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教授非人类(53)
他突然就心死了,或者说彻底死了。
即使最狂乱最坚韧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瞬间即逝的现实,轻而易举便被击垮。
在医院守护相伴的日子,再附上一月朝夕共处的甜蜜,终究化作向小园眼中口中“不过是被冲动迷了眼睛,操控了心智”。
她……原来不爱他吗?那过去的一切暧昧与热烈原来都只是错觉吗?
那段时间似乎又没了光亮,他终日禁锢在便宜的出租屋里,就像闷在一团黑雾里,还好他不需要日常进食,否则铁定会被饿死。没日没夜地把4写完后就彻底封笔,都云谏把手稿锁进书柜的最深那层,笔名“星外的风”彻底变成了一场风里的梦。
很快,他开始模仿市场热榜文写起了长篇科幻星际小说,如出版商所料,小说市场大爆使得他的处境迅速好了起来。两个月后他拿到第一笔稿费,整个人蜷缩在出租屋唯一的窗前,颤抖地汲取那抹阳光,笑着哭着,哭了又笑了……
很快,他就成为了彼时餐厅里衣着昂贵的青年,佩戴最昂贵的腕表,缴纳着最多的税,之后常年盘踞小说富豪榜前沿位置。
但他知道自己再回不到从前,在他世界闪烁的最后一点光也从此晦暗。
他亲眼见证了这个世界人性的恐怖与软弱,他不敢靠近医院,更不敢轻易近距离接触地球这片广阔的人类社会,他怕……
怕再一次被抛弃……彻底堕入黑暗。他已经没有了勇气。
后来隔了三个月,向小园给他打了一通电话,她说她要结婚了,语气有些发颤明显底气不足,都云谏透过玻璃相框摩挲着里边那个言笑晏晏的年轻女人,面上却只淡淡笑着:
“哦,是吗?什么时候,我一定来。”
☆、一个瞬间
在三十多年前,大众流行浅薄苏爽女性向热文的年代,因为真实星际穿越的经历奠基、又有巧妙构思与文笔分加持,他算是那个时段最早开创星际科幻爽文的前辈作者,文一出就在广大男性读者里掀起热潮,再加上他几乎昼夜不眠的赶稿,很快就在小说界占据一席之地。
世人再记不得小众平庸的“星外的风”,只记得小说界横空出世的大神作者“外星来客”,真实带感的星际情节让很多读者都笑称,作者说不定真是外星人。
最开始爆火的时候,很多小说线下活动都向都云谏抛出了橄榄枝,编辑也曾劝说他可以去露个脸,光凭这张脸就可以吸引一大批女性读者。
但都云谏全都拒绝了,那三个月,他的世界仿佛只剩下机械地写文,除了身体坚持不住才会停下休息会儿,他不说话,不吃饭,甚至就木头似的坐在书桌前呆着不动,唯一与外界的交流也只不过是出版社的编辑。
后来拒绝的多了,也就再没人邀请他了,他真正成为了那个时代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级打字机。
但婚礼那天,他却早早的去了。
本只是和私人编辑告知他会请假一天,被好奇的小姑娘软磨硬泡吐露是去参加前女友婚礼后,那小女生居然硬拉着他,说去之前铁定要好好捯饬一番,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他居然也并没有拒绝。
从未修过边幅的他用大笔稿费购置了全套的高定西装,在柜姐的倾力推荐下又一股脑买了袖扣和腕表,他甚至还被拉着走进理发店,做了一个精致到发丝的的油头造型。
出发前,他愣在镜子面前盯着自己,常说人靠衣装是条铁律,平日只顾忙着赶稿,眼下乌青、发型凌乱、衣品跌坏的孱弱青年,今天居然莫名像极了几月前向家母亲手指的那几个年轻富商,举止颇有了些清贵富公子的不凡气质。
他突然有些想笑。但不得不说,他喜欢自己这样子。
婚礼仪式还没开始,今日他盛装出席,让酒店大门前接待宾客的向家父母半晌也没认出来,一改三月前卑微祈求的落魄模样,今天都云谏言笑晏晏的大方做派,众人只道是新人的朋友,也没怎么多留意。
提早来到场地的除了服务生,也就是大多穿着平庸的中年亲友,都云谏这出挑模样,再加上足以媲美新郎的着装很快吸引了诸多目光,他对其他也不感兴趣,尤其对四周男女投来的隐晦深长的目光感到不适。他直接询问工作人员知道了新娘的位置,随后起身整理衣襟,敛唇轻笑着大跨步向前,皮鞋踏在酒店走廊的地毯上仿佛踏碎星河。
走廊的尽头,女人背过身静静去凝视着窗外。
今天的她,“一袭重工蕾丝打造的圣洁鱼尾婚纱,高贵典雅的巴洛克风格设计,银白瀑布般的蕾丝拖尾,以及纯洁素雅的白水晶鱼嘴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