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1295)
林旭皱眉,周围的侍卫不自觉稍稍收紧了些许。
这种地方最混乱,他们不能不紧张。
到是红尘毫不在意,下了车走过去,看见几个老头老太太缩在糙席上面,晒难得出现的一点儿阳光,就凑过去小声和他们聊了几句天。
红尘这身打扮,在这地方按说一定会被敬而远之,可她长得好,说话也温柔,能放得下架子,随意地席地而坐,那些老人们到底经历风霜,见多识广,便是局促,也没有太慌乱,到还真慢慢就聊了起来。
“是啊,今年年景不好,一入冬老头子我就觉得,可能今年就是时候了,天气冷,儿子媳妇还养了三个孩子,孩子们都饿着肚子呢,房子又是破破烂烂,我这老头子哪里还舍得让他们省出口粮来接济?我都一大把年纪快死的人了,饿死冻死也不亏,这回朝廷赈济,让我们住这坑dòng,其他人还犹豫来着,我二话不说就卷了糙席过来,还犹豫个什么,再差,难道还能差过坐着等死?”
老头儿的话不少,旁边的老太太却是一声不吭,神qíng麻木,盯着手里一个缺了一小块儿的碗发愣。
红尘看了看,老太太衣服很脏,脸上头上都是灰尘,但是不像一般穷苦人家,面孔圆润,耳朵上还有三个耳dòng。
大周朝这边,富贵人家才打这么多耳dòng,穷苦人家的女孩子不打的都有很大,最多也就打一个。
红尘自己就是一个耳dòng,小时候打的,当年入了夏家大门之后,她也没再去打。
那老头儿看了一眼,小声道:“惨啊,脑子都不清楚了,好像是弄丢了自己的孙子,整个人迷迷糊糊的。”
话虽如此,老头儿脸上却有一点儿不以为然。
眼下卖儿卖女的不知道有多少,没易子而食,就够慈祥的,不就丢了个孩子,难道就活不下去了?
林旭忽然过来,握住红尘的手,低声道:“老太太有点儿眼熟。”
红尘愣了下,想了想,叫来一个年纪小的侍卫,让他打水给老太太洗洗脸。
没办法,红尘这次出门,身边一个丫鬟都没带,估计回去之后罗娘几个得跳脚。
可那帮女孩子现在个个抢手,忙得恨不得人人都是三头六臂,她哪里还舍得让她们辛苦?
侍卫虽然是男子,可这点儿活儿还做得了,很快就给老太太收拾了下,脸上的灰尘都洗gān净了,这下更能看出来,老人家一脸的福相,虽然可能饿得狠了,面有菜色,神qíng也有些麻木,可这气质,真不像穷苦百姓。
如今富贵的人和穷苦人分辨起来十分容易,不用看衣衫,只看脸庞手脚就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个老太太手脚细小,没有茧子,皮肤也细腻,一大把年纪了,保养得极好,一点儿老人斑都不见,也不见太多皱纹,要是穷苦人家出身,怎么可能?
林旭仔细一看,按了按眉心:“是梅侍郎家的老太太,上个月我去梅家喝酒,刚好见过。”
红尘愕然。
梅侍郎?说的应该是现今工部侍郎梅若臣,这几天是听说梅若臣病得厉害,带病还上朝,陛下也没少褒奖,如今工部那边任务也不小,各地征集民夫,砍伐树木,建造房子,挖掘地坑,都缺不了他们。
红尘记得看过资料,看到梅侍郎的时候,到还多了几分关注,实在是这人算是官场的一股清流。
梅侍郎为人有些迂腐,别看管的是工部,却张口闭口孔孟之道,说他是个腐儒并无不妥,但他也的确持身周正。
这人出身普通,娶一贫寒妻子,后来一路高升,对妻子却依旧体贴入微,当初有人送来美妾,他是一概不收,连皇帝有一次都开玩笑,说听闻他妻子大字不识一个,他该找个能和他诗词唱和的美妾红袖添香才是,梅侍郎笨口拙舌,没敢和天子计较,不过还是闭口不提纳妾的事儿,回家就亲自教导发妻识字,年过三十无子依旧不纳妾,后来终于生下一个孩子,儿子出生时妻子难产,他就发了话要保大人,大约是他妻子听见丈夫的话,有了力气,愣是平安生产,可惜伤了身体,以后也不能再生了。
当时他妻子就哭着要给他纳妾,好给梅家开枝散叶,梅侍郎却说,他们梅家三代独苗,有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就算对得起祖宗,从那以后,对妻子是更好了,俸禄大部分拿出来给妻子买各种补品和药材,自己穿的袜子都是打了补丁的,有一回皇帝急召,他和几个工部的同僚急急忙忙狂奔,都跑丢了鞋子,就他露出两个大脚趾头,穿了fèngfèng补补的破袜子,到逗得皇帝大笑,也让梅侍郎羞得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