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主是只史莱姆[快穿](161)
至于猪蹄他没要,因为在他的印象中,猪肉一只带着一股难以去除的骚臭味,他实在是没有冒险精神。
前来排队购买的有进去小酒馆里喝酒配着吃的,也有直接在外面开动的,还有拿在手里边走边吃的——反正只是一些木签子串着的,被带走了也不会可惜。
狐尼克他们的时间充裕,而且本来就完成了一个长时间的任务,因此他们一队人就鱼贯进入了小酒馆里准备点上酒放松一下。
小酒馆只有两种酒,一种是苹果酒一种叫做艾尔酒,艾尔酒也是老板娘最拿手的。
欧姆在老板娘的允许下尝过这个所谓的艾尔酒,通过lady的资料分析,大概就是不加啤酒花的麦芽酒。
但因为没有啤酒花的缘故,酒很容易变质变酸,为了掩盖味道,艾尔酒里通常还会加各种东西。
不过艾尔酒的销量很好,因为性价比很高,稍微手里有点儿余钱的男人都愿意买来喝——艾尔酒口味偏甜,酒精度数极低。
相比之下,用苹果酿造的苹果酒的酒精度数要更高一些,受众面也大多数都是佣兵们。
狐尼克他们就是点的苹果酒。
这要是放在以往,狐尼克他们估计就先每人吨吨吨一人先干一大杯苹果酒下肚再说了。
可是这一回,他们都很默契地没去喝酒,而是目光紧紧地盯着自己手里的盘子。
狐尼克发誓,活到这么大,他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些肉能散发出这么迷人的香气!加上又是他最爱的鸡肉,他没有犹豫,待坐定之后,便迫不及待地往嘴里塞了一块鸡肉,瞬间,从口腔里爆开的香气让他瞪大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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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世界的整体饮食水平并不高。
普通人一天只有一到两顿饭,大米极少,面粉也不算多,而且因为教会的原因,对于吃肉有着严格的规定——每周三、周五、周六、大斋期、和将临期都严禁使用肉类,仔细算一算,差不多一年中就有一半的日子不能吃肉,甚至连国王也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定。在这个时期,教皇的权力甚至比国王还要高那么一丢丢。
不过这样严苛的规定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却影响不大,因为他们一年中吃肉的机会也并不多,肉类对于他们来说,某种程度上可以算作奢侈品了。
不过底层人们也并非没有机会吃肉——基本上是野味,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什么都能打,因为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东西都是属于领主的,因此他们只被允许打猎少数的野禽、野兔、穴兔。
小酒馆虽然是做生意的,但也不是有钱人更不是贵族,因此他们提供的肉食也都是这些野鸡、野兔。
可就算运气好猎到了这些,在老板娘的烹饪手法下,味道也是乏善可陈的——这其中固然有一部分是老板娘厨艺普通的原因,更大一部分是这儿饮食水平的落后。
小酒馆卖得最贵的菜是兔子肉汤,具体做法如下:
取野兔或穴兔剥皮,把肉从骨头上剃干净。
然后把肉切块与兔血直接放入锅中煮沸,然后取出放入冷水中。
之前煮肉和血的汤不能倒掉,加入洋葱末掩盖血腥和骚味,然后再次煮沸。
这个时候,就可以把之前在冷水中洗过的肉连同骨头放入汤中,再次煮沸。
上菜。
是的,没有任何盐味——毕竟在这个世界,盐也是十分贵重的东西,有钱人家甚至会专门摆一个盐罐来显示家里可以随便吃盐的富裕,但是小酒馆很明显是没有这种条件的。
不过因为大部分人都是习惯了这种淡而无味且略带腥气的食物,所以很少有人觉得他们的饮食匮乏。
直到欧姆将卤肉“发明”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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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狐尼克回过神来的时候,他的碗里已经空空荡荡,只剩下碗底一小滩卤水汁了,他舔了舔嘴巴,都无法回想起来那三块拳头大的鸡肉和三个卤蛋他是怎么吞下去的,好像脑袋里就一片空白,脑袋里就只有“吃吃吃吃”无限循环。
他有心想要再点更多,可是想起那公告牌上的价格,还是默默地按住了蠢蠢欲动的手,招呼一旁的老板过来:“再给我来一个裸麦面包。”
裸麦面包是小麦粉和裸麦粉混合做出来的面包,比较粗硬也比较容易发酸,但是却十分填饱肚子——别看好像很寒酸的样子,但实际上这已经是中下层民众才吃得起的,更穷的人连谷物磨面做出来的面包都吃不到,只能吃用豌豆面以及各种其他豆子做出来的马面包。
从名字就能看出来,它其实也用来喂马。
狐尼克的裸麦面包很快便被老板送了上来,狐尼克将面包撕开,然后开始蘸起碗底的卤水汁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