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量词是一只+番外(295)
几天前沈凌见过他猎杀的样子,一个多月前沈凌见过他在灯下眼带红痕的样子,一年前沈凌见过他没戴眼镜从浴室里走出来的样子。
她知道,这个人所拥有的动人心魄的那份美,早就比他少年时更甚。
染上成年男性某些时刻的色气时……更是能轻易令她脑子发昏。
如果加上长长的佩珍珠的红流苏耳坠。
如果加上从发冠上垂下的粒粒的黄玉。
如果加上袖尾的白铃铛,如果加上那套绣着金纹的越严实越想扒下来的红袍……
穿成这样,在红灯笼和红蜡烛里,对别的新娘伸出手。
……呸!
越想越气,越想越气,沈凌的脾气立刻顺利闹下去了:“离婚!离婚!我不管!我要和阿谨闹离婚!阿谨是混蛋!”
薛先生:???
【数小时后】
“所以你就被赶出来工作了。”
而且在工作间隙苦大仇深地找我叨叨。
艾伦面无表情:“你知道我没有结婚,还是个单身狗吧?”
你和老婆煲长途电话粥时突遭误会被闹离婚,然后又被你老婆的猫挠了好几爪子——这种打情骂俏没啥屁事的小细节不要和我分享好吗?!
话说还有先要求早安吻晚安吻亲个够本,亲完了再闹的离婚方式吗?
这是什么秀恩爱的离婚方式?欺负没结过婚的吗?啊?!
可事实上我不是被老婆在电话里骂了,我是和老婆面对面交流时被骂,还正面又补了几爪子。
↑可亲也是面对面亲哦
薛先生抑郁地摸摸脸上的红痕,沈凌今早生气时挠的几爪子正巧和她昨晚说梦话时挠的几爪子重合了,所以不管他皮再厚,这些红痕一时半会也消不下去。
妻子挠完了就登登登踏着小靴子去打工,现在想必是换上了和女仆装差不多的工作服,去对那些抢着给她小费的男客人端茶送水。
而且她这次离开时还明目张胆地把戒指“啪”一下扔在玄关鞋柜上的钥匙篮里,表示“闹离婚期间我才不戴戒指呢,在家里也不戴”,第一次毫不心虚地跑出去了。
被这样闹离婚的薛先生很委屈。
委屈死了。
“我根本就不知道她气什么。非要说我和其他女人办过婚礼。”
首先,他没和任何女人办过婚礼;
其次,沈凌根本就不喜欢婚礼。
既然是她不喜欢的东西,这又有什么好生气的,结婚的时候自己硬是把沈凌拖进婚纱店,她那不情不愿就差抱着柱子哭的架势,完完全全向他阐释了“沈凌讨厌婚礼”这个事实。
如果不是凌凌这么讨厌婚礼蜜月之类的人类习俗,他第一时间就办了,能收份子钱的机会绝对……
↑对份子钱念念不忘的屑中之屑
艾伦耸耸肩。
“你确定你没和任何女人办过婚礼?”他意有所指,“有段时间,我们感觉你天天都在准备婚礼。”
“相亲当然要准备婚礼,相亲的最终目的本就是结婚。”
薛谨摇摇头,“但我那个时候连结婚的对象都没有,‘准备婚礼’也只能做做大环境的市场调查,比对哪家的地毯耐脏好洗,哪家的酒水物美价廉,哪家的婚宴菜单便宜……”
这才是你“准备”的重点吧,你以为婚礼是什么,去菜市场和老板砍价买猪肘子吗。
艾伦诚恳道:“幸亏你没有和女人办过婚礼。”
否则你对象一定会让你血溅婚礼现场。
“不不不。”
曾经在相亲市场中经历大风大浪的男人很有经验:“一场婚礼对女人的作用,最主要的是穿上婚纱在亲戚朋友眼前炫耀幸福。在该省的地方节省,在重点的地方砸钱,她们就注意不到了。如果你给结婚对象买一件价格百万以上的纯手工刺绣婚纱,她就绝不会注意到脚下十块钱用笔涂红的塑料毯子。”
艾伦:“……”
大哥你都要买百万以上的婚纱了还舍不得买十块钱以上的毯子吗?!
还是拿笔涂红的毯子?
大概是收到了他满脸的疑问,薛谨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很擅长涂色。绝对涂到宾客看不出来那是被涂红的塑料毯。如果水彩笔太容易被发现,掺一点鸡血效果也很好,还自带凝固感。”
艾伦:“……”
所以你是真的打算婚礼前夜掐着鸡脖子进宴会厅,用鸡血涂满塑料毯后被第二天发现婚鞋沾到鸡血的新娘按在地上打对吗。
不愧是你.jpg
“我说啊,你都舍得买几百万的婚纱……”
“还有婚鞋,头纱,首饰等等。都必须是最好的。”
……那长点的红毯子能有多贵?能有多贵?啊?!
薛先生瞥了他一眼。
艾伦发现这货满脸写着“打扮老婆时花钱有什么不对,买毯子给你们这些宾客走路就是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