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为糖,拐个醋王(92)
罗翠微并未多想,只是闲聊笑问,“殿下们成亲之后,就都将半印拿给自己的伴侣?”
“不一定,”云烈淡淡扬唇,伸手与她十指相扣,牵着她往外走去,“像云焕、云炽和云汐就没给。”
“那你怎么就肯给我?”罗翠微侧过头望着他,边走边笑。
云烈也侧头迎向她的笑眸,薄唇轻扬,“我没在家中时,你若遇什么麻烦,就尽管拿这印去仗势欺人。”
他话中的弦外之音让罗翠微既惊讶又疑惑。
“我以为,这印只是用来调度昭王府的财库……”
在大缙的民俗中,但凡家业稍大些的门户,为了便于号令族中事务,掌家人都有会有专门的印鉴,算是在自家地盘上决策、主事的权力象征。
之前罗翠微暂代罗家家主令的几年里,手中也是拿着父亲罗淮的掌家印鉴的,因此昨夜云烈将这半枚金印给她时,她没多问也没深想,不惊不诧地就收下了。
此刻听他这么含糊一提,她才惊觉,这金印的分量显然比她以为的要重得多。
“眼下倒真只能用来调度府中财库与侍卫,毕竟我还没有藩地,也没有府兵。”
云烈说得轻描淡写,罗翠微却惊得如五雷轰顶。
也怪云烈在她面前从来没端过太大的“殿下架子”,让她竟忽略了自己嫁的人是一位皇子。
一位开府有爵的皇子。
若她没想岔了去,他的意思是——
这半枚金印表示持印者与开府殿下权力等同,若开府的殿下获得藩地分封,持印者可作为辅政殿下与开府殿下同享藩地军政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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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氏缙是大缙首位女帝云安澜以外姓郡主的身份,自李氏缙手中“继承”而来;而“开府殿下的金印一分为二”这个规制,也算是受李氏缙遗风的影响。
距今约一百八十年前的李氏缙末期,提倡“尊男卑女”的“新学”盛极一时,大缙女子的地位大受打压;
除朝华长公主李崇环的封地原州,及后来封给定王李崇琰的宜州之外,各地官学拒收女子为生员,并罔顾大缙立国传统,令各地女官辞印、女将解甲。
此举使女子们成为了被圈禁在父族或夫族后宅的从属,地位与男子相比低到足以令今人瞠目发指的地步。
为除此积弊,朝华长公主之女——武安郡主云安澜——联合其舅定王李崇琰,以“兵谏”的方式拿下帝位,以“同熙”为年号,重启男女平权之风,史称“云代李氏”。
在同熙帝登基之后近二十年,李氏缙中有许多拥戴新学的遗老们并不安分;彼时天下人对云氏的那场“兵谏”仍有非议,这使同熙帝在面对李氏遗老们作乱时多有顾忌。
为免同熙帝落下千古骂名,定王李崇琰领圣谕出马,历时十年,大致扫定逆流顽抗的李氏遗老。
而在这十年间,逢李崇琰领兵暂离宜州,定王妃顾春便担起宜州境内一应事务,行辅政殿下之职。
为使顾春令出无阻,李崇琰仿效大缙古制,将定王金印一分为二,意为定王殿下与定王妃殿下两人一体,意志共通、成败共担。
对当时的宜州各府衙官员来说,不必区分其令是出自定王还是定王妃,只需见半印便该依令行事。
受此启发,同熙帝云安澜便鼓励云氏皇族也照此办理,从那之后,皇子、皇女们的金印全都一分为二,并传承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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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金印二分的习俗虽传承下来,可“殿下们是否必须将半印交付给自己的伴侣”,这件事并未写入律法。
执行与否,端看各位殿下对自己的伴侣是否足够信任了。
“你便是拿这印出去为非作歹都行,”见罗翠微惊得红唇微张,云烈闷声哼笑着,俯身在她唇上轻啄一下,“只要你别是想起兵造反,惹了什么摊子我会替你担着。”
明明感动得眼眶都烫红了,罗翠微却偏要与他倔强捣乱。
“你还真不怕我乱来啊,”她眨着满眼感动薄泪,也不知是要哭还是要笑,“若是我偏生就想不开去造反了呢?”
这完全是个异想天开、胡搅蛮缠的假设。
毕竟眼下昭王府既无藩地也无府兵,若当真要造反,怕是队伍还没走出王府所在的这条街口,就被皇城司指挥使带卫戍队剿个片甲不留了。
云烈笑着以拇指拭去她眼角的泪花,没好气地顺手轻揪她的粉颊:“那我要么就和你一道在宗正寺吃‘皇族专供牢饭’吃到死,要么就咱俩的脑袋一起挂在城门楼上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