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屋里的白月光[穿书](132)

作者:狐狸不归

说到这里,孙老头得意地笑出了声:“她一个女人,能做得成什么事,到时候不全是咱们爷俩的?你的心思我也都知道,刚刚从窗户那我都看到了,容见睡在你床上,早点上了……”

孙老头的话戛然而止,被一声沉闷的拳击声打断。

容见听到明野冷淡地说:“陆城死了,你也想死吗?”

接下来是孙老头的大声呼喝,又很快消失了。

明野推门进来,看见容见已经穿好毛衣,靠在床上了,他微微皱眉,问:“是不是被吵醒了?”

容见才偷听了墙脚,有些心虚,低声说:“也没有。”

明野走到床边,停顿了片刻,认真地问:“那你听到他说的话了吗?”

容见怔了怔:“听到了一点,我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

明野忽地一笑,很平静地说:“他有一点说得的确没错,我对你心怀不轨。”

周围安静了下来。

明野说:“你知道的,我喜欢你。”

这是明野的第二次表白,容见以为经历过第一次,自己不会再没有经验,再狼狈不堪,实际上心跳比第一次还要快,因为他比第一次被告白时还要喜欢眼前这个人。

每一天都会多喜欢明野很多点。

他不想说:“明野,你别喜欢我了。”

也不能说:“明野,我也喜欢你很久了。”

加速跳动的心脏只能夹在“不想”和“不能”之间,直至过载。

明野扣住了容见的手,强硬地将手指插入容见的指缝,皮肤与皮肤紧贴在一起,连体温都交融了。

这一次他不会给容见留“不想拒绝”和“不能拒绝”中的缓冲带了。

恶龙终将得到珍宝。

明野的声音压得很低,似乎带着笑,又似乎没有,他贴着容见的耳朵边很笃定地说:“容见,我也知道的,你喜欢我。”

人的身体里有二百零六块骨头,容见的二百零六块骨头都在这一瞬间化为飞灰,只留耳朵处的那一小块骨头感受明野的呼吸。

明野稍稍弯下腰,用食指和拇指强硬地抬起了容见的下巴,他的力气很大,容见没有一丝反抗的余地。

在容见面前,明野一贯表现得很温柔,即使是要求,也会裹上蜜糖的外壳,甜得容见心甘情愿。

而现在明野将所有的伪装全都扯去,展示在容见眼前的是他三十岁的灵魂。

明野的灵魂是冰冷的、锋利的、尖锐的,无坚不摧,无所不能,冷得像冰,硬得像钻石,不能被融化,不可被打动。

这样的灵魂,却被投入了二十八度的夏末,遇到了容见,忽然融化了。

所以,明野又放轻了声音,似乎是哄着容见,问:“你在怕什么?怕我知道你不是容小姐,而是容少爷吗?”

容见的瞳孔骤然紧缩,几乎不敢相信明野的话。

明野怎么会知道?

容见的真实身份,不能告诉任何人,只能按照原文剧情的发展被人知道。

而那些人里,原来是有明野的吗?

容见也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恶种》里没有一句明野的心理描写,他或许本来就该知道吧。

明野笑笑:“别怕,无论有什么事,都可以解决,我喜欢的都是你。”

他弯下腰,更用力地抬起容见的下巴,俯身吻了下去。

这是个不容拒绝的深吻。

今天难得是个好天气,落日余晖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照进来,是昏黄的,如温柔的水波,涌在两人身上。

肖琳现在被圈养在浮城的一个小公寓里,过着富太太的日子,而明野又得知了容见真实的性别,无论怎么亲近也不必害怕暴露。

容见没有拒绝的理由了。

如果没有任何理由却依旧被拒绝,那只能是运气的缘故了。

容见不想成为明野的坏运气。

在《恶种》里,明野得到的比任何一个人都多,吃过的苦也比任何人多,即便是被逐出家门的程简,也绝没办法和明野相提并论。

他多喜欢眼前这个人,喜欢得连性命都不想要,只愿这个人如书中一般平安度过高考,迈入大学。

那怎么能让这个人吃苦呢?

容见的前二十年都按照框架活得规规矩矩,而在这个世界里,虽然被迫男扮女装,却可以不用虚与委蛇,不用和陌生的人交往,不用维持必要的人际关系,可以喜欢自己想喜欢的人。

虽然最好还是等过六月高考过后,他平平安安活下来,再同明野交往。

六月那么久,那么遥不可及,可明野的吻却点燃了夏天。

他们的夏天。

容见想:就让他任性一次好了。

于是,他笨拙地回应了这个吻。

作者有话要说:表白了!!!!终于!!!!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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