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1253)
罗娘和小严简直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满街上搭了无数个花台,说是有蝶楼名jì登台献艺,为婚礼助兴。
“这不是抢新娘子的风头?”罗娘摇了摇头,皱眉道,“按说这等事,应该低调些才好吧。”
红尘也笑:“蝶楼不同。”至少人家自以为不同,到也不是什么坏事。
换了别的名jì,舞姬什么的,若能从良,自然很高兴,恨不得把以前的事儿都忘了,谁也不要记得才好,婚礼自不会弄得多么盛大,要是让人时时惦记,以后的日子恐怕也不好过得很。
蝶楼却偏偏不同,人家里面的名jì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身份有什么见不得人,就是平日里与人jiāo往,风度也不在那些千金小姐之下,气势更是十足,红尘此生到没怎么见识过,上辈子可是看过蝶楼名jì的风采。
人家对自己的职业,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活得潇洒,就是她们这些普通人不理解,也不能对人家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行了,有热闹看,咱们就看个热闹便是。”
红尘失笑。
整条街上,不光是文人墨客众多,连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也一点儿都没有忌讳,高高兴兴地带齐了人手来看热闹,除了蝶楼,恐怕也没有别的秦楼楚馆有这等风光了。
左右摊贩卖的东西多以文房四宝,古董摆件,还有手工艺品为主,另外就是卖吃食的,还有几个卖胭脂水粉的摊子。除此之外,除了蝶楼的人,还有其他名jì也来了,一时间歌舞声不断,各种节目看得人眼花缭乱,连红尘都觉得眼睛有点儿不够用。
“别乱跑啊,小祖宗,您消停点儿吧。”
正看歌舞,旁边忽然传来一声焦躁的呼喊。
红尘回头看去,就见一个老仆气喘吁吁地跑,他前面还有个大约五六岁,梳着两个小辫子,手里举着糖葫芦横冲直撞的小姑娘。
那小姑娘耳朵上戴着明珠耳铛,辫子上居然是两个活灵活现的蝴蝶,乍一看以为是真的,仔细看才知道是金丝制成。
也许这点儿金子不算太值钱,可这份手艺,那绝对比金价儿不知道高出多少,小女孩儿长得也玉雪可爱,看五官轮廓,不难看得出以后必然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这是谁家的小姐?”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扫了一眼道:“衣服料子看着不起眼,却是江南的贡缎,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不过京城富贵人家多了去,她也看不出小姑娘是谁。
小严板着脸道:“反正够不负责任,就有个老仆跟着,也不怕小丫头被拐子拐了去。”京城是年年打拐,可拐子还是屡禁不止,别说这么大的孩子,就是成年女子也不敢这般随意上街。
第394章 茶馆
红尘几个正说话,就见那小姑娘随手从袖子里摸出个荷包,一倒滚了一地打造成各式各样的金锞子,什么金花生,金瓜子,金叶子,数不胜数。
周围围观的都看傻了眼,就连那跟着的老仆脸色也不太对,苦笑着替自家小姐把东西收拾好,那小姑娘已经拿了一把金子过去买糖葫芦,卖糖葫芦的小伙子根本找不开,哭笑不得,也只能送了一根给她。
小严:“……”
罗娘叹气:“看来这主仆两个要倒霉了。”
京城地面上从来都不太平,什么拐子,qiáng盗,小偷,骗子,各种混混都在这地界讨生活,都说京城居大不易,但这等地处,龙蛇混杂,总免不了有它黑暗的一面,而且黑暗根植于此,无论哪朝哪代都不可能彻底消灭,也许王朝会崩溃,会消失,但这些人却像这个城池的一部分,永远不会消失。
大约那老仆好歹还有点儿经验,心里也担心,拉着自家小姐钻进旁边一个小茶馆里坐下点了茶水喝。
茶馆里挺热闹,正有说书先生说书,说的是梦行祖师传。
梦行祖师相传是天地间第一位灵师,曾行走天下,收徒无数,徒子徒孙皆得他传授部分神通,当下各国的灵师,到有三分之二拜梦行为祖师,当然只是传说,连到底有没有这么一个人,正史上也不曾记载,只有一些野史上提过几句。
到是后来一些文人墨客穿凿附会,愣是编造出一套一套的故事来,大部分灵师都不信,普通老百姓们信的还多些。
这类传奇故事比较适合说书,而且谁说都行,也用不着专门去买本子,一些小茶馆,没有本钱养特别好的说书先生,也没有丰厚的润笔去请人专门写新本子出来,gān脆就说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