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1511)

作者:弄雪天子

  “二妮,把昨天炒好的南瓜子给我拿过来。”

  红尘顿了顿,心下叹气,进屋端起装瓜子的小盆儿,一出院门,就看见宋二妮的奶奶正和村西头的那个蔡奶奶说话,旁边还坐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

  男子穿了一身西装,还打着领带,脚上是擦得gāngān净净的皮鞋,只是西装不知道从哪个路边摊上买的,看起来不太合身,不至于皱皱巴巴,他穿着也显得老了好几岁。

  “哎哟,看看我们二妮长得多好,真是大了,人又勤快,老嫂子,您以后可等着享孙女福吧。”

  蔡奶奶一看红尘,笑得眯了眼儿,上看下看,看了半天,看哪里都很满意的模样。

  老太太也笑,难得没随口就把自家孙女给贬到尘埃里去,反而颇为骄傲:“这孩子确实好,勤快,老实,厚道又聪明,今年要不是咱们家得好好供琳琳上学,她也知道礼让妹妹,早就是大学生了。”

  说得真好,红尘无言以对。

  “是,是,绝对的好姑娘。”蔡奶奶笑呵呵的,“比我这大孙子出息,他不行,没有读书那根筋。”

  “不会读书怎么了,咱们孝家能赚钱,你们家今年又起了三间大瓦房吧,还不都是孝家能耐,他可是村子里百里挑一的好后生。”

  两个老太太chuī捧半天,然后就打发红尘陪着那个孝家到一边说话去。

  红尘:“……”

  得,还真让她给猜着了,这是让她相亲呢,想想也正常,宋二妮早知道得有这一天,村子里不比城市,孩子们结婚都早,别看不到领证的时候,村子里不讲究什么证不证,摆了喜酒就是一家人。

  “嘿嘿。”张孝家一咧嘴,冲着红尘笑,看眼前的女孩儿是哪儿都满意,“你放心,俺以后都对你好,等咱们结婚,不跟我爸妈住,我带你去县城,在县城买套房子,咱们自己过,不让你受委屈。”

  红尘:“……”她甚至都能感觉到宋二妮的魂魄蠢蠢yù动,说实话,要是这么刺激一下,能把宋二妮给刺激得不做缩头乌guī,她觉得挺划算,可惜,动了动之后,她和宋二妮的联系更似有若无,显然那个胆小丫头被吓得缩得更紧了些。

  不过,打发这种单纯的小年轻,对红尘来说不是什么难事,没事人一样送走蔡奶奶,回了家也和往常一般,没和老太太吵架,也没说这事儿。

  到是老太太心里跟长了糙似的,刚一上饭桌,就想絮叨絮叨,只是还没开口,宋国忠和江梅就带着宋琳琳回来了。

  儿子媳妇一年到头回不了几次家,俩人一回,老太太登时激动得不行,烧水给他们洗脸,又让他们泡脚,舒服了才招呼红尘把饭热一热,一块儿坐在桌边吃。

  宋国忠看了红尘一眼,眼珠子通红,yù言又止,江梅则是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

  这下子可把老太太吓得不轻:“怎的,这是怎么了?哭什么啊?在外头受委屈了?”

  别看老太太对宋二妮那是动辄打骂,但对儿子和儿媳妇却是好娘,好婆婆。

  江梅一下子哭得更厉害,忽然抬头,恶狠狠地瞪着红尘:“都是你个乌鸦嘴,乌鸦嘴!”

  “够了。”

  宋国忠皱眉,“胡说什么!”说着,不免叹气,小声跟他母亲解释了一下。

  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老太太吓得面无血色:“白,白血病,那,那可怎么办?”

  宋国忠和江梅两个人,居然都很不幸地得了白血病。

  老太太再没见识,也知道这种病是要要人命的。

  “奶奶,你别怕,听医生说,爹娘这病是早期,可以治好的,白血病早就不是什么绝症,有好多方法可以治,咱们去做gān细胞移植,只要咱们治,一定能好。”宋琳琳慢慢走过来,扶着自家奶奶,轻声道,抬头看了红尘一眼,“就是得花钱,花很多钱,哎,我打算勤工俭学,姐,我也帮你介绍个活儿,能赚钱的,咱们好好工作,给爸妈把治病的钱都赚回来。”

  老太太嘴唇直哆嗦:“对,对,能治就好,能治就行,啊,对了,孝家那孩子家里有钱,蔡老婆子早些时候还显摆来着,他们家做生意赚了钱,咱们需要多少,我先去借,反正二妮嫁了孝家,两家就是一家人,不分彼此。”

  宋琳琳目光一闪。

  红尘慢条斯理地把最后一口馒头吃完,又喝了口粥,放下筷子,才不紧不慢地道:“我已经托朋友打听好了,过完年我就去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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