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我的金手指是下棋(28)
雅城的天下第一大会之所以能吸引人界各个叫得出叫不出名儿的修真派系参加,除了诱人的奖品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雅城城主的号召力,也就是面子大。
根据小说原作者对雅城城主的描述,以及应简向郗鉴和岚津齐打听的信息,汇总原来说,雅城城主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生意人。没有修为,甚至不会一点武功,也不是出生于名门望族。
他唯一的优势是:有钱。
也是因为有钱,每天都吃非常名贵的药材和丹药,才让他这么一个凡人,活了好几百年。
他父亲曾经是个在黑市倒买倒卖法器的商人,辛辛苦苦一辈子,攒下了不少财富。而雅城城主则用这笔钱,先在黑市重金雇了几个超级打手做保镖,然后前往各个大大小小的门派,四处结交。
他很会抓人的心理特征、喜好和痛点,用应简的话说就是,是个营销奇才。
接着,他便买下了一个地处在荒漠边的偏僻村落。村落不算大,但是附近的荒地面积却非常辽阔。他用了十年时间,各种砸钱,把这个小村落扩建成了雅城,并引进各行各业的人才和店铺。然后通过举办天下第一大会,把雅城的名声推向外界。以前那些和他有交情的门派,多多少少会给他点面子,再加上擂台的奖品设置非常诱人,便聚集过来了不少人。一年复一年,久而久之,雅城便成为了人界最繁华的城市。而雅城城主,也在这个过程中,将原始资本不断扩张、翻倍,变成了人界最有钱的人。
一行人飞了许久,天色渐按,在带队长老的指挥下,书院众人在一座小城落地,准备住上一晚,明早继续赶路。
当应简在入住客栈的餐厅看见三个眼熟的男女的时候,才意识到,这里正是之前的仙府所在地,禹城。而这三位男女,正是当时在禹城结识的赵家三兄妹。
应简从赶路开始,为了保持低调,便一直穿着和书院其他人一样的黑袍,还把黑袍的帽子也戴着,让别人看不清她的脸。
所以当赵家兄妹离开客栈后在一条巷子里看见前方有一个一身黑袍的魔修手舞足蹈地拦路时,三人想都没想就作鸟兽状散。
“喂!别跑啊!是我,应简!”
“应简?”三人顿住脚步,互相交换了个眼神,“应姑娘?!”
应简本来是高高兴兴去找他们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她认识的人不多,尤其和她是朋友关系的更少。可没想到他们三人见到魔修反应会这么剧烈,看来是上次仙府看热闹之行吓得不轻。
为了安全起见,赵家三兄妹把应简邀请到了自己家中。
“你们先聊,我和二弟还有些家中的急事要办,晚些过来。”大哥赵朝在门口说道,接着带上门,和赵阳一起离开了。
应简从刚才来的路上,就一直在默默观察赵夕的眼睛,担心上次仙府的事情让她的眼睛留下什么后遗症。
赵夕没有发现应简的视线一直跟随着她,倒了两杯茶端了过来。却不想被凳子绊了一跤,眼看着茶水要滑出杯子,只见赵夕两眼发白,两手杯子一侧,竟将飞出的茶水全数完美接回了杯中。
☆、赵夕的能力
“小夕,你的眼睛……”应简呆呆地看着赵夕淡定地将茶水放在她面前。
袖中的小黄鸡黎玉突然激动地跳了出来,蹦到桌上,两眼放光地仰望着赵夕。
“是日向白眼!”黎玉稚嫩的声音里有一丝狂喜的颤抖。
“日向白眼?”应简和赵夕异口同声问道。
应简听到这个名词,更呆了。这小说的作者得有多懒……该不会这个眼睛的技能也是透视+预测动作吧?
而拥有这个日向白眼的赵夕仿佛比应简更震惊,呆呆地看着桌上的小不点鸡。
黎玉奇怪地看着两个懵逼脸的女人,难以置信:“你们不知道日向白眼??”
二人一齐摇摇头。
应简竟然从黎玉的小眼珠子里看出了一丝……嫌弃?
“日向白眼是从比上古时期还要早的洪荒时代里流传下来的一种天赋异眼,已经几十万年没有出现过了,没想到今天见到了。”黎玉激动得一蹦一跳。
应简疑惑地看向赵夕,上次见她时她还只是个筑基期的超初阶修士,时隔几个月再见面,竟然成了血继界限的拥有者,哦不串戏了,是日向白眼的拥有者。
赵夕显然是毫不知情,嘴巴微张表示震惊:“我,我只是几个月前眼睛受伤了,治疗了一个多月复明了之后,时不时的眼睛就会有点异样的感觉,能透过人看见穴位和灵气,还能看清楚万物运动的规律和走势。”
“没错!就是日向白眼!”黎玉在桌上来回走动,两只小爪子互相摩挲着,“我要告诉郗鉴哥哥这个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