想独立做人,有人只想争取一间更好的狗棚。男爵,属于哪一边呢?”
布兰迪哼了一声:“但凡能做人,谁想做狗。”
“与我想的一样”安德烈说,“德里克起初承诺他会带领我们这些家族创造一片新世界,现在却依旧困顿与血族里,去追求血皇赐下的亲王头衔……一定有不少人感到不满。”
布兰迪看了他一眼,说:“亲王只是一个小步骤而已。新的族群没有那么好建立,跳板送上前来,何乐而不为?”
“但就怕有的人跪惯了,不想做人了。”
安德烈这句话说出,布兰迪立马沉下脸色:“你今晚偷听了什么?!”
布兰迪脸部狰狞,五指律动,罗腾立马如出鞘的长剑一般冲了过来。
罗腾离开的时候身上只裹了一件斗篷,回来时也没有多穿衣服,他的手背上伸出一段利刃,刺破皮肤,汩汩流着血。
安德烈一动不动,利刃刺向眼前时,一柄银匕首骤然横在他身前。
“当!!”
论气力,久经沙场的猎人定然比在男人怀里辗转的男奴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