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1352)
“谁知道呢,也许是回光返照。”红尘叹道,半晌皱眉,“高老先生,薛神针,你们怎么想?要想确定是不是这个……弃儿做的一切,至少要见见她,可是我话说到前头,就算确定是这个小姑娘做的,不管她的能力有多高,因为她和你们家的因果实在过于复杂,没有任何一个灵师敢保证能解决这件事。”
高一行好半天都回不过神,木木愣愣,哪里还有大儒的气质,整个人垂垂老矣,仿佛丢了大半条命。
薛神针也不吭声,抱着自己的孙女,忽然落下泪来:“罢了,罢了,都是我们的命,小绣的命不好,是小绣的命不好,呜呜。”
她有多么看重自家这根独苗苗,谁都看在眼里,此时竟说出这等话,可见是心灰意冷。
若是别的什么人害了小绣,她们都能和对方去拼命,只要把孩子救回来,做什么都愿意。
可是知道了前因后果,看到弃儿的凄惨遭遇,他们别说理直气壮,就是理不直气不壮地去哀求,也觉得没脸。
高一行猛地站起身,看着自家的宝贝孙女,嘴唇都被咬破了一道口子,鲜血渗流,疯了似的抓乱自己的头发,眼睛赤红:“一切罪孽都在我,在我啊,老天要是有眼,就把我收了去,别害我的小绣,别害我的小绣!”
说着,他拔腿就向外面冲去。
薛神针愣了一下,抱着孩子也跟着扑过去,林旭和红尘面面相觑,都没有阻拦,一是来不及,二来这事儿也确实该有个了结。
高一行和薛神针跑得鞋子都掉了,只顾着拼命跑,不辨方向,还是红尘和林旭跟上去,驾着车把两个人拉上车。
林旭苦笑:“看来要出趟远门。”
可他这几日正忙,因为希望明年和红尘的婚礼顺顺利利,不要出什么纰漏,鬼谷在京城的兄弟们都散出去,别管有用没用,力争把一切手监控到位,绝不让任何意外发生。
除了这些算得上正事的,还有一件更大的正事,他要娶红尘,首先要有房子,要有聘礼。
聘礼光是家里送来的那些,显然肯定不够。
换成一般人家,那些已经十分之体面,可想想人家郡主娘娘的嫁妆,这一对比,那点儿东西就不大够看了,红尘就是不在乎,林旭也不能不在意自家小姑娘的脸面。
聘礼这东西,显示的是男方对这门婚事的重视程度。
林旭以前从来没为钱财发过愁,如今却开始觉得自己的私房钱实在不够用。
丽华苑不在江南,离京城到是不远,就在附近的风城,当时高一行和琴娘的女儿被拐走,对方多少也有一点儿顾忌,找了个远离江南的小城把人给卖了。
林旭和红尘带着高家两夫妇,走了大约一日夜,便到了地方。
远远看到那人流如织的风月场所,林旭就蹙眉,红尘叹道:“比不上京城的热闹。”
林旭:“……”他怎么不记得自家小姑娘去过这种地方,不过,确实比不上就是。
此时此刻,可不是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时候,高一行和薛神针手足无措地坐在车上,瞪着外面发呆,两个迟迟不敢下去,薛神针抱着怀里的小孙女,浑身发抖。
红尘咳嗽了声,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时僵持住。
高一行年轻的时候或许风流làngdàng过,但他作为一代大儒,想必几十年没见识过这等地处了。
至于薛神针,恐怕连想也不敢想,自己有一天会出现在这里。
许久许久,高一行步履蹒跚,踉跄着下了车,薛神针一咬牙,也抱着孩子跟着下去。
他们夫妻多年,彼此早就分割不开,无论高一行做了什么,她都得和他一起承担。
说来也巧,不知道是不是天命使然,合该双方今日碰面,高一行刚下车,一抬头就看到了那个叫弃儿的姑娘。
大白天的,丽华苑也做生意,不过,都是寻常来吃饭的客人,小地方的小青楼,可没别地儿那么讲究,什么生意都要做。
弃儿扶着她养母,看样子是有事,慢吞吞从台接上下来,高一行一眼就认出了人。
那张脸,和琴娘如出一辙。
毕竟曾经也有过一场姻缘,高一行这人记xing也好,他对琴娘薄qíng,却还不至于记不住自己的女人。
红尘也看到那个女孩子,比小绣还小一岁,但是脸上已经毫无天真无邪,整个人成熟得像个大人:“哎,可惜了。”
真是可惜了,这孩子本是灵光透彻,如今却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不知道是什么人如此bào殄天物,下了毒手,把好好的明珠,愣是染成了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