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1116)
林旭顿时又笑。他家的小姑娘品行太好,心眼很正,才是正正经经的君子,因裴氏做出来的恶行让她不悦,便再不愿意听人夸那人一字半句。
红尘沉下脸:“她不光不是不害怕,还是怕极了才是,大约每一日都记得当年袁氏的死因,丝毫不敢忘记,要不然这么多年了,怎么一下子就能认出那是袁氏?”
当年王长浩还小,哪里能真把母亲画得纤毫不差,而且如今这画画技术,便是工笔,也绝不会特别像,李楠变得模模糊糊的,换个人见了,最多只觉得很眼熟,可不一定能第一眼就认出是袁氏。
也就裴氏,心虚害怕,一察觉自己见鬼,马上猜出是袁氏,这才闷不吭声,谁也不提,也不肯让下人围着,怕他们也见到了,传扬出去会不可收拾。
换了别的人乍一见鬼,且只知道是个鬼,就算是以为自己眼花了,也要赶紧告诉亲近的人,丈夫儿子都要说的,至少绝不会装作没事人一般,也没那个必要。
裴氏现在确实特别的害怕。
屋子里点了香,是她用惯了的,带着一点点檀香的味道,更清淡,让人心qíng平缓。
裴氏侧坐在椅子上,慢吞吞地fèng一件袍子,是给老爷的,她fèng得很仔细,这么多年来,她给老爷fèng衣服,从来都是仔仔细细,从挑料子开始,就是自己亲自动手,料子要好,里衣的必须柔软,不伤肌肤,外衣不光要眼色正,还得挺括,还务求针脚细密,绝不留线头,也不能有半点儿瑕疵。
她喜欢那个男人的很,没办法,当年她就是遇见了这么个男人,英武,有智谋,便是站在那儿不说话,也能把她的魂儿给勾走,又对她那么好,唯一一个对她好的,她怎能不爱呢?
即便到现在,那个男人老了,有了白头发,皮肤松弛,身体也差了,在她眼里,那还是最好的男人。
裴氏叹了口气,略有些痛楚,就是不知道,她心里这个男人,有几分真心念着她。
她最近几日,心中害怕,总忍不住比以前更长久地观察自己的男人,看她家老爷,老爷还是老样子,能轻而易举地引动她所有的心神……
“……无论如何,你什么都别想从我手里夺走!”
裴氏瞥了一眼铜镜,又看见那个黑漆漆的的人影,她心里一缩,拼命让自己不要害怕,可手心里还是沁出来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轻轻低下头,咬紧牙关,把惊呼吞回去。
她不能怕,不能叫人,让别人看到了该怎么好?
要是传出她让自己的救命恩人,丈夫的原配夫人的鬼魂缠上,该有多少流言蜚语传出去?
老爷说过,这些时日要稳一点儿,家里正筹谋大事,自己不能添乱。
太子如今虽然还不能离开宫里,没有正式入朝,可他入了皇帝的心,那个皇帝摆在那儿,底下的儿子们想要占住皇位,什么功劳,什么能耐,都在其次,有皇帝的心,就有了八成的胜算,至少八成。
太子是正统,亲近太子,放在什么地方都不会错,和太子结亲,是极好的一步棋。
可是,太子的亲家,不能有污点,家里闹出些神神鬼鬼的事儿来,这门亲事就别想了。
“吓不倒我,吓不倒我。”
裴氏默默地念,伸手握住手腕上的佛珠,低下头念起经来,一个死了那么多年的东西有什么好怕的,她如今有丈夫,有儿子,是这个家的主人,无论什么东西,她都不怕!
而且……真的有鬼吗?
这个念头,似乎让她更恐惧,不知不觉打了个寒颤。
“娘!”
哐当一声。
大门dòng开。
王长洋满头鲜血,扑进门。
裴氏猛地站起身,脚下踉跄,整个身体都软了:“我儿!你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她手发抖,脚也发抖,爬过去抱住儿子,摸了摸他的脸,就见他的额头上破了一大块儿,全是血,连眼睛里都是。
外面的下人有的是追着王长洋来的,有的听见动静,惊叫声一片。
“娘,我看见李楠了,他,他要害死我,他要害死我!”
王长洋高声尖叫,嗓音尖细。
裴氏一把把儿子搂在怀里,按住他的头,镇定地抬头:“去叫大夫,不许乱。”
趁着混乱,她瞥了一眼铜镜,不知道是不是人多,人气旺,镜子里的鬼影已经消失,可裴氏的心里,冷的像投入了一块儿数九寒冰一般,qiáng烈的恐惧,让她身体里一点儿力气也没有剩下,面上维持的镇定,也摇摇yù坠了。