哨兵不乖(267)
“为什么?”宋捡朝他怒吼,黑色的眼睛止不住眼泪,泪水滴在了底下那个人的脸上,“就因为它们是动物,是不是!是不是!”
无数的声音涌入他的耳道,无数的气味冲进了鼻腔。抓住男人的那只手,摸出了这个人的皮肤肤质,粗糙的,带有热度的,宋捡猛地抬起了头,再猛地低下头,狠狠咬在了那人持枪的手腕上。
是他们的错!就是因为他们,他们告诉孩子,自己和小狼哥是整个流民营的灾难,狼只会带来死亡。宋捡咬住他的手腕,牙龈立刻被液体湿润了,是咬出了血液。
以前尝不出血的味道,现在宋捡狂化后的味觉把血液里的铁锈味尝得干干净净。他再抬起头,抹了一把嘴,半张脸,全是鲜血。
和一头动物没有两样。
喉结一下滑动,宋捡吞咽下去。
不,不是,自己宁愿当一头动物,当哥身边的小动物,一辈子跟着哥,在沙漠里跌打翻滚求生。不用再回到冰冷的地方去,不用再担心被处决,也不用担心再被流民排斥……宋捡空洞地看向天空,五感还在持续增强,将他的思绪拉进无休无止的感官风暴里,似乎要将他溺亡。
狂化还没有结束,没有向导素,狂化哨兵只有一个归处,不可逆地疯掉,成为一件武器。
可是他控制不住,再次站起来后,像刚刚吃完了人。甚至比那些鬣狗还要可怕。
枪没有止住他快速的行动,宋捡扑向了另外一个人。
“快点儿!”玛丽已经够快了,可李韩还是觉得不够快。宋捡的气味很好追,几乎在沙漠里跑成了一条直线,朝着南边去。就在气味开始变得浓重时,几声枪响吓坏了玛丽,也吓坏了小黑。
周允听到了枪声,立刻勒紧缰绳。小黑的速度还是受到了限制,三条腿的马其实非常辛苦,因为马的体重不轻,每一步都是背负着压力。他快速跳下了马,可是又听到了枪声。
捡……周允摘下小黑脖子上挂住的背包,朝着前方狂奔。
宋捡又躲开了子弹,没有一颗能杀了他。他陷入了疯狂,尝到的血液越来越多,从舌尖的触觉尝出了他们的不同,每一个人的血都不一样。这种疯狂让他进入了哨兵的自我迷恋,迷恋武力、暴力带来的成就感,激活了哨兵天性的残暴。
他快速地扑咬,把所有拿枪的手都撅过去,咬住了手腕。血抹到了他的嘴唇上,湿润他干枯的嘴皮,牙龈充满鲜红,从牙缝间流出来。他擦着嘴,可是根本不知道在擦什么,红外视力通感已经结束了,两条蛇盘在他的腰上。
小丢没有动作,可另外一条在勒他的喉结,勒得不能再紧,几乎要让宋捡陷入昏迷。它再用这种方式阻止一个哨兵的杀戮,挽救一个陷入仇恨和暴力快感的人。
可它在最后关头还是松开了身体,以一条强壮毒蛇的肌肉来说,绞死一个成年人简直易如反掌。可是它还是松开了,因为它接收的命令是保护他,用生命保护宋捡。而不是杀死他。
脖子上的力气一下没了,宋捡再一次恢复了力量,手臂上全是青色的血管,爬满了肘内侧,甚至连手背、手指的细微血管都冒出来了。
脖子上除了勒红的那一圈,也冒出了动脉和静脉血管,像是中了毒,狰狞得朝着他的下颚缘眼神,血管末梢爬到了下巴。而宋捡张着嘴,黑着眼睛,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所有男人都倒在了地上,可帐篷里,还有人。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什么动静。先是野兽的狂乱,有脚步声,也有喘气声,很多很多的野兽……宋捡陷入了听力当中,其他四感暂时消失了,最先听出来的,是鬣狗群的撤退。
它们的撤退非常迅速,用叫声相互呼应,传递信息,生怕同伴速度慢了,几乎几秒就离开了这一小片人类的聚集地。它们恐慌了,是因为自己吗?因为自己的强大?宋捡继续在听力中筛选,听清四周。
不,不是,鬣狗群的目标是人类尸体,它们不会轻易离开。动物从不放弃能获取食物的机会,因为食物就是活下去的希望。
它们的撤退是迫不得已。
因为,有更具危险性的天敌,或远居食物链顶端的猎杀者出现了。宋捡继续朝着帐篷看去,控制不住地想要将里面的人揪出来。
周围是狼,是狼的叫声……他终于听到了,是荒漠狼群,好大一群狼跑来了。它们的出现,彻底震慑了鬣狗群,它们才是荒漠里真正的猎手,顶级杀手。
一刹那宋捡攥紧了拳头,听力又被瞬间放大,他听到帐篷里的人在哭泣,他甩了甩头,朝前走了一步。
“捡!”周允及时地赶到了,眼前已经是一片惨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